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财政工作总结
2003年是新北区成立后的第一个财政预算年度,是实现今后五年财政发展目标的起步之年,也是完成财政各项目标并取得显著成绩之年。2003年,全区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04.1亿元,比上年增长22.5%。经济的高速发展带动了财政收入的高位增长,财政实力得到显著增强。全区财政收入在高位平台上实现了高增长。全年完成财政收入182540万元,完成市下达计划的110.56%,区计划的104.31%,增长30.46%,增收42620万元。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财政在保障政府正常运行必需的同时,继续加大了对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大了对农业、科技、教育、社会保障的支持。
一年来,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广大财政干部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加快“两个率先”、富民强区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在做好日常收支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突出发展、改革、创新主旋律,财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干部队伍建设得到了新提高。
---支持促进经济发展,财源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为了加快地方经济的发展,积极培育和壮大财源;重视道口经济建设,促进专业市场群早日形成规模,财政分别针对二大市场搬迁和4S汽车城建设出台了相应的支持政策,;积极支持各专业园区、乡镇工业园区的建设。争取到中央级“贷款贴息”1000多万元,实际向专业园区贴息1390万元。同时为各类园区提供了6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大力支持恐龙园、园博园的开发建设,一年来共提供了1800万元的资金支持。针对非典疫情的客观形势,采取有效措施对个体工商户的基金费给予免征一年的优惠,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沿江开发战略和固定资产投资年等重大决策,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保障了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顺利推进。
各乡镇根据各自实际,采取措施,全力支持园区建设,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孟河镇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工业经济若干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加速发展;小河镇对进入园区的重点项目、魏村镇对上规模企业实行政策倾斜,进一步促进了企业做大、做强。
通过以上措施,大大促进了地区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培育和壮大财源,组织财政收入,确保较快增长提供了保证。
---加强征收管理,保持财政收入快速增长
根据年初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区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国税、地税部门及时分解下达计划,层层落实责任制,逐月抓好收入进度,确保每月财政收入执行进度达到和超过序时进度。各级国税、地税部门依据《税收征管法》,加强征收管理,强化税务登记率、准期申报率、税收入库率考核,加大稽查力度,促进了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各级财政部门认真结合农村税费改革,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农业税收政策宣传活动,农业税定点定时征收工作已从试点到全面推开,并逐步规范化。围绕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上,各级财政部门采取了许多积极的措施:针对税收任务组织出现难度时,区政府主要领导建立了每季末区长现场办公制度,及时会同国税、地税、财政部门负责同志,分析问题、研究对策。
各乡镇财政所围绕各自收入任务,出主意,想办法。魏村财政所全力抓好新进企业和新增项目,8家新投产企业就完成税收500万元;百丈财政所进一步建立健全农税协税护税网络,并与各村年终奖罚挂钩;罗溪财政所坚持财政收入月分析、季调研,协助解决征管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乡镇收入的快速增长,为确保全区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作出了积极贡献。
---着力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加快构建公共财政框架
各级财政部门按照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保证农业、教育、科技支出的增长,积极推进财政各项改革。
稳步实施预算改革。按照预算管理公开、公正和公平的要求,对区级机关预算进行了摸底,学习周边地区的先进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按照各部门、单位承担的职能,制定了适应我区情况的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公用支出分类标准。在此基础上,下发了《常州市新北区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选择了条件较为成熟的区检察院、法院、人武部、就业管理处、质量监督站等5个单位进行了部门预算试点,并为在2004年全面推开部门预算奠定了基础。
稳妥推进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改革。为更好地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改革,按照建立高效、透明、便捷、规范的会计监督机制的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区级机关、区属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管理的通知》,规定凡是有预算内外收支活动的区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区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属于会计集中核算的范围。同时,按照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要求,对区属15个单位进行了首批会计集中核算试点。由区会计中心统一办理资金结算、统一进行会计核算、统一提供会计报表、统一管理会计档案。
探索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及其他配套改革,是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公共财政、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财政改革的重点。区财政选定了政府扶持资金、土地开发费、政府采购资金、农发资金等6项专项资金作为集中支付的试点,全年共集中支付资金12800万元,占全部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22.33%。
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制定下发了《常州市新北区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除办公用纸外,所有采购项目均纳入财政直接支付范围。加强与市采购中心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积极参与采购商品项目验收核对,做好服务工作。政府采购规模逐步扩大,政府采购项目从10项扩大到三大类30项。全年共实施采购636批次,采购金额达1638万元,比市场价节约资金168万元,节约率为10.25%。同时,由于该项资金采取了集中支付,实际支付资金比预算资金又节约了60万元。
---积极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强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全区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帮、难有所助”的基本目标,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全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扶持经济薄弱乡镇力度。出台了《关于扶持安家、西夏墅、孟河三乡镇加快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全年财政共计转移支付资金近3000万元,进一步缩小了乡镇发展差距,促进了全区经济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是进一步拓宽社会保障范围,扩大城镇失业、养老、医疗、生育、工伤等基本保险的覆盖面。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提高河海街道1300多名征地拆迁居民养老金标准,基本解决了这部分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等问题。
三是统筹安排,拓宽社保资金的筹资渠道,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和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年共拨付低保资金468万元,妥善解决了城乡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
四是全力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全年共拨付草危房改造资金40万元,完成了114户危房的改造和重建;拨付1000万元,确保镇村道路改造计划全面实施;拨付215万元,用于农村改水工程,特别是解决孟河万绥地区饮水难问题。加快推进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做好农村税费改革及各项配套工作,加快推进农村五件实事进程。
五是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大归还财政建设债券本息的力度,极大地降低了财政风险,确保了社会稳定。
---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财政管理和监督得到强化
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预算法》、《会计法》和其他财政法律法规,加强财务、会计、资金管理,强化财政监督检查。
围绕财政预算内外收入增收堵漏,预算内外支出跟踪问效,进一步加强了财政监督和管理,先后组织开展了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执行和会计信息质量情况等一系列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票款分离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清理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企业财务行为。配合区政府组建常州市新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时出台了《常州新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加强内审工作,进一步理清财政监督职责,明确了专人负责财政监督工作,把内部监督检查作为财监工作的重点。一年来,共进行了“基本建设资金”、“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会计集中核算”、“预算外资金”、“财政扶持资金”、“会计中心银行存款余额”等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了财政管理,健全了内部制约机制。研究制定了《会计中心业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新北区财政局行政效能建设制度》,促进了内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加强对财政投资基建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选择资金投入大、质量要求高、工期要求紧的长江路、汉江路作为财政跟踪监督重点。通过实施监督,共核减金额979.94万元,核减率达到7.6%。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财政干部队伍有了新的面貌
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有力地促进了财政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制定了局年度学习计划,坚持每周六半天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学习各类财经法规,开展专题业务培训8次。深入开展创建“好班子”活动,局领导班子被区委2002年度授予“团结、廉洁、开拓”好班子称号。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完成了局级机关机构调整工作,部门职责配置日趋合理。通过考察、试用,从乡镇财政所选调了三名同志充实到局有关处室,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手紧张的矛盾。加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出台了《乡镇财政干部管理实施意见》,按照全区一盘棋的原则,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去年共有8人次干部进行了交流,激活了用人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新北区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对涉及财政反腐倡廉的五项工作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了责任部门。对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各乡镇财政所所长采取签订《新北区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的形式,公开承诺内容,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健全党内生活,认真开好党员民主生活会。加强财政干部教育,丰富教育载体,组织机关全体干部、乡镇财政所所长到常州监狱进行警示教育,通过罪犯对蜕变过程的现身说法,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价值观。发扬团结友爱,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组织系统干部职工捐款捐物,支援灾区,资助失学儿童。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财政干部的执法行为和管理行为,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履行向社会公开承诺事项,实行“亮牌上岗”。深入开展文明办公活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
---其他各项财政工作有了新的进步
切实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完善了《新北区乡镇财政评审考核办法》,按照量化考核要求,突出财政收入、内部控制以及资金管理等重点,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管理。认真开展乡镇财政财务内审工作,下发了《关于强化乡镇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研究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并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通过互查互审,进一步规范了内部管理,提高了业务素质。认真开展乡镇财政财务专项检查,组织人员对乡镇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进行了突击检查。各乡镇财政所继续巩固市一级档案成果,安家、新桥财政所顺利通过了省一级档案达标验收。
认真做好区划调整乡镇资产清理工作。成立了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探索过渡时期乡镇财政运转模式,确保了乡镇撤并过程中乡镇财政工作不断不乱。
认真开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的调查立项工作。出台了《新北区农业、林业、水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在生态农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桥建设以及农业三项更新工程项目五个方面建立相关项目库,积极寻求、争取上级部门支持。
加强财政信息系统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市财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抓好区、乡两级系统建设。完成了政府办公楼电子网络材料工作,进行了试运行,并做到及时更新。完成了局机关网络改造,完成了会计中心软件升级工作,为国库集中支付、会计集中核算等财政改革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在乡镇财政信息系统运用方面,我区作为全市乡镇财政集中管理系统试点地区,研究制定了联网方案,在圩塘、西夏墅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下半年在全区进行推广,同时也为在全市财政系统推广应用积累了经验,开了个好头。
积极开展财政调研。各级财政部门围绕全区经济、财政工作的重点、热点积极进行调查研究,撰写了一批调研报告和论文,涌现了一批较高质量的财政调研文章,为领导决策发挥了一定的参谋助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