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国际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对骨干教师的培养与管理,不断增强骨干教师使命感,努力提高骨干教师专业素养,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骨干教师讲学活动。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讲学方式
专题讲座。
二、讲学内容
围绕“有效教学研究”“教育教学实践的经验交流”“培养青年教师的思考与实践”“个人专业成长的感悟与规划”等方面,任选其中的一个方面作为讲学内容。
三、讲学时间
每人作专题讲座时间为45分钟。
四、讲学对象
所有45周岁以下(196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市、区两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五、具体要求
1、2008年4月中旬至6月底,各讲学对象选择合适的内容,充分准备后向所在学校的教师作校级专题讲座。
所在学校要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好每个专题讲座,对每个专题讲座要进行全过程录像并刻成光盘,光盘及汇总表(表式见附件)于2008年7月1日前交区教师培训中心。
2、2008年7月至8月,局根据各校上交的录像资料,对校级专题讲座进行评审,评选若干个优秀校级专题讲座,并发至各校作为校本培训资料。
3、2008年9月至11月,局组织区级专题讲座活动,由评出的优秀校级专题讲座者进行主讲。
附件:2008年新北区骨干教师讲学活动情况汇总表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2008年新北区骨干教师讲学活动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专业称号
讲学活动情况
备注
日期
地点
讲学专题
听讲人数
说明:①填表时按专业称号从高到低顺序排列;②此表及光盘于2008年7月1日前交区教师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