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分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化工企业的本质安全度,促进我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危险化学品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企业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明确各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奖惩考核制度。
2.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均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足额的具备一定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安全管理人员,并赋予相应的权利和责任,全面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危险作业管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奖励和惩罚、事故报告和处理、危险化学品管理、投入保障以及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根据企业的工艺技术要求和设备特点,组织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安全操作过程进行研究论证,制定有效实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实行安全生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在每季度末,向所在镇(街道)报告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隐患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等情况;企业安全生产定期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将作为区政府对各镇、街道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4.积极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积极参加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通过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推广,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全面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度。区政府将树立一批安全标准化的样板企业,对安全标准化开展得好的企业予以表彰奖励。
5.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加快技术改造步伐,通过设备更新、工艺改造和产品升级换代,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采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对涉及高危工艺的反应单元,要彻底改变原始落后的手工操作,实行温度、压力的自动控制,加装报警连锁装置、紧急泄压装置、紧急停车系统,积极采用DCS等自动控制系统,从源头上控制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编制安全投入资金计划,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实行专款专用。新、改、扩建项目在初始设计阶段要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重要内容,从生产工艺、设备设施、自动控制等关键环节,强化安全措施。
6.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切实把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细化、量化到个人,对事故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要求定期上报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
二、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基本素质
1.根据江苏省安监局《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从业条件的意见》的规定,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分管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其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的学历和化工专业知识等准入条件,必须持证上岗;明确要求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在一年内通过教育培训或人员调配达到文件所要求的从业人员条件。因此,全区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参加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学历层次。同时,加快专业人才引进,企业的管理层均要聘用化工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危险作业岗位的化学操作工要求招收中等职业学校以上的化工专业毕业生。
2.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按照《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各类教育培训,实现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区安监部门要积极探索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的模式,开设一些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急需的化学工程和工艺等专业课程,加快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安全准入门槛
1.严格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行政许可。区安监部门依法认真组织开展新建、改建、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的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及试生产(使用)备案工作,逐步提高安全准入条件。新建项目均要采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改扩建项目要不断更新设备,提高装备水平,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对涉及高危工艺的反应单元要彻底改变传统的手工操作,实行温度、压力的自动控制,加装报警连锁装置、紧急泄压装置、紧急停车系统,积极采用DCS等自动控制系统,从源头上控制事故发生。建立化工项目建设全过程安全监管跟踪机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跟踪督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2.强化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通过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2007年,区安监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将全区危化品生产企业分为红色、橙色、蓝色三类,并明确了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办法。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按属地管理原则和分级监管职责,突出红色企业重点,加强日常监管,逐步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同时,区安监部门要组织安全专家做好技术保障和业务指导工作。
3.加强安全生产监察监管工作。区安监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日常监管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职责。要建立日常安全监察监管工作建帐立档制和工作情况分析会议制,保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基层安全监管职责,为强化监察监管提供组织保障。在以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集中力量,点面结合,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挂牌、跟踪、定期督察制度,努力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确保长效管理。同时,结合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继续关停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生产企业。
4.实施雇主责任保险制度。区安监部门要与保险部门加强研究协调,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行雇主责任保险,出台符合我区实际的雇主责任险具体实施办法,探索按照保费一定比例提取费用用于安全预防的做法,加大事故预防的手段和力度。建立“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责任保险制度,弥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中责任保险的缺位。
四、强化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区政府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根据不同事故类型,分类制定不同预案,切实提高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救援能力。同时要根据演练情况,修改和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防控效果。各镇、街道要根据本辖区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综合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根据自己企业生产特点和产品特性,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教育员工懂得发生事故和发生异常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方法,不断提高企业应急救援能力。
五、强化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专业技术能力
充分发挥区政府安全专家组作用,积极为企业提供项目建设、行政许可、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等多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切实帮助解决行政许可、事故原因分析过程中的技术难点。充分发挥安全评价公司作用,依法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安全评价,严格要求,坚持标准,帮助企业把好安全关。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协会作用,组织会员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管理知识、专业知识、现场交流、案例分析、技术推广交流、信息交流、重点工艺研究开发等活动,传递政府的安全监管要求,反馈企业建议和意见,发挥桥梁纽带和参谋助手作用。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