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分局):
为进一步落实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措施,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管理体制,巩固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现就加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考核通知如下:
一、设立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委员会
为加强长效综合管理机制落实工作的督查考核,成立常州市新北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委员会(简称考评委),考评委下设考评办,由考评办对各街道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测评,并负责年终考核的具体工作。考评办成员从区考评委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二、建立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暗访考核制度
区考评办定期和不定期对各街道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的情况进行暗访,并指导和帮助街道解决落实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措施中遇到的问题。
三、设立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服务热线
设立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服务热线(0519-5163023),统一受理市民对涉及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方面的举报、投诉、求助,为市民监督城市管理提供直接和开放的平台。热线受理问题的解决情况,将作为考核各街道办事处落实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重要依据。
四、实行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点评制度
定期召开各街道分管主任参加的点评会。每月25日前,区考评办将考评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召开考评委全体成员会议,通报检查情况,分析点评长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五、考评对照标准
区考评办将根据市政府《各辖区落实城市长效管理考评计分细则》,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将城市长效综合管理13项主要内容进行分解,制定区考评细则,考评得分依据为市对区考评得分和区对街道考评得分两部分组成,两项各占50%,加权平均后为实际考评得分。
六、建立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年度考核评比奖惩制度
1、建立年度综合考核评比制度。区考评办根据每月对各街道的考评总分计算出年度平均分(总分150分),按得分评定出优秀街道、合格街道、不合格街道,获年度平均分127.5分以上(含127.5分)的评为优秀街道,获105~127.5分(不含127.5分)的评为合格街道,105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街道。
2、实行城市管理工作保证金制度。各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向考评委缴纳1万元保证金,分管领导向考评委缴纳8000元保证金。评定为优秀街道的保证金予以返还,并奖励两倍其保证金的奖金;评定为合格街道的保证金予以返还,并奖励一倍其保证金的奖金;评定为不合格街道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区环卫处负责人向考评委交纳1万元保证金。区考评委对区环卫处的考核、奖惩方法和街道相同。区考评委每月公布考评得分情况。
3、将各街道、区环卫处一并列入城管工作问责范围,即区对街道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的,对该街道分管主任实行问责制;对街道考核连续三次不合格的,对该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实行问责制;对环卫处考核连续二次不合格的,对负责人实行问责制。
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新北区街道城市长效管理考评计分细则
2、新北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城市长效管理考评计分细则
二○○七年二月五日
附件1:
新北区街道城市长效管理考评计分细则(150分)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扣分
备 注
住宅小区、工业园区环境卫生管理
(30分)
1、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清扫保洁无卫生死角,无瓜皮果壳、纸屑、烟蒂、废弃物、杂物堆放、无垃圾包、暴露垃圾,道路边角无淤泥,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5分)
2、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保洁无卫生死角,无废弃物、杂物堆放、垃圾包、暴露垃圾,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4分)
3、道路不平整、有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有“十乱”现象(乱张贴、乱涂写、乱堆放、乱开挖、乱搭建、乱摆设摊点、乱停放车辆、乱悬挂、乱竖杆牌、乱排污),发现一处扣0.1分。(5分)
4、小区绿化带、行道树无废弃物、杂物、垃圾,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4分)
5、按规定设置的垃圾房(箱)、废物箱应与周围环境协调,设施完好、箱体清洁、箱内垃圾不满溢,无焚烧垃圾现象,周边环境卫生清洁,实行日产日清,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4分)
6、街道工业园区内清扫保洁无卫生死角,无瓜皮果壳、纸屑、烟蒂、废弃物、杂物堆放、无垃圾包、暴露垃圾,道路边角无淤泥,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4分)
7、无散养家禽;公共场地和绿化带内严禁私自种植蔬菜和其他农作物,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4分)
“五小”行业管理
(5分)
1、建立“五小”行业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未建立扣1分,工作机制不健全扣0.5分。(1分)
2、落实专职卫生检查员经费,配备兼职卫生检查员,未落实扣1分。(1分)
3、卫生检查人对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知识等情况基本了解,抽查不了解的扣0.2分。(1分)
4、有日常监督台账、投诉举报处置台账,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2分)
菜市场管理
1、区域内无无证照的马路菜市场,发现一处扣1分。(1分)
2、菜市场改造工作按计划进行,落实到位,进展缓慢或者未按要求落实的扣1分。(1分)
3、场内管理(3分)
⑴市场门面整洁,场内通道畅通,无杂物堆放,占通道经营。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
⑵场内设置导购图、宣传公示栏、公秤处、意见箱和消费纠纷调节室,摊位设置应划行归市并做到区域标志明确,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
⑶场内地平干燥无污垢,墙面整洁无蜘蛛网,无乱张贴,无乱搭挂,无乱拉乱接电线,门窗整洁,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
⑷活禽经营区相对独立,配有上下水和冲洗设施,通风排气良好,无臭气外溢,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
⑸场内设置垃圾收集房、摊位设置有盖垃圾收集桶,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配套公厕清洁卫生,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
⑹蔬菜农药残留检测设备齐全,并有专人操作,有工作台账,实行上市食用农副产品的检测、公示、退市制度,不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商品,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
城市交通管理
(15分)
1、非机动车停放管理人员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管理,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5分)
2、道路两侧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整齐、规范;市场周边配套停车标志醒目,车辆分类按经营者、消费者、机动车、非机动车分开划线停放,整齐有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5分)
3、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场地清洁、卫生,无乱张贴、无垃圾及废弃物,场地干净卫生。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5分)
道路、绿化管理
(20分)
1、无明显枯枝,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
2、无死树、无缺株;色块整齐,无空洞现象,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
3、行道树修剪合理;无明显倾斜;树穴覆盖完好,黄土不裸露;无乱挂乱拉,无占用绿地种植农作物或散养家禽,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
4、草坪及地被无空洞现象;无明显杂草;修剪整齐,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
5、病虫害防治及时,无明显病虫害发生,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
6、园林建(构)筑物无破损,墙面无涂刻和张贴,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
7、绿地内园路、铺装地坪平整,无大面积破损和积水,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
8、绿地内园椅、果壳箱、栏杆等设施无破损,无明显锈斑和油漆脱落现象,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
9、绿地整洁,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
河道管理
1、辖区内河道周边区域环境卫生整洁,岸坡干净,无垃圾堆、杂物、废弃物,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3分)
2、河道及周边区域无违章搭建,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2分)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5分)
1、指导和监督本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活动,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并建立台账,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2分)
2、建立投诉受理制度,设立公开投诉电话、投诉点,接受并解决群众的投诉纠纷,并建立台账,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2分)
3、小区内保安人员持证上港:门岗、警卫室有专人值班、监控;区域内交通及停车秩序良好,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1分)
废品收购站管理
1、组织实施辖区内废品收购专项整治活动,对无证经营、异地经营、一证多点等非法废品收购经营活动坚决取缔,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10分)
2、龙城大道以北、沪宁高速以南、长江路以东范围内严禁设置废品收购点,整治结束后,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5分)
环境保护管理
1、对所属工业集中区的区域环评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做好台账,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3分)
2、工业园区内不得报批使用或产生恶臭气体的项目,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2分)
建设工地管理
1、建设与拆房单位的施工现场围护稳固平整、高度统一、色彩协调,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2分)
2、拆房单位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施工现场整洁规范,不得有成堆生活垃圾,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3分)
城中村、城郊
结合部管理
(35分)
1、无卫生死角,无废弃物、垃圾包、暴露垃圾,无焚烧垃圾,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10分)
2、公厕数量达标,设施齐全,排水畅通,保洁及时,厕内无明显臭味,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5分)
3、垃圾房(箱)、废物箱设施完好、箱体清洁、垃圾不满溢,无焚烧现象,周边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5分)
4、道路不平整、有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有乱张贴、乱涂写、乱堆放、乱开挖、乱搭建、乱悬挂、乱竖杆牌、乱排污的,发现一处扣0.1分。(10分)
5、靠主次干道100米内无违规饲养畜禽场,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畜禽全部圈养,公共场地内严禁私自种植蔬菜和其他农作物,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5分)
除“四害”工作管理(5分)
1、配置专兼职人员负责除“四害”工作,有专职防治队伍,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2分)
2、落实防治工作经费,保持器械设施完好,按规定使用药物,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2分)
3、有专门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台账,辖区内“四害”密度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标准,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1分)
附件2:
新北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城市长效管理考评计分细则(150分)
日常保洁管理
(100分)
1、主次干道无卫生死角,无瓜皮果壳、纸屑、烟蒂、废弃物、无垃圾包、暴露垃圾,道路边角无淤泥,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20分)
2、公共场地,街巷里弄,空置地块无卫生死角,无废弃物、垃圾包、暴露垃圾,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15分)
3、绿化隔离带、行道树穴无烟头、垃圾,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15分)
4、按规定设置的废弃箱设施完好、箱体清洁,箱内垃圾不满溢,周围无垃圾,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10分)
5、垃圾房(箱)设施完好、箱体清洁、箱内垃圾不满溢,无焚烧垃圾现象,周边环境卫生清洁,实行日产日清,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10分)
6、公厕设施齐全、完好,排水畅通,保洁及时,内部整洁,厕内无明显臭味,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10分)
7、生活垃圾转运站内外场地整洁,无散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存污水,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10分)
8、垃圾、粪便运输车辆车体整洁,实行密闭运输,运输中无抛洒滴漏、污染路面,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10分)
市场周边五十米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洁、无瓜皮果壳、纸屑、烟蒂、废弃物、无垃圾包、暴露垃圾,道路边角无淤泥,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
(10分)
由区环卫处负责清理打捞上岸后定点存放的垃圾,日产日清,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条件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除“四害”工作管理
做好垃圾箱(房)、垃圾筒、垃圾中转站、公厕等处理场所的灭鼠、灭蝇工作,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