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0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5年1月6日在新北区第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施肇皕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全区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04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区人民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自觉服从国家宏观调控,努力克服“铁本事件”带来的不利影响,负重加压,团结拼搏,加快推进“两个率先”进程,全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在此基础上,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省财政厅确定从2004起,各地对人民代表大会和社会公布财政收支时一律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口径为标准的要求,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2004年全区财政总收入为237300万元,比2003年增长30%,这一目标调整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同口径预算为109170万元。预计2004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25603万元,完成预算的115.05%,比上年增长45.3%,增收39154万元。其中:增值税(25%部分)完成27986万元,完成预算的123.83%,增长31.57%,增收6715万元;地方税收完成710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3.9%,增长40.02%,增收20319万元;财政口收入完成26532万元,完成预算的146.18%,增长84.1%,增收12120万元。
区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算65800万元,预计全年同口径完成77864万元,完成预算的118.33%,增长41.27%,增收22748万元。
镇(街道)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算为43370万元,预计全年同口径完成47739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0.07%,增长52.36%,增收16406万元。
综观我区2004年预算收入完成业绩,明显好于预期,同口径财政总收入达到了256217万元,增长41.82%,是我区12年历史中增长最快的年份之一。财政总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9.63%,比上年提高了1.91个百分点。全区财政总收入占全市财政总收入的16.64%,比上年提高了3.2个百分点。
区一届二次人代会审议通过2004年全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为92200万元,其中:区本级75300万元,所辖镇、街道16900万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上年结转、市下达专项经费、政策性增支和必不可少的经费追加等,全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调整为104752万元,其中:区本级84552万元,所辖镇、街道20200万元。实际执行情况是:全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467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93%,比上年增长25.79%,增支21460万元。其中:区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8447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91%,增长32.93%,增支20927万元;所辖镇、街道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02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增长27%,增支533万元。
全区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是:
基本建设支出236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同口径增长35.26%;
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1765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同口径增长4.25%;
科技支出766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同口径增长62.15%;
支农支出507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同口径增长23.88%;
教育事业费1650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同口径增长30.33%;
社会保障支出355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比上年同口径增长438.53%;
行政管理费支出599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7.53%;
公检法司支出258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同口径增长25.55%。
根据全区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区本级和辖镇、街道财政都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各位代表,关于2004年预算支出,需要重点说明的是,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区财政体制的通知》(常政发[2004]235号)文件精神,从2004年1月1日起执行市对区新一轮财政体制。就我区而言,该体制的主要影响是:取消了高新区全留政策,并与其他城区全面接轨,仅2004年就影响我区体制财力1.8亿元。因此虽然我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幅14.3个百分点,但可用财力没有明显增加,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没有新增财力来追加预算支出。同时,该体制对我区的影响在今后几年内将进一步显现,2005年仅对高新区优惠财力转移支付下降10%就达2400多万元。
在2004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要求,积极履行职能,支持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为圆满实现全年财政预算各项目标做出了努力。
(一)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快推进各项建设和社会事业进程。
由于2003年抢抓机遇与开发银行江苏分行签订了信贷协议和随着区财政建设债券的兑付工作结束,我区建设资金正进入相对较为宽松的阶段。但是,随着国家宏观调控的实施和“铁本事件”,使我区的投融资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资金的筹措又重新成为我区经济发展中的最大制约瓶颈,面对如此严峻的宏观调控形势和强大的外部压力,我们积极采取相应对策,积极筹措资金,基本满足了全区各项建设、社会事业的需求。
一是经过多次与开发银行进行谈判,最终将40亿元总授信调整为15亿元,落实了2004年4亿元信贷额度,信贷金额陆续全部到位。
二是积极与区工行、农行、交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加强沟通,寻求支持,采取多种方式,创新信贷模式,全年办妥新增贷款4 亿元,基本解决了全年资金需求。
三是面对严峻的宏观调控形势,我区各专业和乡镇工业园建设受到严重影响。我们一方面积极与区农村信用联社协调,组织了2.6亿元信贷资金,支持园区建设,解决了园区部分到期贷款的置换和建设急需;另一方面,区财政临时调度资金累计达10亿元,帮助园区、镇(街道)、直属企业解决资金困难。
四是确保重点项目的实施。积极会同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数次调整基建计划,确保安置房等重要工程建设。累计支出基建工程、安置房建设、规划、土地征用等资金15.5亿元,其中拆迁安置资金8.47亿元。
五是积极组织土地、建设规费等预算外收入,累计征收土地出让金(区本级)、建设规费等资金8.4亿元,其中规费1.02亿元。与国土部门制定出台了《常州新北区经营性项目土地出让净收益区镇(街道)分成办法(试行)》,促进区、镇(街道)共同发展。
(二)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努力培植地方财源,依法加强征收管理。
各级财税部门继续贯彻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深化“财企互动”工程建设,加大了政策扶持、资金引导力度。一年来,共计核拨企业扶持资金7887万元,安排下达科技三项费用7643万元,安排下达技改贴息350万元,核拨企业土地开发费1200万元,培植了一批骨干企业如盛士达、星宇车灯等做大做强,增强发展后劲。确保了圣戈班、科勒等一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支持园区建设,共向专业园区提供贷款贴息1090万元。同时,积极向省、市争取技改贴息和科技三项费用1504万元,支持全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促进经济加快发展,培育和壮大财源。
根据我区的经济现状和财税收入水平,财政部门在做好预测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预算收入的增长与经济增长相适应,计划服从税源、依法治税、应收尽收”的原则,确定了全区全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109170万元,比上年增长30%,并力争多超一点的目标。在预算收入执行中,财政部门积极会同国、地税部门,及时分解下达征收计划,全力抓好预算收入征管工作。一是按照“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做到应收尽收。二是按月进行税源分析,逐月抓好收入进度。建立了以季度为主的财税分析会,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和收入征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征管建议。三是大力抓好主体税种的征收,加大对个人所得税等重点税源的稽查监督力度,查处各种偷税、漏税、骗税和逃税行为,抓好税收清欠工作。四是切实抓好农业税收,特别是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管工作。加强与区国土、房管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税源信息。进一步规范了契税委托代征管理办法,从早从紧抓好征收管理,全年仅契税就入库10737万元,增长50.69%。五是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将区本级10个部门的11项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完善了预算收入。经过财税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2.56亿元,超额完成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
(三)围绕构建公共财政体系,深化预算支出管理改革。
按照构建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立足我区实际,积极研究探索部门预算、会计集中核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工资统发等改革实践,不断深化预算支出管理改革。
一是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在2004年推进部门预算改革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提出2005年预算单位,全面推行部门预算。首先是认真总结,加强学习,并邀请有关专家来区培训,为全面推行部门预算打好基础。其次是明确职能,将区预算编审中心的职能赋予了区会计中心。再次是在编制方法上,坚持从新北区的实际出发,立足自身,着眼长远,在规范、透明、公正的前提下,采取基本支出与专项支出分开编制。一方面充分提高预算部门节编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严格制止预算部门挤占专项经费,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二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集中核算改革。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集中核算,是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公共财政、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财政改革的重点。本着“四个不变”的原则和有关会计准则,年初,我们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会计集中核算办法进行完善,扩大集中支付范围,把第二批22个行政事业单位纳入会计集中核算。将基本建设资金和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的所有专项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全年共集中支付资金16500万元,占全部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28%。既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透明,又规范了核算程序,具有鲜明的新北区特色。
三是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宣传,全区上下已形成共识,违规采购现象明显减少。制定下发了《新北区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与市采购中心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积极参与采购商品项目验收核对,做好服务工作。政府采购规模和采购项目逐步扩大。全年共实施采购1047批次,采购金额达2682万元,比市场价节约资金268万元,节约率为11.1%。同时,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将区级机关运行车辆的“车保、车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目前改革方案已基本形成,具体工作正抓紧推进。
四是围绕全区离退休教师离退休金的统发,做了大量的、具体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使全区1500多名离退休教师及时足额领到退休金。
(四)积极推进区镇(街道)财政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根据市关于调整完善区级以下财政体制的要求,我区区镇(街道)财政体制改革,虽然准备了近二年时间,由于受市对区体制的影响,直到年底才出台(市对区调整体制12月16日下发)。区委、区政府对此次体制调整十分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强调在保持稳定,促进发展的前提下,稳步推进。调整中坚持了“划分事权,权责统一;核定基数,保持稳定;增量分成,促进发展”的原则,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镇(街道)的倾斜和扶持。
一是解决了区内多种体制并存的矛盾,采取统一的体制管理模式,理清了区镇(街道)的分配关系。
二是体制结构大致与市对区体制相衔接,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三是强调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明确了区镇(街道)事权内容。将镇(街道)所涉及的事权匹配相应的财权,作为镇(街道)的支出包干基数。
四是体制所涉各类财政供养人员经费包干标准略高于周边地区。
五是对部分镇(街道)因体制调整后当年体制财力达不到2003年的体制财力的,区对其差额部分实行专项转移支付,并略有增长。
六是重视“三农”工作,特别是对农民和农村工作的支出安排。将2003年12月31日前人均耕地在0.1亩以下的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费纳入镇(街道)支出包干基数。并提高了农村税费改革后村干部补贴和村组织运转经费。
七是体制中财政收入增量部分镇(街道)分成比例略高于市对区体制中的分成比例。
八是体制增加了镇(街道)老干部工作经费。
总之,这次体制调整,将有利于发挥各地积极性,促进区镇(街道)经济共同发展。
(五)认真落实“三农”政策,促进城乡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一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积极落实农业税免征政策。区委、区政府领导对“三农”问题十分重视,特别是在“铁本”事件后,为减轻农民负担,确保农村稳定,率先实行农业税免征。加快镇(街道)政府机构改革步伐,规范区、镇(街道)、村之间的分配关系。实施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积极发展农村经济。妥善处理好农业税尾欠问题。通过改革,共落实免征农业税及附加773.36万元,其中:正税644.47万元,农业税附加128.89万元。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全年转移支付资金1058.66万元,确保了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二是认真做好全区粮食直补工作,确保直补资金真正发到农户手中。按照省、市有关部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们会同区农林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新北区粮食直接补贴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粮食直补实施方案》。在全区设立直补资金发放点18个,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全面完成了直补资金发放工作。全区粮食直补面积18.74万亩,落实直补资金375万元,受益农户达6.8万户,真正做到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是认真做好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养工作。会同有关对全区征用、使用土地、征地补偿费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贯彻落实《新北区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养暂行办法》,坚持“突出重点、应保尽保、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筹措保养资金,建立财政专户,健全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全面科学发展,确保社会稳定。
四是认真落实好农村“五件实事”。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全区30.22万农村居民参加了保险,筹集资金1500多万元,参保率达94.70%,有效控制和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顺利完成了贫困户草危房改造任务,共投入改造资金677.2万元,实施改造的农村草危房799户,有效地改善了农村贫困群众的居住条件。大力推进农村改水工作,投入资金945万元,预计春节前后,全区改水工作任务将基本完成。全面推进农村道路、桥梁改造工程,安排资金1500万元,确保年内改造完成。支持全区卫生院系统合同工纳编工作,区本级共补贴补缴养老保险金30.4万元,促进社会稳定。
五是按照“各级财政支出预算安排增幅和实际支出增幅必须高于同级财政总预算的增幅和实际支出增幅”的要求,增加对“三农”的投入。全区全年支农支出预算安排1708万元,比上年增长36.8%,比总预算增幅高出5.2个百分点。支持“禽流感”防治工作,区本级共投入160万元,争取市财政防治经费20万元。
(六)完善财政管理和监督机制,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对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所有涉及财政审批项目重新进行清理。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做好服务工作。
强化财政监督工作,加大财政投资重大项目跟踪监督。继续对长江路续建工程和薛家灯饰市场、新龙生活区等拆迁进行重点监督。二年来,长江路申报工程款16892万元,审查核定15923万元,核减969万元,核减率5.73%。通过监督,有效地防止了工程款超付,促进了拆迁工作规范化。
切实加强对预算内外收支执行、资金运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国库部门征收、划分、留解、退付预算收入和拨付预算支出情况进行监督,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外资金收取、使用、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会同区纪委、监察局、审计局,认真开展“双清”工作。一是在全区范围内针对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进行了清理。二是对全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借用、拖欠公款进行了清理,取得显著成效。
加强对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按项目预算和项目用款进度拨付资金,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继续抓好财政投资基建项目概预结算财政委托审计工作。全年共计委托编制标底(预算)80项,金额99610万元;审核预结算489项,送审金额35214万元,净核减4121万元,核减率11.7%。
加强财政债务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新北区财政承诺基建贷款资金预算管理操作办法》,根据财政承受能力,测算和控制债务规模。加强财政风险管理,切实保证基本建设资金专款专用,防范和避免财政风险。
各位代表,在肯定全区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中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区财政预算执行中还存在值得重视的问题。一是全区支撑财政收入增量的纳税大户不多,各地区发展水平不平衡。二是银根紧缩使得开发建设资金筹措的难度前所未有,以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为主体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增加了财政支出,加重了财政压力,资金供需不平衡的矛盾尤为突出。三是财政供给范围和支出结构还不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要求。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通过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逐步加以解决。
二、2005年全区财政预算草案
2005年是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新一轮改革的重要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预算工作,对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5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计划增长22%,实现这一目标将为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提供坚实基础,但国家宏观调控继续紧缩银根以及“铁本事件”负面效应,仍将对我区今年经济发展产生一定影响。特别是岁末年初,市重新确定了新一轮市、区两级财政体制。一方面取消高新区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将契税等税种划定为市级固定收入。这些使得我区招商引资难度进一步加大,财源培育能力进一步减弱,财政增收空间进一步缩小。而目前经济增长乏力的现状仍然没有得到改变,财政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在这样的形势下,2005年财政预算安排的原则是: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与经济增长相适应,坚持依法治税、依率征收;地方财政支出安排,坚持量入为出和“三保一搞”的方针,优化支出结构,保重点支出必需,确保收支平衡;实行部门预算,坚持各部门预算内外资金综合平衡,统筹安排使用;建立财政偿债准备金,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按照上述原则,2005年全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按调整后的新口径初步安排为:
全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安排115600万元,同口径增长20%,其中,区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安排69930万元,同口径增长18%(全区财政总收入预算218300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21.21%,剔除基金、费后收入预算为211600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21.75%)。
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93500万元,比上年增长1.41%。其中:区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77360万元,比上年增长2.74%。
各位代表:目前,国家正在推行税制改革、市区正在完善财政体制,财政收入统计口径调整较大。完成上述财政收入预算,如按2004年同口径计算,则2005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和财政总收入应该分别是14.27亿元和30.12亿元。
现将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几个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005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预期增长22%。安排全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15600万元,增长20%。在实际执行中,要按照依法治税,应收尽收的原则,切实加强征收管理,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
(二)关于区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贯彻《预算法》关于地方财政收支必须平衡的规定,根据2004年区本级体制财力,安排2005年区本级一般预算支出77360万元。实际预算执行中比2004年预测财力增加的部分,年终视情况作为追加预算。2005年财政支出预算安排中考虑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鉴于实行部门预算部分定额经费标准提高等因素,正常维持经费安排6753万元,增长10.65%;
二是初步安排社会保障方面经费7015万元,比上年增长17.52%;
三是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农业、科技、教育支出均要高于同级财政支出预算增幅的要求,区本级财政安排农业方面的经费比上年增长18.66%,安排教育方面的经费比上年增长12.93%,安排科技方面经费比上年增长45.96%。
(三)关于区本级部门预算的编制情况。区本级69个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总预算安排40281万元,其中:预算内财力安排3170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2580万元,专项资金安排5000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中,基本支出预算703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3246万元。
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财政职能,为确保圆满完成2005年财政预算任务而奋斗
2005年全区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和领会党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提高执政能力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探索理财方略、理财体制、理财方式的创新,做大财政“蛋糕”,以“力争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区”为目标,以促进发展、保障稳定,推进社会全面进步为根本;以组织预算收入,加强预算支出管理,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为中心;以推动财政预算支出管理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运行机制为重点;一着不让地推进各项工作,努力推动财政的可持续发展。
(一)服务“两个率先”,创新“生财”机制,支持促进经济发展。
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做大财政收入“蛋糕”的基础。这就要求财政部门把发展生产力,发展经济作为财政工作最核心的任务。因此,全区各级财政部门要树立公共财政的理财思想,确立“财政—经济—财政”的理财观念,在做好收支管理等各项日常工作的同时,研究如何促进经济发展;在履行职能的同时,从更广的范围参与到经济工作中去,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发展财政的关系,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思路和手段。坚持用市场经济的手段解决财政问题。进一步促进我区经济结构调整,保持经济快速发展,培育和壮大财源基础。一是发挥财政贴息和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二是在新的形势下,研究梳理区政府现有的有关企业扶持政策,积极探索我区新的“政策洼地”,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提高竞争力。三是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建立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完善担保机构准入、资金资助制度,联合社会力量、为民营企业融资创造条件。四是健全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帮助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落实重点脱困企业的脱困政策措施。五是以镇、街道财源建设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六是增加对农业的投入,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加强征收管理,完善“聚财”机制,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进一步完善财政收入增长机制,健全以地方税收收入为主、以各种非税收入为辅的公共财政收入体系,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增强财政对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保障能力。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收入征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是政府履行各项职能的前提。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财政担负的宏观调控任务越来越重,客观上要求不断增强财政增收力度。如果不能完成财政收入任务,各项改革政策就不能贯彻落实到位,保障支出、保障政府行政的职能就不可能正常履行。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重视财政工作,增强财源建设的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财税协调,挖掘增收潜力,采取积极措施,抓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主要税种的征管。坚持依法治税、依法征管,做到应收尽收。加大税收稽查力度,查处各种偷税、漏税、骗税和逃税行为,严厉打击各种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假账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公平税负,维护税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进一步加大对非税收入的征管力度,建立规范的非税收入征管体系,加大对各类收费项目和银行账户的管理力度,加强征管,杜绝流失,做大政府财政性资金的总量规模。四是开展税制改革政策研究,贯彻落实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政策,强化税政监督和税源分析,优化收入结构。认真抓好财政收入计划执行,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三)调整支出结构,优化“用财”机制,确保重点支出需要。
坚持“三保一搞”方针,切实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围绕富民办实事,突出重点做好事,保持稳定办急事”的要求,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化“用财”机制,做到该保的一定要保,该控制的一定要控制,该压缩的一定要压缩。一是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本着节俭、必须的原则,倡导预算单位确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强化行政管理费支出,从控人减事、规范管理等方面节俭政府机关运行成本,确保重点支出及政府机关正常运作和事业发展的必需资金。二是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经费的征管,增加对社会保障的投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整个预算支出的比重,努力建立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扩大养老、失业保险金的征缴面,改善征收环节,提高征缴率,巩固“两个确保”的成果。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逐步建立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基本生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提高社会保障的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三是努力增加教育、科技、文化、公共卫生的投入,支持黄河西路、兴港路、人防指挥中心、卫生事业大楼等城镇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重点项目的建设,提高政府管理公共事务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四是要着力推进为民办实事工程。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明确职责,抓好资金落实,发挥好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并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五是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贯彻落实《关于新北区粮食直接补贴的实施意见》,做好全区粮食直补工作。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积极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
(四)加大财政改革力度,强化“理财”机制,加快建立公共财政管理体制。
当前困扰财政的矛盾和问题还很多,而解决矛盾的关键在于改革与创新。全区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一系列决定,强化“理财”机制,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公共财政建设步伐,促进财政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区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按照市、区政府的要求,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街道财政管理模式,促进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二是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认真总结部门预算改革的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对部门预算单位预算内外资金实行统筹安排,捆绑使用。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将人员经费编准、编实,基本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必需。区别轻重缓急,确定项目支出排序,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已确定的重点项目资金。规范部门预算“二上二下”运行机制,建立滚动项目库、基础信息动态资源库,促进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三是继续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改革。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稳步推进第三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进程。加强调查研究,理清中小学财务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加强管理和监督,规范采购行为。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有序推行工程类项目、机关事务处等单位车保、车修政府采购,实行打包公开招标,降低经费支出。
五是深化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管理改革。认真贯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北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完善“一个窗口”收费办法,强化执法力度,规范收费行为。加强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核算和清理,深化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单位多头开户。
六是加快城市投融资体制改革步伐。完善以集团总公司为主体的投融资平台。通过整合重组、增资扩容等一系列措施,扩大资产规模,提升资产质量,培育“造血”功能,打通融资渠道,真正实现基本建设投融资主体合一,逐步形成融资—开发—回收—还贷和滚动开发的良性循环。
(五)依法行政,强化“督财”机制,规范财政秩序。
深入推进财政法制建设,提高依法理财水平。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及《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经法规,强化预算监管、强化“督财”机制,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在监督环节上,要由事后检查为主向事前、事中监督为主转变;在监督内容上,由偏重资金分配、具体财务事项审批,向以监督预算执行、财政性资金收支、国有资产运营等工作重点转变;在监督方式上,由单一财政部门检查,向依靠审计、纪检监察、社会中介机构为主实施财政检查执法活动转变。积极构建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相结合,涵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运行全过程财政监督制约机制。
进一步围绕预算内外收入增收堵漏,预算内外支出跟踪问效和效绩评价,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为民办实事资金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资金使用的监督。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等检查。健全内部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规范财政部门自身的行政行为。
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资金跟踪检查力度,继续开展重点项目跟踪检查。完善支出效益评价机制,对财政支出追踪问效,逐步建立一套科学的指标评价体系,确保财政行为公开、公正,提高财政决策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财政债务管理和监督。严格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加强财政风险管理,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防范和避免财政风险。
认真贯彻《会计法》,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严厉打击做假账行为。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强化行业自律,提高执业质量和水平。
各位代表:全面落实和完成2005年财政预算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认真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奋发图强,同心协力,与时俱进,努力工作,圆满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力争“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区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