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技术标准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分局)、直属单位:
为提升我区产业和产品的综合竞争力,推动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技术标准工作的意见》(常政发〔2006〕114号)有关精神,现就我区加快推进技术标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的总目标和又好又快发展的主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自主创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主线,以提升企业标准技术水平和产品国际竞争力为目标,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各方协调的基本原则,建立实施技术标准工作的运行机制,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
(一)总体目标
加强技术标准战略研究,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技术标准推进模式和运行机制,形成政府引导管理、企业主动投入、科研机构重点支撑、中介组织规范服务、各种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的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应用、推广实施体系。
(二)阶段性目标
到2010年,全区的标准化意识明显增强,技术标准推进模式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建有市级高新技术产业标准研制基地和示范企业,力争使我区技术标准成为促进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的重要技术支撑。
1、农业方面: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制定市级以上农业标准不少于10项,全区优势农产品、特色农产品和出口农产品拥有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和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建立3个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培训农业标准推广人员200人以上;创建3个以上市级名牌农产品,促进农副产品质量安全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明显增加,农业生态明显改善。
2、工业方面:争创3家国家级、10家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力争70家骨干企业完成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力争参与1项国际标准的制(修)定,并在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相关活动上有所突破;力争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40项,主要工业产品国际标准采标率年均递增10%,全区科技成果应用项目标准化率达到90%,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标准化率达到80%。
3、服务业方面:引导服务企业制定并实施个性化企业标准5项以上,创建5个以上服务标准化示范点。
三、重点工作
(一)促进知识产权标准化
建立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标准推进模式,探索建立原创科技(专利)向技术标准转化的良性运行机制,加强技术标准研究和应用,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努力创造和制定国际、国内先进标准,打造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竞争优势。加快研究并推进标准与知识产权相结合,确立标准化工作在知识产权战略中的地位,有效发挥标准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
(二)建设高新技术产业标准研制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
围绕我区优势突出、发展强劲、具有高成长性和竞争力的国家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鼓励、引导和支持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研制,重点培育一批能将技术标准与技术研发、技术创新有机结合的试点企业,推进由原创科技(专利)向技术标准转化,并通过标准研制促进科技创新。建立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中心,以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为主导的技术标准体系。鼓励企业按照国家《企业标准体系》的要求,建立以技术标准为主,包含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企业标准体系,争创国家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三)建立健全技术标准社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加强技术标准信息的收集,重点收集国际标准和美、日、欧盟等国家和地区涉及WTO/TBT、市场准入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及相关案例分析和解决方案,使我区技术标准数据库能够覆盖国际标准以及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主要产品标准,全面提高技术标准的信息量和服务能力。积极引进国内外技术标准研究力量,加强与我区企业和科研机构的联系与合作,整合资源,壮大队伍,提升标准研制水平。建立电子化标准信息公共平台,逐步将传统的标准文本服务升级为电子文本服务,并由面对面服务改进为远程服务。
(四)构建与我区出口贸易相适应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
紧紧围绕机电、电子信息、软件等主要出口产品和主要出口目标国,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和省、市联网,适时启动我区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实现对主要出口企业一对一的预警信息即时推送服务,完善技术贸易措施。
(五)加大农业标准化实施力度
推动农业产业全过程的标准化实施,强化农业标准化在农业科研成果转化为农业生产力中的桥梁作用。进一步推进农业科技化、产业化、标准化的进程,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六)加强服务标准化建设
积极拓展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和新兴领域、社会公共事务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强化服务标准化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促进现代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
(七)加快技术标准人才队伍建设
形成一支与推进技术标准化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才队伍,人数争取达到350人左右,其中国内知名3人、专业领军25人、基层骨干180人。建立技术标准人才培训、评价考核与激励机制。引进熟悉国际标准规则、业务强、外语好的复合型人才,建设一支国际化的技术标准人才队伍,并建立技术标准专家库。
四、配套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整体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成立常州市新北区推进技术标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质监分局、党政办、科技(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委宣传统战部、区经济发展局、外经局、财政局、科技(知识产权)局、环保分局、农林局、质监分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分局),具体负责技术标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严格目标管理
建立健全推进技术标准工作责任制,强化工作推进力度,严格目标管理和考核奖惩。每年年初提出技术标准创建年度目标,并分解到有关部门,积极推进落实,定期对照督查,年终由区推进技术标准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奖励。
(三)加大奖励力度
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增加科技投入,保证标准研制工作的经费需要。
同时,由区财政安排资金,重点对技术标准研制、标准化技术组织设立、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及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的构建等给予扶持。其中:
——完成国际标准研制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一个项目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完成国家标准研制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服务标准除外)的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一个项目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完成行业标准研制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一个项目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完成省级农业地方标准或服务业地方标准研制的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一个项目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并通过验收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的企业,获得国家AAAA级确认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国家AAA级确认的,一次性奖励8万元;获得省AAAA级确认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得省AAA级确认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
上述奖励,由区质监部门每年向区政府统一申报,经审核后予以兑现,由区财政局设立专项经费进行奖励。
推进技术标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提升区域经济和重点企业综合竞争力的基础性技术工作。全区上下都要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具有我区优势特色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通过技术标准推向市场,推向国际,努力使我区的企业成为规则的制定者,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发展先机。
二○○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