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市政公用设施
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河海街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区将组织对全区市政公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普查,现将《常州市新北区市政公用设施普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常州市新北区市政公用设施普查实施方案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统计资料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为摸清家底,掌握情况,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决定对市政公用设施进行全面普查,鉴于市政公用设施普查工作涉及面广、门类庞杂,为搞好我区的普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目的
1、通过摸清我区市政公用设施的家底,为制定和完善我区城市建设的方针、政策,实施和落实我区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提供准确详实的基础资料。
2、规范我区市政公用设施统计工作。结合普查,要健全和完善各项统计规章制度,使市政公用设施统计工作进一步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3、推进我区城市数字化管理建设。通过普查,对我区市政公用设施计算机管理数据进行全面更新和完善,并建立定期动态更新制度,促进城市数字化管理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普查的范围
我区普查的范围为新北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包括镇区、工矿区、乡集镇和行政村。
三、普查的对象
新北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道路、桥梁、排水、路灯和园林等五个方面的市政公用设施,并配合做好环卫、公用等行业调查。
四、普查表式的填报及普查的基本方法
城市公用设施普查表分为两种:一是纸质普查表,供现场调查登记用。二是EXCEL电子报表,根据纸质普查表输入计算机得到。对于专业管理的市政公用设施,由设施的直接管理部门填报,非专业管理的市政公用设施,由所在区域管理部门填报。各单位上报报表时,两种报表须同时上报。
普查的基本方法:
1、充分利用现有资料。要对以前年报数据逐一进行现场综合评估,对符合实际的数据可以利用,对新增的和已更新的设施要重新普查。
2、坚持“谁管养谁普查”的原则。在区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安排下,充分发挥各专业部门和具体管养单位的作用。
3、现场实测实量。在填报普查表前,必须对设施进行现场实测实量后方能填报。
五、普查的组织及时间安排
市政公用设施普查涉及的部门多、时间紧、任务繁重,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工作开展过程中需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必须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区普查领导小组。普查领导小组组长为分管城建的副区长陈宏俊同志,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副局长朱顺良同志为副组长,蒋洪良、奚伟明、沈留建、邵伟明、周岳云、黄震、黄国忠、邢云良、范建平、韩志方、王雪明、袁跃平、蒋浩良、许建俊、高炎、李强奋、曹卜成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审查、批准普查方案;协调各方面关系;筹集普查经费;对普查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由赵建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为:制定普查方案、工作计划;搜集交流普查信息;解释解答普查中的各种具体问题;配合市普查办组织普查培训和检查验收;收集普查资料,进行汇总并报市普查办。各乡镇、河海街办、各专题园区必须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落实专职人员,负责属地管理的市政公用设施的普查。
2、明确责任,层层把关。
(1)区普查办将配合市普查办对各基层部门普查骨干进行培训和普查交底。
(2)各单位必须抽调专门骨干负责此项工作,普查报表必须经各单位分管领导审核认可后方能上报。
(3)为保证普查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区政府将对普查工作中发现的拒报、瞒报、虚报等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3、开展检查评比活动。区普查办将根据市普查办制定的工作制度、要求及评比条件和办法,开展检查评比,对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4、普查时间安排
此次市政公用设施普查标准时间为2002年12月31日。我区的普查工作从5月份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工作安排大体分以下四个阶段:
(1)准备阶段(5月)。制定工作计划和普查方案,落实任务,组织培训,印发普查表等。
(2)调查阶段(6月)。对普查对象进行调查,并进行填报登记。
(3)数据审核抽查阶段(7~9月)。对普查上报数据进行核查、核对,并按一定比例到现场进行抽查。
(4)资料汇总、整理阶段(9~10月)。完成普查数据整理汇总,资料的编印归档。
六、普查资料的质量控制
各单位和普查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普查数据质量问题,要大力提倡“摸实情,说实话,报实数”的作风,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要严格按照普查工作的各种规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地进行丈量、测算、登记,将普查的源头数据搞准确;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系统。
(一)自下而上地做好协调、统一工作,严格按照普查方案的要求进行普查工作,做到不重不漏,避免计算过程中出现错误。
(二)调查人员应将普查表上的数据直接输入计算机,并将打印出来的普查表进行表表核对,要与2002年年报数据核对。
(三)区普查办应组织力量对普查表填报的质量进行抽查,通过层层把关,保证普查数据的质量,在汇总上报市普查办前,要对所有普查表的数据统一进行逻辑审核。
七、普查资料的保管和维护
各类设施管养单位都要把普查表作为原始资料台账来保存,并逐年进行维护,添加新增的设施,去除减少的设施,修改有变化的设施。每年2月底前,各单位要对普查资料进行更新,并上报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