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办局(分局):
为切实做好新一轮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根据省市有关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全区2007年度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07年度总体目标是:着力提升受益水平,控制和缓解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保障农村居民基本远离医疗风险,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投入,提高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药费的补偿比例,以补偿比例为杠杆,引导病人合理进行医药消费,健全计算机审核网络,真正实现保险补偿“即时结报”,方便群众。全区2007年度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农民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筹资到位率达100%,平均实际补偿比例突破30%。同时,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二、具体措施
1、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投入。根据苏政办发[2006]33号、苏卫基妇[2006]16号文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际费用补偿率达到40%”和省卫生厅“力争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水平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分别不低于200元、100元和80元,其中各级政府扶持资金不低于筹资总额的70%”的要求。2007年我区筹资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个人缴纳、区、镇财政资助各增加10元,全区人均筹资标准达110元以上。
同时,按参保对象人均10元的标准筹集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基金,其中区、镇(街道)财政各承担5元,与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同步筹集,进入财政专户管理使用。
2、努力提高保障水平,扩大群众受益面。一是通过调整住院补偿比例、提高住院补偿封顶线等措施来提升受益水平。二是提高门诊药费的补偿标准。门诊药费补偿办法和要求保持不变,补偿标准提高到15%。三是将各镇(街道)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范围,进一步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3、完善计算机管理,进行网络审核,实行“即时结报”。
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等七部门联合发文中“要加快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各地都要实现网上审核报销、监管和信息传输,做到即时结报,方便群众”的要求,我区与常州人寿保险公司新北支公司继续合作,共同建立全区独立、封闭运行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管理、防范差错、方便结算,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及时、透明。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方案调整论证阶段(2006年9月1日~11月10日)。
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分析、论证2007年度调整方案,召开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扩大)会议讨论通过方案,明确2007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的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组织发动阶段(2006年11月11日~11月30日)。全面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与责任,切实做好参保与筹资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筹集资金阶段(2006年12月1日~12月31日)。
完成应参保人的资金筹集任务及名单核对上报工作。同时,商业保险机构根据各镇(街道)参保人口办理参保手续,制作并发放医保卡。
第四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07年1月1日开始,按调整后的办法实施。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要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列为政府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纳入政府的日常工作之中。要明确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坚持常抓不懈,落实有效管理机制,及时协调、处理存在的问题,减少矛盾的产生。
2、加大宣传力度,各方共同参与。通过有效的宣传与教育,动员农村居民积极主动参加合作医疗,让惠及农民的好事获得农民认可,变要农民参加为农民主动要求参加。在实际工作中,要辅以必要的行政动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关键抓好五项内容:即为什么宣传、宣传什么、向谁宣传、谁来宣传、怎样宣传。动员各方参与,让已享受到合作医疗好处的农民现身说法,用事实说话,消除农民群众的误解和思想顾虑,强化风险共担意识。
3、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制约机制,强化合作医疗管理组织、参保者和定点医疗单位三方制约机制。二是注重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三是完善结报管理制度,按规定加强对各医保专管员的业务指导与日常管理,确保做到“即时结报”。
4、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有效开展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体系,通过实施有效的医疗救助,提高农民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从而巩固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有效地控制和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