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07年科技工作要求,我们编制了《2007年度常州市新北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根据《常州市新北区科技三项经费计划立项管理实施办法》,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说明
2007年度常州市新北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围绕我区重点行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集中有限科技资源,充分发挥科技计划的宏观调控与引导作用,培育一批能够形成产品优势的技术创新项目,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推动区域优势主导产业的调整和提升,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申报条件与注意事项
1、申报计划的项目必须符合本指南所规定的领域和重点内容,项目创新性强,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产业化前景;
2、项目申报的承担单位必须为常州市新北区行政区划内注册、纳税并形成区级财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申报科技攻关计划、成果推广及产业化计划等项目,应与我区地方企业联合申报;
3、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技术人才、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和产业化基础,同时具有完成申报项目所需的配套资金;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
4、原则上每个企业只能申报一项,同一企业、关联企业只支持一个项目;
5、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
6、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项目申报单位有在研的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纳税百强企业的项目、农业项目和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企业申报的项目不受该条限制;
(2)尚未进区正常营业的企业不得申报。
三、申报方式
1、2007年度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在线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登陆常州高新区技术创新网,点击“项目申报和统计直报”进入“常州高新区(新北区)科技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填写完成在线申报,同时向项目受理部门送交纸质书面材料,在线申报内容应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项目申报单位应注意保存好用户口令,利用该用户口令可登录该系统了解项目受理及立项结果,同时立项项目的承担单位也需要用该用户口令登录该系统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进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2、申报材料:项目信息表、项目任务书及相关附件(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上年度财务报表、查新报告等)。纸质材料一律以A4纸张打印,左侧装订,附件材料附后,一式二份,并按要求签章齐备;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材料受理中心(衡山路8号2504室)
联系人:刘 娟 5127533
区科技局高新处联系人:张海英 5127282
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抓紧时间做好申报项目选择、材料准备和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2007年度常州市新北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