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新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办局(分局):
为了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长效城市管理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新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杨平平 区长
副主任:陈伟斌 副区长
委 员:郜 军 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江天舒 区委宣传统战部副部长
谭伟良 区信访局局长
韦士章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赵 昊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施肇皕 区财政局局长
夏佐红 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局长
奚小震 区环保分局局长
茅雪鹤 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张建坤 区农林局局长
李 青 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金继英 区公安分局局长
孙玉国 区交巡警大队大队长
党红旗 区工商分局局长
杨进华 区交通分局局长
李强奋 春江镇党委副书记
王雪明 孟河镇镇长
徐鹤纲 新桥镇镇长
徐前明 罗溪镇镇长
季晓东 西夏墅镇镇长
李少华 河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盛晓东 三井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国富 龙虎塘街道办事处主任
新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城市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制定城市管理年度工作目标;部署城市管理的重大工作;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各镇(街道)、各部门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督查、考核;对在城市管理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由夏佐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姜帆同志任副主任。
二○○六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