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演出市场管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近年来,在各级文化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演出市场日趋繁荣,呈现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但是,近阶段我区农村演出市场中出现了一些社会影响较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是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的表演团队擅自搭建大棚从事色情、下流、格调低下、低级庸俗的演出活动;二是农村基层个别部门、单位受利益驱动为违规演出活动提供场地、场所;三是一些演出场所未经批准擅自接纳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的演出表演团队;四是临时搭建的演出大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五是有些表演团队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六是有个别表演团队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冒充少林寺等寺院的僧侣进行武术杂技等表演,实为推销药品。
农村演出市场存在的上述问题,特别是色情表演活动,严重影响了社会风气,破坏了演出市场的正常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需求,也影响到各级政府管理部门的良好形象。对此,各级文化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农村集市演出管理工作。
一、学习条例、提高认识。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文化部《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的高度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特别要加强农村集市演出管理,重点是打击色情表演活动,各镇、街道要会同各地相关部门坚决取缔,决不手软。各级管理部门要在农村集市、庙会期间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巡查监督,及时通报情况,使人民群众对农村集市、庙会演出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演出市场,特别是农村集市、庙会演出活动分散,面广量大,必须建立文化、公安、工商、城管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充分发挥演出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形成加强农村演出市场管理的合力 。
四、对违规演出造成一定影响的,将列入对各镇街道的年度目标考核。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