关于对超载运输车辆开展联合整治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为加快沿江开发步伐,我区加大了市政道路投资力度,全区交通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但近一段时期以来,运输车辆超载违章现象较为普遍,严重损坏了我区市政道路,影响了新北区形象,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安全隐患。为有效遏制运输车辆超载违章行为,确保我区道路交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区政府决定从2003年8月中旬起对超载运输车辆违章行为开展联合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超载运输车辆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超载运输车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超载运输车辆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副书记曹建新担任,副组长由副区长陈宏俊担任,成员有孙玉国、朱顺良、杨进华、蒋新耀、谢宏伟、周克俭、金建平、方建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超载运输车辆联合整治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孙玉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宏伟、金建平、方建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加大对超载运输车辆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道路畅通安全和设施完好。在整治期间,分别在圩塘汽渡口、圩塘转盘、金桥市场等地设立检查点,由区交警大队、区交通分局、区城建局、区安监局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超载运输车辆的违章行为。检查人员分别由区交警大队、城建局、交通分局、安监局抽调,可向社会招聘临时人员协助搞好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所需办公用房和驳载场地由区城建局负责落实解决。联合执法经费由区政府解决。
三、科学安排调度,确保超载运输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从8月中旬至9月中旬,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突击整治,消除超载违章现象。在整治期间,区公安交警、城建和交通等部门要科学合理调度好人员,确保超载运输整治工作人员到位、到岗。同时,要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要加强对午间、傍晚和夜间的超载违章运输的查处力度,防止超载车辆利用空隙时间进入辖区道路。集中突击整治见效后,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四、加强协调和宣传教育,确保超载运输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整治超载运输涉及方方面面,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协调各方的职能作用,为查禁超载运输创造有利条件。同时,要做好圩塘汽渡及市和武进交通部门的协调衔接工作。在整治期间,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宣传监督作用,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对超载运输车辆整治的宣传力度。要在圩塘汽渡口、圩塘转盘、金桥市场等处分别设立“禁止超载车辆驶入,违反者严肃查处”、“禁止超速、超载行驶,前方测速、检查”、“限载15吨”大型广告标志牌。此项工作由区城建部门负责落实解决。
对超载运输车辆进行整治是我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道路设施完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全力支持和参与该项工作,保障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