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新北区专兼职督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常政发〔2005〕231号《关于颁发常州市教育督导暂行规定的通知》的精神,全面实施新北区教育督导工作,经研究,决定聘任下列同志为新北区专兼职督学:
专职督学:
宣玉兴 言静平
兼职督学:
臧亚东 钱卫洪 恽志群 万荣庆 魏少澄 管中文
何耀平 苏浩松 莫湘洲 魏志国 万立飞 何 林
万国洪 陈兴铨 高定荣 羌杏凤 吴亚英 姚建琴
以上同志聘期为三年,自2006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