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
“十一五”时期,是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阶段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阶段。财政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党和政府方针政策的物质基础、政策手段和体制保障。明确和实施财政“十一五”时期的奋斗目标,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两个率先”十分重要。
“十一五”时期内全区财政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定位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和实现富民强区的总目标,运用财政调控手段,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经济增长方式加快转变,自主创新能力较快提高,财政实力和可持续增收能力显著增强,实现财政与经济良性互动,区、镇、街道两级财政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趋于协调,支出结构优化,对“三农”、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卫生、环境保护等重点公共领域的投入力度加大,和谐社会建设得到较好保障;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科学理财、依法理财、为民理财的水平有明显提高。经过努力,在“十一五”时期逐步形成财力殷实,职能到位、运转有效、机构优化、理财科学的公共财政体系,力争达到既有新北特色又具国际中等发达地区的公共财政管理水平。
“十一五”期间全区财政发展的主要预期指标是:(1)财政收入。全区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30%,到2010年超过120亿元,五年基本实现翻二番,五年累计超过385亿元,比“十五”增加285亿元以上,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25%,到2010年达到50亿元,五年累计达到167亿元。不断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提升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对全市财政的贡献份额,逐步提高第三产业税收占全部税收比重,稳步提高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的比重。(2)财政支出。财政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十一五”期间全区地方财政支出年均递增10%,到2010年接近20亿元,五年累计超过95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48亿元以上。支出结构不断优化,“三农”、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卫生、环境保护等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3)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稳步提高经济基础薄弱地区财政支出占全区的份额,加大对西部乡镇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层特别是困难地区财政保障能力,提升财政供给水平,在更好地保障运转的基础上,争取用于提高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比重有明显提高。(4)财政安全。继续坚持“量入为出”、“三保一搞”的预算安排原则,确保全区各级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提高防范债务风险能力,各级财政要全面建立偿债准备金,各级政府性债务要得到有效控制。
“十一五”期间全区财政发展的重点任务是:
(一)发挥财政调控作用,促进地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二)完善财政保障作用,向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三)突出多予放活思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突出机制的创新,扎实推进富民步伐。
(五)突出科教优先的方针,着力支持科教事业内涵发展。
(六)突出环境保护的理念,支持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七)坚持以人为本的观念,积极构建和谐社会。
(八)加强债务管理力度,努力降低政府风险。
(九)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加快构建公共财政体制。
(十)推进财政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理财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