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北区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验收管理,现根据《常州市新北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经批准列入区级科技计划组织实施的项目,在预定的项目执行期满或项目实施完成符合验收条件的进行验收。如有单位尚达不到验收要求,不能进行验收的需提出书面延期或结题申请。 一、验收组织 本次验收由常州市新北区科技局高新处负责组织,常州市新北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具体实施,此次验收全部采取会议验收形式。 二、验收材料申报 对符合验收条件并申请验收的项目材料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三、纸质验收材料清单 1. 常州市新北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2、科技计划项目合同 3、项目工作总结(有关项目实施情况的技术研发、经费投入和使用以及经济效益方面的总结)。 4、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经费决算表(格式按照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中的预算表格式) 6、有购置设备的请附设备购置清单 7、证明科技项目合同中技术考核指标的项目执行期内的检测报告 8、证明经济效益考核指标的销售发票(如果销售发票较多,可附部分项目执行期内金额比较大的发票,其余发票列清单,注明发票号与金额) 9、有相关专利、著作权和论文等考核指标的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验收内容: 1.项目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 2.项目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3.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 4.现场考察时专家对企业销售发票随机抽查原件 五、验收注意事项 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到时未及时提交验收材料的企业将影响今后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后果自负。 六、对列入市级计划到期的、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按照《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交有关纸质材料。 七、验收相关网上操作、附件材料下载请点击“高新区技术创新网——办事指南——科技计划项目验收需准备的相关材料与附件下载”,纸质材料一律以A4纸张打印,并按要求签章齐备,不要装订,网上申报信息请在纸质材料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联系人:刘娟 85127533 衡山路8号2504室 陈晓梅88225995 国家动画产业基地402-1室 请各有关申请验收的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附件:到期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