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各乡镇卫生院、河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现将常州市卫生局、常州市教育局常卫监控[2004]104号《关于加强学校内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