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新城管〔2003〕2号
关于对338省道等道路两侧路牌、
广告牌实施整治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
338省道、238省道、常石线、吕汤线等道路是我区主要交通干线。但道路两侧路牌、广告牌设置很不规范,许多路牌广告牌超期设置,版面内容陈旧,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与周边环境不协调,有碍观瞻。道路作为经济建设与人民生活的主要载体,周边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我区投资环境与人民生活的质量。为尽快改变目前存在的问题,我委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各自辖区范围的不规范路牌广告牌实施专项整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整治范围
338省道、238省道、常石线、吕汤线、西孟线,各乡镇主干道等道路两侧的路牌、广告牌、招牌,都属于此次整治范围。
二、整治标准
⑴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路牌、广告牌、招牌等一律拆除;
⑵版面陈旧的必须出新;
⑶超期设置、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的路牌广告牌必须拆除;
⑷原武进市的企事业、个体单位在使用路牌、广告牌、招牌进行自身宣传时,必须使用今年工商年检后新的单位名称,原来的名称不得继续使用。
三、整治活动时间:3月15日至4月15日
四、整治要求
⑴路牌、广告牌整治是今年城管创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各部门都要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做扎实。
⑵整治结束后各乡镇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⑶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要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环境 整治 通知
常州市新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03年3月13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