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新北区第一批非物质
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分局)、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关于开展新北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常新政办[2006]26号)精神,经专家评审和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现将我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1项)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着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和文化意识,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与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保护机制,全面落实保护措施,逐步加大保护力度,推动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常州市新北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二○○八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常州市新北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申报单位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春江镇
民间曲艺
常州唱春
(已被列入市级保护名录)
民间舞蹈
女子双龙
孟河镇
民间杂技
万绥白兔墩猴灯
民间工艺
孟河斧劈石造景艺术
新桥镇
民间美术
植绒纸工艺
薛家镇
民间手工技艺
堆花糕团
罗溪镇
肖巷太平龙灯
西夏墅镇
浦河风筝
河海街道
兰翔大秧歌
三井街道
民间传说
三井的传说
龙虎塘街道
民间雕塑
泥灰雕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