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企业污水预处理
和内部雨污水管网整治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全市参战打硬仗:科学治水建小康”会议精神,结合西夏墅工业园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要求,经研究,决定在进行园区市政管网改造的同时,进行园区内各企业污水预处理和雨污管网整治,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内部必须实施污水预处理工程,污水必须经预处理达标后接管。
1.各企业必须根据产生的污水水量和水质制定并实施污水预处理方案,确保污水达到《常州西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水质标准》要求后接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理。
2.预处理工程必须与管网改造工程同步实施,污水经预处理符合接管标准后与常州西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重新签订《污水委托处理合同》。
3.各企业必须将污水预处理方案报区环保分局备案。
二、企业内部必须严格实施清、污分流,禁止污水混入雨水排放系统。
1.生产污水(含地面冲洗水、雨后15分钟内的雨水)和生活污水必须经内部污水收集系统,全部进入厂内污水集水池或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到《常州西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水质标准》后接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禁止排入园区市政雨水管网。
2.雨水必须经内部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按每个企业审批后的方案指定的位置接管。
3.在室外的生产车间,以及生产原、废料堆放要移至室内,无法移至室内的要在原地架起顶棚防淋,地面应防渗。
4.凡是不防腐、不防渗漏的污水管道一律停止使用,重新建设。
5.污水、雨水排放口必须规范化设置:
(1)各企业只能按要求在规定的位置设置一个雨水排放口和一个污水排放口。已有多个排放口的,必须结合清污分流,进行管网归并整治。
(2)企业厂内雨水必须经收集系统收集后,通过一段明渠与市政雨水总管相连接。企业原有不符合要求的雨水排放口同时废除。
(3)污水排放口的设置应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排污去向合理;便于采样、便于监测计量、便于公众参与监督管理。
(4)采用重力流方式排放污水的企业,排污管道与市政污水总管相连接处,必须修建一段截面底部硬质平滑、截面形状为规则几何形、防腐防渗漏的平直过水明渠,明渠长度须满足采样监测、计量、安装闸门及管理要求。
(5)采用压力管道式排放污水的企业,须在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处修建集水池,从集水池铺设专用污水管道至指定位置,费用由企业承担,但必须服从统一规划。专用管道的排放口应方便采样、安装阀门和计量装置。整改后企业原有的排污管道必须同时废除。
6.雨水、污水排出厂外的最终位置、管底标高等技术参数由市政设计院统一提出。接管工程由区城建局组织统一设计、施工,工程费用由各企业承担。
7.各企业必须将整改方案于本通知下发后一周内报区城建局,并按区城建局、环保分局、西夏墅镇政府和常州西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批复的要求组织实施。
8.各企业整治工程完工后向区环保分局提交验收申请,区环保分局会同区城建局、西夏墅镇政府和常州西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联合验收。对未按要求完成的企业,区环保分局将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上述整改工程的实施,整治期间必须有专人负责对原有污染防治设施和雨污管网的管理和维护,严禁偷排和超标、超量排放污水,以确保园区管网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彻底改善园区环境质量。
(联系方式:区城建局 区管理中心709室 电话:85127635
环保分局 区管理中心403室 电话:85127613)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