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部门、事业单位:
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任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构建和谐新北的重要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工作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综合治理工作的好坏,关乎我区的社会稳定大局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加强我区社会事业综治创建工作,现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加强综合治理、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有关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和创建“平安新北”为目标,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建设平安新北、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的决定》,加强社会事业的综合治理与平安创建工作,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局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的领导,社会事业局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茅雪鹤
副组长:宣玉兴 朱蓉兰 徐宁珍 耿建国
成 员:钱卫洪 恽志群 臧亚东 汪中良 史继红 魏少澄 包彩红
组长为社会事业局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副组长分别为教育、卫生、计生、文体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玉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钱卫洪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和综治工作联络员,负责综合治理和创建工作的布置、协调、检查、督促等日常工作。
三、目标任务
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全区综治创建总目标,按照“保稳定、创安全、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活动新机制、新路子,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重点是创建平安校园、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和专项整治、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开展亲民优质服务等方面,为创建“平安新北”作出贡献。
主要任务:
1、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工作,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安全文明长效管理措施,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督促指导学校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积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指导、督促学校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2、合理控制文化娱乐场所的总量,抑制文化娱乐场过多过滥、管理混乱、经营无序的局面。做好网吧、歌舞厅、录像厅、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的消防安全、治安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确保公共文化场所安全运行,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经常性开展音像市场、电子游戏市场、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场所的集中整治,保证文化市场健康有序的局面。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知识和工作成果。
3、检查督促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做好文物的安全防范工作,严防文物藏品被盗、被抢或者丢失。协助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盗窃、盗运、破坏国家珍贵文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4、组织重大突发性事件和自然灾害中全区卫生技术力量的调度,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抢救伤病员,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及蔓延。加强对全区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及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确保全区公共卫生安全。
5、借助自身管理网络,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和计划生育药具零售网点的行政管理工作中,了解治安线索,促进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形成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互通情况、资源共享的机制。把对流动人口的服务放在突出位置,在工作中主动为流动人口排忧解难。
6、机关和下属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做到领导、制度、人员、措施四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加强法制教育和道德建设,预防和减少干部职工违法犯罪。严格要害部位、重要场所和贵重、危险物品的管理,杜绝和减少被盗、被抢案件及火灾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8、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预防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9、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配合、参与、支持有关部门的综合治理和创建活动。
四、具体措施
立足职能,服从全局,加强领导,主动及时,齐抓共管,突出重点,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秩序,对社会的政治稳定十分重要。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着眼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综治工作和平安创建工作的特殊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担负起应负的社会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综治创建工作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年终要有工作总结,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方案,出成效。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保持良好治安秩序、明显改善内部及周边治安环境、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感作为主要工作目标。
3、齐抓共管,争创平安。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与相关部门、相关单位主动衔接,明确各自责任,主动配合,共同创建平安新北。
五、实施步骤
按照“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今年用9个月时间(3月上旬至11月底)先行准备和展开,大体分5个阶段:
1.动员部署(3月1日——3月31日)
局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区社会事业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并召开动员大会作出全面部署。各部门、各单位要层层学习传达会议精神,围绕会议的总体要求和活动实施步骤,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综治、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
2.调查摸底(4月1日——4月30日)
围绕主要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主动会同综治、公安、工商、城管等有关单位,通过发放《情况调查表》、《征求意见表》、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全面排查影响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全的问题,认真分析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
3.制定措施(5月1日——5月15日)
各部门、各单位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要针对存在的影响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全的突出问题,会同综治、公安、工商、城管等有关单位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并于5月16日前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重点整治(5月16日——10月25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会同综治、公安、工商、城管、等有关单位开展内部及周边治安秩序联合整治大行动,加大“平安校园”的创建力度,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的治安整治。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加大对各类商业网点、游戏室等的整顿力度,加强对“网吧”的规范管理,坚决取缔“黑网吧”。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工作。
5.建章立制(10月26日之后)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和周边秩序整治工作制度,不断提高综合防范工作水平。健全安全工作台账。
综治、创建工作是个较长的过程,不可能一劳永逸,要重在经常、重在坚持、重在长效。整个活动的开展要不断总结提高。
六、考核办法
综治、平安创建工作考核工作由区综治委、区社会事业局会同区综治办、区创建办、区纪委、区人事劳动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依据实施意见、责任书要求及考核评分细则,重点考核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平安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方案、总结、日常工作台账及专项整治方案、总结。考核结果与单位的评优评先挂钩,并把领导干部抓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的实绩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