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区工商分局《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办局(分局),各直属单位:
区工商分局制定的《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意见
区工商分局
为进一步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保障消费安全,推动市场繁荣,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经过3~5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一套具有新北特色、比较科学和完善的放心消费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一个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运作高效的消费维权全新机制;逐步形成一批“放心消费”单位、行业和镇(街道),把新北区建设成为常州市消费最放心的城区之一。
(三)具体目标。
——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因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引发的重特大事故为零。
——消费环境更加和谐。消费者满意度达80%以上。
——商品质量合格率明显提高。各类市场商品质量合格率达90%以上。其中,食品质量合格率达95%以上;药品质量合格率达100%;农资商品质量合格率达95%以上;建筑装饰材料和家具质量合格率达90%以上。
——市场监管合力进一步增强。扩充完善企业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建立健全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农林等部门互为联动的企业信用联合监管体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消费领域的经济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和遏制。
——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参与率达95%以上。
——企业自律机制基本建立。大中型商场、卖场、批发中心全面实施商品准入工程,经营食品、药品等重点企业和单位全部建立和落实企业自律制度。
——维权网络进一步延伸。乡镇、社区、行业和大型经营企业消费维权网络覆盖率达85%以上。消费者申诉、投诉处理率达100%,消费者申诉、投诉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全社会消费维权意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对“放心消费”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90%以上。
二、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各镇、街道及各职能部门从自身实际出发,紧紧围绕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投诉多、社会关注度高的行业和单位,以薄弱环节为切入点,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当前,重点开展好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建筑装饰材料、家具等行业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各镇、街道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确定本地区阶段性的创建工作重点,使创建活动更具针对性和创造性。
(二)树立典型,整体推进。创建活动采取先易后难、典型示范、逐步推开的方法,由点向面拓展,科学安排,注重实效。从侧重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为主向提高居民整体消费质量延伸,从侧重创建“放心消费”单位为主向消费领域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延伸,从侧重优化城镇消费环境为主向整体提升城乡消费环境延伸。
(三)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坚持逐年评选“放心消费”单位,逐年扩大创建范围。2007年,各镇、街道及各职能部门通过宣传发动,首先选择一批行业龙头单位先行试点,按照市、区两级创建目标,集中力量抓好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创建活动,努力形成适合本地实际的“放心消费” 创建活动运作模式,并评选出一批“放心消费”单位。2008年,在评创“放心消费”单位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向同行业其他单位、推向其他行业,全面启动行业、镇(街道)及社区创建活动,并评选出一批“放心消费”行业、“放心消费”镇(街道)。自2009年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放心消费”镇(街道)和“放心消费”城区的创建活动,把创建工作推向深入,全面评创“放心消费”单位、“放心消费”行业、“放心消费”镇(街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区政府分管领导总负责,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创建办公室设在区工商分局。各镇、街道应建立和完善组织领导机构和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周密部署,精心实施。各职能部门应充分履行职责,始终坚持把监管市场、规范秩序、服务社会、促进发展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创建目标和要求,通力协作,紧密配合,依法行政,形成监管合力。企业是“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主体,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让广大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满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努力营造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宣传,引导自律。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经营者严格自律。行业协会应制订推广适合本行业特点、可操作性强的创建活动指标评价体系,协助城建、卫生、农林、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对本行业的规范管理。坚持以“规范管理、诚信服务、依法经营”为主要创建内容,增强市场主体开展创建活动的内动力,努力实现行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良性循环。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质量承诺、信息公示等企业自律制度,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三)优化机制,立足长效。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加快建立市场引导、企业自律、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形成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完善企业信用平台,推动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共用共享。积极推动消费维权机制建设,加快为民服务热线协作联网,畅通消费诉求渠道,便捷维权程序,形成调处消费纠纷、化解消费矛盾的整体合力,增强快速反应、快速处置的应变能力。切实加强基层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建设,方便群众就近申诉、投诉,把消费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附件:常州市新北区“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常州市新北区“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靖德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党红旗 区工商分局局长
成 员:刘玛娳 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江天舒 区委宣传统战部副部长
朱萍萍 区经发局副局长、物价局局长
刘金曙 区财政局副局长
姜 帆 区城建局副局长、房管局局长
朱蓉兰 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卫生局局长
屠伟庆 区农林局副局长、农业资源开发局局长
吉 波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何 平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盛卫群 区质监分局副局长
徐志明 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副局长
陈志松 春江镇副镇长
李誓争 孟河镇副镇长
蒋浩良 新桥镇副镇长
俞建华 薛家镇副镇长
高浩东 罗溪镇副镇长
邹恩泽 西夏墅镇副镇长
朱华明 河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龙海 三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盛卫国 龙虎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办公室设在区工商分局,由党红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