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沿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区环保局编制的《沿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分解表》,已经研究同意正式印发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沿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立足优化投资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切实抓好此次整治行动。
2、明确责任,确保落实。此次整治行动涉及面广、工作任务艰巨,为了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单位必须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措施,确保各项整治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3、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联动的优势,形成整治合力,扎实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
附:沿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分解表
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
沿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分解表
序号
工作对象
整 治 内 容
时间期限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备注
一
园
区
内
所
有
企
业
1
加强项目的环保审批和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项目不得批准投入使用。
日 常
环保局
2
对未经批准擅自投入项目使用的企业,予以停产、罚款。
8月31日
3
对未经环保审批的建设项目,不得发放营业执照。
工商分局
4
对擅自接管的企业要按规定处罚;已办理接管手续的,要查清接管是否正确。
建设局
春江镇、滨江公司
5
加强监察,对偷排的企业严厉处罚并封堵偷排口;对经常超标排放的企业,报请区政府限期治理。整治后还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关闭。
6
对责令关闭的企业,要立即吊销执照。
7
要加强对企业使用化学危险品进行全过程监管,对违反规定的,予以处罚。
10月31日
安监局
8
检查验收,确定能否生产。
7月31日
经发局
二
基础设施
9
完善园区污水收集系统的工程建设,园区的污水提升泵站要立即投入使用。
12月31日
建设局牵头
春江镇、滨江公司实施
10
清查园区所有市政污水管网,对存在渗漏、淤堵、串管、断头等运行不良现象,要及时修复、疏浚,对不能使用的管段要及时翻建。
11
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排放管的建设,尽快投入使用。
三
清淤堵污
12
对园区内的河道进行清淤,封堵沿河所有非法的排放口。
9月30日
农林局
13
对龙江泵站排放口进行封堵,回填泵站前的河塘。
7月30日
春江镇
四
环境信访
14
积极调处区域环境信访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环保局、农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