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国际学校:
我区56所学校经过有关部门多次组织消防安全治理与检查以及各校自查自改,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取得了一定成效,学校的消防安全状况逐步得到改善。但一些学校仍存在不少火灾隐患,有些问题还比较普遍,部分学校依然存在重视不够、管理不严、制度不够健全、措施不够到位的问题。为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我区教育系统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区社会事业局与区公安消防大队决定进一步加强全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对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针,根据《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江苏省消防条例》的规定,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为目标,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坚持检查与整改并重,教育与培训相结合,标本兼治,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㈠区社会事业局与区公安消防大队联合成立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宣玉兴
副组长:丁 昊 臧亚东
成 员:袁 康 魏少澄 何耀平 张亚军
㈡下设工作组:
1、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整改督查工作组
组长:何耀平
成员:陈建伟 张亚军 谈捍国 张四清 周其峰
主要职责: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验收工作。
2、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
组长:匡伟民
成员:袁定胜 张亚军 李瑞升 徐晓兵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对广大师生进行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的教育及培训,同时加强各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机制的管理。
三、重点和措施
㈠ 检查工作
重点:
1、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责任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的。
2、在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场所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
3、按照规定应设而未设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或所设系统不能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该场所各个位置都能听到应急疏散广播的。
4、学校宿舍楼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及应急照明装置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疏散门开启方式错误的。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封闭、封堵或占用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被其他物品遮挡、覆盖的。
5、消防设施(主要是室内外消火栓)不完备、功能不全的;消防器材(主要是灭火器)不足或不按规定年检的。
6、涉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实验仪器室有关物品存放不规范的。
7、在用电(主要是电路电器)、用火、用气(主要是食堂)等方面存在火灾隐患的。
8、在学校建筑物周围违法乱搭乱建棚、房等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 9、在学校建筑物周围有影响消防车通行或正常工作障碍物的。
措施:
存在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保留影像、开具整改通知单(见附件1)限期整改并复查;逾期不改的,责令停止使用,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㈡教育、培训工作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防火、起火常识,报火警、扑救初起火及逃生自救知识和技能。
4、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1、各校对广大师生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利用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活动等形式,通过消防征文、消防演讲会、消防知识竞赛等活动,把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
2、有关工作组印制消防安全手册及光盘,下发至各学校。
3、组织对各校消防师生骨干的培训。
4、各校进行消防演练。
四、方法步骤 ㈠检查工作
1、自查摸底(5月9日—5月14日) 各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摸底,谁负责”的原则,对本校消防安全情况进行自查摸底,并自行整改。
2、集中检查(5月18日—5月20日)(具体安排见附件2) 区社会事业局会同区公安消防大队组织人员对各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并指导和监督学校加紧整改,达到消防安全的标准要求。
3、整改验收(5月23日—5月31日) 区社会事业局会同区公安消防大队组织人员对我区所有需整改的学校进行检查验收。对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学校,将严肃追究学校一把手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㈡骨干培训
五月下旬由区公安消防大队组织对各校选派的若干教师、学生代表进行分期分批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㈢演练
五月下旬各校组织部分师生代表进行消防演练。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㈡各学校要提高法律意识,要把消防安全工作与深入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起来,用专业法律法规来管理、规范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学校还要高度重视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学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各项标准要求。全面提高各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㈢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分工负责及责任追究方案》,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层层细化,责任到人,并严格严肃执行,对玩忽职守,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要严肃查处,层层追究,绝不姑息。
㈣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各学校在工作中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有关工作情况,要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上报。
附件:
1、新北区学校消防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
2、新北区学校消防安全集中检查安排表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新北区学校消防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
NO: 号 年 月 日
单位
责任人(签名)
事项
联系电话
场所
名称
主要问题:
整改要求及截止时间:
检查小组负责人
检查小组其他成员
附件2:
新北区学校消防安全集中检查安排表
组
别
成 员
时 间
检查学校
(共56所)
负责人
组 员
一
何
耀
平
宣建强
谈捍国
待定1人
5月18日
国际学校、实验中学、三井小学、三井幼儿园、银河幼儿园、国英小学
5月19日
龙虎塘中学、龙虎塘小学、龙虎塘幼儿园、百丈中学、百丈小学、百丈幼儿园
5月20日
新桥中学、新桥小学、新桥幼儿园、薛家中学、薛家小学、薛家幼儿园、薛家成校
二
陈
建
伟
黄 斌
张四清
圩塘中学、圩塘小学、圩塘幼儿园、魏村中学、魏村小学、魏村幼儿园、新华小学
孝都中学、孝都小学、小河中学、小河小学、小河幼儿园、江家埭中学
孟城中学、孟城小学、孟城幼儿园、万绥小学、万绥幼儿园、孟城成校
三
匡
明
周其峰
待定2人
浦河中学、浦河小学、浦河幼儿园、西夏墅中学、西夏墅小学、西夏墅幼儿园
罗溪中学、罗溪小学、罗溪幼儿园、安家中学、安家小学、安家幼儿园
汤庄中学、汤庄小学、汤庄幼儿园、吕墅中学、吕墅小学、吕墅幼儿园
注:每天上午8:30前到达第一所检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