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全区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奖励扶助对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为了认真落实江苏省(苏政办发[2005]75号)、常州市(政办发[2005]77号)文件精神,全面实施农村部分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我区结合实际情况,出台了有关文件和实施意见。区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从实际出发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规范运作,全面完成了农村部分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民主评议、三级公示、逐级审核,2005年全区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共1000人。其中春江镇268人、孟河镇156人、新桥镇76人、薛家镇130人、罗溪镇142人、西夏墅镇97人、三井街道79人、龙虎塘街道52人,现予以确认(名单附后)。
各镇、街道要认真做好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推进新型生育文化的纵深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