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薛家成校,国际学校: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防火工作,不断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区安委会下发的《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结合全区实际,制订了《新北区中小学(幼儿园)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新北区中小学(幼儿园)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案》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新北区中小学(幼儿园)集中开展
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安委[2006]4号)和省、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06年11月至2007年4月在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消防条例》为依据,以预防火灾为目标,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组织各单位和广大师生进行一次火灾隐患全面普查,摸清隐患存量,分类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研究源头防范和长效管理措施,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加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我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普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社会事业局成立集中开展学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领导小组。
组 长:茅雪鹤
副组长:卞优文
成 员:钱卫洪 臧亚东 魏少澄 匡伟民 张亚军 宣建强
以及各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普查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招生办公室,由魏少澄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普查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
三、重点和措施
重点整治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要求、消防设施未设置或存在故障等问题。
1、必备的技防设施和疏散指示等警示性指示性标志标牌要到位;
2、应备的火灾应急广播系统、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防排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应设置调试到位;
3、保证消防设施完整好用,自身无维护能力的要聘请专业的维保单位提供服务,通过普查整治,要使自动消防设施维保率达到90%,完好率达到90%以上;
4、涉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实验仪器室有关物品存放要规范;
5、在用电(如电路电器等)、用火、用气(如食堂等)等方面不能存在火灾隐患;
6、学校周围或内部通道不能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11月)
局制定普查整治实施方案,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学校结合实际,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教职工会议,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
具体分三个步骤实施:
一是全面检查,摸清隐患底数。局在12月上旬联合区消防大队对各校参加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火灾隐患整治要求,指导开展好检查整治工作。然后各校组织专门检查小组人员(必须有一名校级领导带队并参加检查)在12月7日前完成检查工作。检查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逐一登记检查情况,做到火灾隐患底数清,检查人员在检查后必须填写《火灾隐患集中普查记录表》(见附件),并于12月8日前把记录表送局汇总。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确定整改负责人与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与措施,并填写《全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网上追踪系统基本情况表》,与普查记录表一起上交局汇总。在12月13日前,局将普查记录表和基本情况表汇总报区普查整治办公室。
二是重点复查,跟踪整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对全区学校进行重点复查,逐一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实施动态跟踪管理,至2007年2月下旬结束。同时对未整改和未整改完毕的隐患进行统计、上报。
三是抽查验收,确保成效。2007年3月20日前,局对我区各校的隐患整治工作组织验收,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未达到整治目标的学校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继续进行整治。
(三)总结阶段(2007年4月)
2007年4月,区安委会将对各地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组织专项督查、验收。并将通报各地普查整治情况,对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在媒体上集中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普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各校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区安委会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通过会议或运用广播、橱窗等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专题宣传,向全体师生告知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重点和要求,宣传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人从皆知,营造良好氛围。
(三)认真履行职责,自查自纠到位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分工负责及责任追究方案》,明确责任,层层细化,责任到人,要制定整改方案,克服困难及时整改。
(四)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整治成效
消防隐患检查整治是长期性的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做到经常、坚持、长效,结合我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北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常新社教[2005]7号),切实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校园平安、稳定。
附表:
火灾隐患集中普查记录表
填表单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被检查单位
地 址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检查情况
建筑概况(层数、面积等,可不填):
存在隐患:
隐患类别:
□无消防设施 □无消防器材 □消防设施、器材故障
□疏散不畅 □防火分区不符合 □三合一 □其他
处理情况
□责令当场改正 □当场处罚:元,并改正。
□责令限期改正: 年 月 日前改正。
检查人员
签名
被查单位
负责人签名
检查重点:
1.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防排烟系统、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是否设置,是否完好,是否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2.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是否锁闭、堵塞、设置栅栏、数量不足,防火分区是否超面积等问题。
3.区域方面:“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是否存在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4、规划方面:是否存在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
本表一式三份,检查单位一份,报区、局普查整治办公室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