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文化站:
演出市场是文化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凡是进入市场的演出活动就是营业性演出,都应按演出管理的法规、规章办事。
目前,演出市场尤其是农村大篷演出的主要问题是:无证照的非法演出活动和不按规定办理演出有关手续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演出内容庸俗低劣,甚至从事色情、淫秽表演。以上问题在我区各乡镇亦程度不同地存在,有的还相当严重。
为了规范我区演出市场管理,维护演出市场秩序,特提出如下意见:
1、新北区文化市场管理所应认真履行对全区文化市场的日常管理监督和稽查职能。
2、各乡镇、街道文化市场协管员应积极协助和参与对所在乡镇、街道文化经营单位和经营活动的管理、稽查工作。
3、切实加强对各类流动性演出活动的管理,特别是对外来演出团体到乡镇、街道演出,一定要事先向区申报,要严格审核其演出节目内容,演出证及相关手续,对于演出证照不全或不符,演出节目内容违反国家规定的,不予核准演出。
4、坚决取缔各种非法演出活动,坚决查处色情、淫秽表演等违法演出活动。
5、严禁在桑拿休闲场所进行演出活动。
6、建立健全演出市场监督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文化市场监督举报电话(区举报电话为5127369),对群众举报的色情、淫秽表演等非法表演活动,必须在最短时间采取最果断的措施予以制止和取缔。
二○○三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