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春江镇录安洲社区的批复
春江镇人民政府:
《春江镇关于成立录安洲社区的请示》(常春政[2008]16号)文收悉。根据《城市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和该社区筹备工作情况,经研究,同意成立春江镇录安洲社区。所辖区域为祁连路以东、团结路以南、长江路以西、创业路以北区域。目前辖区常住居民1118户,3523人。
录安洲社区批准成立后,望你镇根据《城市居委会组织法》和新北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常新委〔2006〕81号)精神,在2008年9月前指导该社区组织做好社区居委会的选举工作。
特此批复。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