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医发〔2007〕66号)、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卫医〔2007〕32号)和常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常卫医〔2008〕32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依法顺利开展,保障医师定期考核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加强医师执业管理,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为此,决定成立新北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朱蓉兰 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汪中良 新北区卫生局局长助理、卫生处长
徐华云 新北区社会事业局监察室主任
成 员:陈宇旻 新北区社会事业局综合计财处副处长
秦建兴 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卫生处科员
朱良珍 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卫生处科员
沈世来 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卫生处科员
李 燕 新北区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处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社会事业局卫生处。汪中良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秦建兴、严菲。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