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区教育系统依法治教的意识与能力,努力推动教育法治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我局制定了《常州市新北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校“五五”普法规划于2006年12月25日前上报我局)。
附件:常州市新北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常州市新北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
第五个五年规划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区教育系统认真组织实施并完成了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取得了显著成效。广大教职员工和教育行政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提高,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显著增强,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改善,有力地推进了全区依法治教进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切实加强我区教育系统的普法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五五”普法规划、《法治常州建设总体规划》和《常州市实施〈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办法》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下简称教育“五五”普法)。为指导此项工作,现结合本区教育系统普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全区教育“十一五”规划和教育现代化实施,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教学活动相结合,坚持法制与区情、校情相结合,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全区教育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大局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现实需求,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增强全区教育系统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类教育机构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提高青少年法律常识的水平,提高师生学法、守法、用法水平。
(三)主要任务:
1、紧紧围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政策,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和强化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2、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学习宣传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的法律知识,学习宣传维护学校、教师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全区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
3、紧紧围绕国家、省、市“五五”普法规划,学习宣传与公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教育行政干部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4、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法治常州建设总体规划》,以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为重点,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进程。
二、对象与要求
(四)加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努力提高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法治原则、主要法律制度和行政、教育法律规范的理解与运用水平,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观念,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教育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五)加强各类学校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努力促使各类教育机构管理人员尤其是学校校长牢固树立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与水平,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教职员工特别是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师德建设和育人实践,组织教职工学习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各种必要的法律规范,以及教育专业法律知识,着力提高指导学生学习法律、培养学生法治观念的意识与水平,促进广大教职工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七)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把列入教学大纲的法律教材的学习,与宪法、刑法、义务教育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家和省禁毒禁赌条例、红十字会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对小学生主要进行法律常识和法治观念启蒙教育,使小学生初步了解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对中学生主要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逐步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权利意识和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要加强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应及时予以教育与矫治。
(八)加强学生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知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内容,培养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依法维护子女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措施和保障
(九)抓好法制学习宣传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中心组学法及各种层次的法律培训学习等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举办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班、研讨班等,并在校长、教师的业务培训中加大法制教育内容。
2、建立健全公务员、教师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制度。按照全省教育系统公务员、教师普法知识读本的内容,组织开展公务员、教师的年度考试考核,实行合格证制度,考试考核结果作为相关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理论中心组每年安排专题学法内容不少于2次,公务员、教师自学时间每年不少于40学时,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各类学校校长集中学法时间每年不少于30小时,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
(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载体建设。
1、要充分发挥第一课堂主渠道的作用,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要将法制教育列入课程,全面落实教材、课时、师资;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教育资源,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教育、社会实践、知识竞赛等活动,使法制教育成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2、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开办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发挥互联网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的门户网站均应开辟专门的法制宣传教育栏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法设立法制宣传教育网站。
3、要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有条件的学校应建立法制长廊,运用图片展、板报、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要加强河海街道富都社区“区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依托基地有计划地举办法制教育、主题教育活动;要因地制宜,开办法律服务热线、法律咨询信箱等,为师生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十一)建立专兼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要充分发挥教育领域的人才优势,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研究;通过引进高等学校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充分加强中小学法制课的教学力量;要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的建设,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壮大学校法制课的教师队伍;要通过各级培训,重点培养一批普法、执法的骨干。
(十二)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题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根据国家、省、市、区“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等主题活动,以全国法制宣传日(每年12月4日)为契机,集中开展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完善和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套学法制度、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角、一支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定期一次的法制宣传专题活动的“五个一”要求。
(十三)落实法制宣传经费保障。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按照当地师生总数年人均0.2元的标准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普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征订各类教育普法读物及其他宣传教育资料,培训全区普法、执法业务骨干,推广先进经验等工作。各类学校也要根据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普法经费,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
四、组织领导与工作步骤
(十四)充分认识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把普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做好规划,切实抓好。要充分认识开展“五五”普法,提高青少年学生、 教育工作者法律素质、法治观念,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建立和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
(十五)健全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均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教育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领导、指导本地本校教育系统的普法工作。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机构具体负责本地、本校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计划的制定,并做好组织、实施、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要健全法制宣传教育机构,加大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力度,配齐配强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和必要装备。要加强工作协调,积极会同当地司法、公安、共青团组织、综合治理机构等共同做好教育普法工作。
(十六)本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
1、启动阶段:2006年下半年。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校制定本地、本校的“五五”普法规划,重点做好教材准备、宣传发动和骨干培训等工作。做好教师、公务员普法教材征订工作,保证教师、公务员必需的普法教材人手一册。
2、实施阶段:2006年底-2010年。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校根据规划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2008年,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对全区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情况开展中期检查。
3、考核验收阶段:2010年。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校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本地区、本校“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做好总结验收工作,适时对全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