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业服务站、财政所:
为规范全区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申报,有效地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项目招标,进一步推进全区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快现代都市农业建设步伐,更好地发挥农业产业化项目在农业发展中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现将项目立项招标指南予以发布,请各地认真组织做好项目投标工作: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总体目标,按照高效益、新机制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加快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和组织创新,强化科技示范带动作用,提高有限资源的深度利用,促进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快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促进具有地区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现代都市农业产业发展,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
二、立项原则
所有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下列“五性”原则,即:
1、坚持项目的真实性。招标申报农业产业化项目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虚报项目。
2、坚持项目的示范性。招标申报的项目必须在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有导向、示范作用,并能带动农户或促进农村经济有较大的发展。
3、坚持项目的先进性。招标申报的项目必须在农业生产技术、优良品种、组织经营方式、产品市场营销、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均具有先进性。
4、坚持项目的高效性。招标申报的项目必须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具有持续发展的前景。
5、坚持项目的可行性。招标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可行的,投资主体必须具有较高的积极性和出资能力,同时,要有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
三、立项条件
根据《新北区现代都市农业建设发展规划》明确的优势主导产业及其目标市场,促进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向优势产区的集中,做大和做强主要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的规模与品牌,加快培育与各产业相配套的、能真正形成示范与带动作用的,且对全区农业区域化、特色化和现代都市农业建设具有较强推动作用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示范园、基地(以下统称企业),并在本区范围内生产且注册在本区的单位、个人,都可申报。具体要求为:
1、企业有良好的市场运作机制。申报项目的企业必须为我区范围内的经济实体、法人或其它组织,实行企业化运作,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企业有一定规模,效益较好。加工企业、流通企业年销售收入达500万元以上,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园、基地等年销售收入达200万元以上,企业年利税总额占销售收入(或成交额)5%以上。
3、辐射带动或示范推广能力强。申报项目的企业在我区范围有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与基地与农户有稳固的合同契约关系,对我区农业结构调整或都市型农业建设有较强的示范推广能力,对提高我区农产品品质、提高农民收入和都市型农业建设贡献较大,能促进全区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
4、企业产权清晰,资产结构合理,资信状况良好。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5%,与金融部门有良好的信用合作关系及严格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
5、产品具有市场竞争优势。主营产品符合我区农业结构调整方向,对主导产业促进作用大、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有较健全的市场营销网络,产销率在90%以上。
6、项目建设资金有保障。能筹集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并且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按计划组织项目实施。
对产品特色明显、新产品开发(或引进)和科技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对提升我区农业产业化水平作用显著、对推动现代都市农业建设作用较大的项目,在企业规模、效益、投资额等方面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四、支持方向与支持环节
(一)支持方向
1、优质稻米产业。按无公害优质稻米生产标准,以统一品种、技术、投入品和服务的方式,建成订单生产的优质稻米生产基地1万亩以上,核心区域1000亩以上,良种覆盖率达100%,并已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重点支持:(1)无公害优质稻米的高产高效栽培技术配套及其集成推广;(2)节氮降本精确施肥技术、条纹叶枯病统防统治技术、螟虫无害化控制技术等研究与推广;(3)无公害优质稻米的高效生产模式研究及示范。
2、经济林果产业。以优质梨、桃、无花果和葡萄为主体,建成连片面积300亩以上,核心区100亩以上的标准化、设施化的优质林果生产基地,带动农户50户以上。重点支持:(1)林果基地配套设施建设;(2)优势新品种的引进及高效生产技术集成应用及果品的标准化生产;(3)经济林果产品质量全程控制技术体系和质量检测技术体系的建立;(4)果品贮藏保鲜技术、工艺的研究与应用。
3、花卉苗木产业。围绕花卉苗木的产业化开发,建成连片面积200亩以上、高档花卉、鲜切花卉及珍稀苗木生产示范基地面积30亩以上的集约化、标准化生产基地。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并为农户提供优良种苗和全程技术、信息服务及销售服务,带动农户50户以上。重点支持:(1)基地配套设施建设;(2)小苗标准化生产技术,自动节水灌溉技术及大规格苗木培育与移栽技术;(3)高档花卉、鲜切花卉及绿化珍稀苗木规模化生产及示范基地的建立;(4)优质草坪生产基地建设。
4、特色农业产业。主要为名特优瓜果、蔬菜、特种经济作物、特种养殖等新品种的推广及其配套生产技术的应用与示范。核心区连片面积不少于100亩(其中设施栽培面积30亩以上);示范区面积1000亩以上;联系农户100户以上。重点支持:(1)新品种的引进与推广和示范基地的建设;(2)休闲观光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
5、畜禽养殖产业。建设良种奶牛、地方特色草鸡、良种鸭鹅、优质瘦肉型猪等规模化养殖场或生态型养殖小区。基地良种奶牛存栏50头以上、商品猪年出栏3000头以上、商品鸡年出栏20万羽以上、商品鸭鹅年出栏2万羽以上。重点支持畜禽规模化生态养殖小区和奶牛公寓建设。
6、水产业。发展河蟹、虾类等名贵水产品、特种水产品养殖,进行大规格种苗规模化养殖示范推广,建立设施化培育基地及高效养殖示范基地,核心面积200亩以上,推行生态养殖技术,良种覆盖率80%以上。为农户提供良种、技术、信息和销售服务,实施订单渔业和品牌战略,提高产业化水平。
7、设施农业。围绕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加强农业物质装备建设,提高农业生产集约化、现代化、科学化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重点支持设施蔬菜、园艺建设,特别是现代设施栽培基地建设;畜禽规模养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特种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等。
8、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相结合,强化产前、产中、产后的衔接,增强对本地农产品资源的消化能力和对农户的带动能力、利益联结能力。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贸易企业,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带动农户数100户以上。
9、科技示范、实验基地。重点支持符合区新品种、新农药、新肥料、新技术等三新科技引进试验、示范的方向,能自主实施试验、示范的各项内容,试验数据准确, 示范方法得当,能总结出适合本地种植的因种栽培方法、新技术引进的配套措施,筛选出效果最优的新农药和新肥料以及最佳施用量。对一些有特色并有一定科技含量且带动示范性强但规模较小的基地,可给予适当补贴。
(二)支持环节
每个项目围绕1个优势农产品或1个主导产业进行项目建设。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基础设施配套与完善;必要生产设备添置;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示范推广;产品开发及品牌创立;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的引进和改造,农产品(或加工产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及产品检测;技术培训以及能让基地农户直接得益的农产品生产各环节补助。
五、项目申报
1、各镇(街道)农业服务站、财政所负责组织本地区相关企业申报项目。对申报的项目开展可行性论证,进行认真审查和筛选。凡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一概不予立项。
2、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制财政部统一制发的《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和《单位基本概况表》。
3、项目建设期限:2006年1月至11月。
4、项目投入:申请财政投资不超过50万元,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应不少于财政投资资金。
5、项目申报时间:2006年4月10日前。
6、项目申报程序。所有申报的项目及附件由各镇(街道)农业服务站、财政所集中后于规定日期前统一报送区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北区农林局)。项目申报书需由项目所在镇(街道)农业服务站、财政所盖章后上报,每个项目需报送3份并附电子文档。
7、项目审批程序。所有申报的项目经区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核实,筛选、审查后,报区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审批,公示后以文件形式下发。
六、项目管理
1、项目管理合同制。项目下发后,由区农林局、财政局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书,明确各项目的建设内容、考核指标、资金预算以及各自的权利和责任。承担单位须依据项目合同内容组织实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不得擅自调整项目的实施内容和更改资金使用计划。
2、财政资金报账制。项目的财政补助资金执行按进度拨付和镇级财政报账制,按常新政办[2005]5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北区农业结构调整财政扶持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实施,项目单位必须严格财务制度,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各地必须严格财务会计管理,严格按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列支。
3、项目资金审计制。财政补助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对其建设资金(即财政补助和单位自筹资金)实行决算审计制度。项目竣工后,凭正式发票结付,并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4、项目验收。项目建设竣工后,由各镇(街道)农业服务站、财政所组织验收,并将验收情况于2006年12月底前报区。区农林局、财政局将对验收合格项目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作为下年度安排资金的依据。对当年项目完成不好的,取消该地区下年度农业项目投标资格。对截留、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的,追回财政资金,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项目单位违规使用财政扶持资金,下年度将不再安排该单位财政扶持资金。
附件:单位基本概况表
附件:
单位基本概况表
单位:万元、万美元、人、
户、亩、万头(万只等)
名 称
法人登记证 号 码
法人代表
地 址
联系电话
注册资本
总 资 本
固定资产
净 资 产
资产负债率
职工人数
销售收入
上 年:
利税总额
上年:
实现利润
当年预计:
出口创汇
带 动
农 户 数
带动面积
养殖数量
企 业
资信等级
是否建立信息服务体 系
单位其它基本情况:
注:“带动养殖数量”栏中请注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