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工作的总体部署,为切实组织好有关国家科技计划200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江苏省和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含重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江苏省和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含重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1、项目申报范围、申报程序参照《国家火炬计划申报指南(2006)》的要求进行,并严格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报送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每个项目全套书面申报材料的装订顺序为:申报材料封页,项目评估报告或项目评审意见表、项目申报材料清单、申报表、必备附加材料和辅助附加材料。 2、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年度重点新产品计划、星火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产业化计划项目和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项目。 3、申报材料一式5份,电子数据1份,截止日期:2006年2月20日。 注:每项火炬计划项目须交300元专家咨询费用(重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不交)。
二、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 1、项目申报范围、申报程序参照《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2006)》的要求进行,并严格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报送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每个项目全套书面申报材料的装订顺序为:申报材料封页,项目评估报告或项目评审意见表、项目申报材料清单、申报表、必备附加材料和辅助附加材料。 2、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年度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产业化计划项目和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项目。 3、申报材料一式5份,电子数据1份,截止日期:2006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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