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国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刘 斌 常州国家高新区科技局局长 副组长: 王建军 常州国家高新区财政局副局长 吴嘉泽 常州国家高新区国税局副局长 鞠洪亮 常州市地税四分局副局长 吴雪强 常州国家高新区科技局副局长 成 员: 陈九林 常州国家高新区财政局企财处处长 张小伟 常州国家高新区国税局办税服务科科长 黄才锁 常州市地税四分局综合业务科科长 张 俊 常州国家高新区科技局高新处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吴雪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常州国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职责和议事规则 二○○八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