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新政〔2003〕13号
关于调整常州市新北区城镇妇女
“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因行政区划调整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常州市新北区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曹建新 区委副书记
副组长:朱蓉兰 区妇联主席
周丽君 区总工会主席
徐 蓉 团区委副书记
成 员:刘金曙 区财政局副局长
蒋新耀 区经发局副局长
赵国瑾 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黄 澄 区科技局局长
宣玉兴 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刘 琼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杨佳怡 环保局副局长
屠伟庆 区农林局副局长
张伟建 区级机关党工委书记
江天舒 区宣传统战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朱蓉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区妇联。
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妇女 机构 通知
抄送: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区委各部门。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03年2月27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