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国际学校: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四有新人”,促进广大青少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良好的校风、学风和班风,常州市教育局决定继续开展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学生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我区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1、市级三好学生应具有优秀的品质、较强的能力、优良的学业、健康的身体,并分别在初、高中(职中)阶段至少一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
2、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符合市三好学生条件的现任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学校团委、学生会干部。
3、市级先进学生集体应在校先进学生集体中产生。
二、 评选方法:
1、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应由班级推荐,教导处征求学校团组织意见后初定名单,最后由学校领导集体讨论审定,张榜公布后上报;市先进学生集体由教职工推荐,学校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2、各校推荐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学生集体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报市教育局审批。
三、推荐名额:
市级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学生集体的名额按照常州市教育局下达的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校推荐的对象要兼顾不同的年级。
四、其他事项:
1、各校在推荐先进时,应严格坚持条件,严把质量关。凡未按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推荐表彰的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均须填写相应的推荐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
3、上报材料包括推荐表、汇总表、学校领导集体讨论会议记录、公示和公示说明、照片(所有材料均一式二份,加盖学校公章),于5月8日前报教育处(同时提供用word文档存盘的软盘一张,或发邮件至xbqjywtj@126.com)。
附件:
1、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学生集体名额分配表
2、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学生集体推荐表
3、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学生集体推荐汇总表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2:
常州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所在学校及班级
曾受过何表彰
拟授予何表彰
主
要
事
迹
学校意见
学校盖章
二00五年 月 日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备 注
常州市先进学生集体推荐表
集体名称
集体人数
班主任 姓名
曾受过何奖励
上级教育
行政部门意见
附件3:
常州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
________________学校(盖章)
政治
面貌
职务
曾受
何表彰
拟予
注:本表请按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分别汇总,于五月八日前上报教育处,上报时加盖单位公章。
常州市先进学生集体推荐汇总表
________________学校(盖章)
所在学校
班主任
受过何奖励
注:本表请按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分别汇总,于五月八日前上报教育处,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