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园服务中心: 经研究,现将《常州软件园企业入驻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常州软件园企业入驻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软件园区产业集聚,为入驻软件园的企业提供更优良的服务,本着管理有序、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常州软件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会同常州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企业入驻和服务各项工作。 一、入驻对象 1、以软件、嵌入式软件和软件外包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主营业务的软件企业和研发机构; 2、优先安排知名高校和行业龙头企业设立的嵌入式软件研发机构、公共服务和中介机构入驻; 3、入驻二期大楼的软件企业注册资本应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企业年销售规模500万元以上。 二、入驻程序 1、企业申请。企业向服务中心提交《企业入驻申请表》(见附件)和项目计划书(内容包括企业概况、项目简介、发展计划等); 2、审核确认。服务中心初审后与企业沟通协调,拟定入驻楼层及面积,报请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3、企业与服务中心签订入驻协议,并与常州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相关服务费用收取 1、一期、二期大楼租金分别暂定为13元/月/m2 、16元/月/m2(按建筑面积计算),物业管理费暂定为1元/月/㎡; 2、水电费、网络使用费、会议室和培训教室使用费等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 3、房租费用计算时间以签订入驻协议后的次月开始,签订入驻协议时,企业交纳相当于正常房租的3个月租金作为入驻押金。 四、运营管理 服务中心负责大楼的管理和为入驻软件企业提供相关服务(见《常州软件园服务手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由常州软件园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企业入驻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