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常州市新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规定》已经审定,现予印发。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常州市新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规定
根据新北区机构改革统一部署和《关于调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编制的批复》(常新编[2003]第12号)精神,常州市新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为全民所有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领导。
一、主要职责
1、疾病预防控制的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寄生虫病、职业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制定疾病控制技术方案和对策措施的建议。
(2)负责疾病预防、监测与控制信息的采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评价及疫情报告。
(3)开展人群健康监测、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承担疾病预防、疫点控制、疫区消毒及控制效果评价。
(4)开展疾病控制相关技术的科学研究、培训、咨询和指导。
(5)开展保障人群健康的环境卫生、放射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的监测、预防及研究,控制健康危害因素。
(6)展公开的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指导活动。
(7)指导和参与社区卫生技术服务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8)通过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认证,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及与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出证,涉及公共卫生相关场所的卫生学评价。
(9)参与对传染病疫情、污染、中毒等卫生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应急控制和救灾防病工作。
(10)承担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控制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2、卫生监督的主要职责
(1)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行使部门卫生监督职能,承担卫生行政许可、资格认证的申请受理、预防性卫生审查、现场卫生学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并上报。
(2)承办卫生行政许可、资格认证有关证书的发放、注册、校验等事务工作。
(3)依据法律、法规对管理相对人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承担现场卫生监测、抽样检查等工作。
(4)开展卫生法制、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咨询和培训。
(5)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立案报告,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送达并执行处罚决定。
(6)参与对危害公共卫生的污染、中毒、传染病疫情等卫生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应急控制和救灾防病工作。
(7)受理有关投诉、举报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8)承担卫生监督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卫生监督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评价报告。
(9)承担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和一人多岗的原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内设职能科室5个:
(一)疾病预防科。下设:
1、急传性防组
(1)经常地、系统收集整理所辖区内的急性传染病、性病的发病、死亡情况,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研究其流行因素,掌握流行规律,了解国内外疫情动态,建立疾病监察点,做好疫情预测、预报、预警,为指定防治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供依据。参与并组织指导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评估其效果。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做好疫情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监督、指导城乡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管理、隔离、消毒制度等的执行。
(3)指导和参与疫区的现场调查、疫源检索、细菌病菌检验,分析发病流行因素,提出防治措施,分级负责做好疫区处理工作。
(4)掌握人群免疫水平,制定免疫程序、接种规程和预防接种工作年度计划,订购、保管、分发生物制品和预防接种器材,组织和指导预防接种的实施,进行免疫效果观察和异常反应调查处理。
(5)对自然疫源性疾病进行监测和防治研究工作。
(6)对艾滋病、性传播性疾病的监测和防治研究工作。
2、结防慢病组
(1)根据省、市结核病防治规划,制订、实施本区结核病防治计划。
(2)逐步开展肿瘤、糖尿病、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的社会防治。
(3)开展死因调查和人均期望寿命调查工作。
(4)利用生物信息学及循证医学手段,通过病史采集、体检和实验室检查等,定量评价疾病的危险性,识别高危个体,开展健康危险因素评价,制订健康维护计划。
3、血寄地防组
(1)系统地收集、整理、分析本地区地方病(寄生虫病)的发病死亡情况,进行病原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流行规律,提出防治对策和措施。
(2)对传播寄生虫病的动物宿主和媒介昆虫进行生态学调查,掌握本底资料。
(3)组织指导并参与地方病、寄生虫病、血吸虫病的防治,制订血寄地防治药物的计划和分配,并做好药物效果评价。
4、消毒与媒介生物组
(1)做好消毒、杀虫、灭鼠基本资料的收集与管理,为制订计划、采取对策、措施、实施管理提供依据。
(2)开展病媒生物的种群密度与消长调查、侵害状况的调查监测和对杀虫剂的抗性监测。
(3)开展对辖区医疗机构消毒质量与感染因素监测。
(4)开展感染控制重点行业预防性消毒、感染控制的技术指导与效果评价。
(5)开展健康相关产品效果及危害因素监测。
(二)职业卫生科。下设:
1、职业危害检测组
(1)掌握本辖区职业卫生的基本情况及动态变化,为制定职业危害控制和相关疾病防治策略,评价职业卫生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2)掌握有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情况、防治基本情况和动态变化,为防治工作提供依据。
(3)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意外伤害监测和职业相关疾病监测。
(4)开展对农药中毒的防治。
2、健康监护组
(1)掌握从事有害作业职工的健康状况及职业危害职业病和工作相关疾病的发生情况,为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提供依据。
(2)开展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和在岗期间定期健康检查,监护从事有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状况。
(3)开展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进行职业病诊断管理,统计上报和职业病患者致残程度鉴定及劳动能力评定,职业病患者随访。
(4)开展职业流行病学调查,为评估职业发生和发展职业卫生状况制定防治措施提供依据。
(5)开展急性职业病和中毒预防控制。
3、职业卫生评价组
(1)开展有害作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参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职业危害因素测试评价。
(2)开展化学品毒性鉴定及安全性评价,个体防护用品防护效果评价,卫生防护工程技术效果评价。
(3)开展职业健康监护评价。
(三)卫生监督科。下设:
1、受理发证组
(1)接受各类业主的卫生许可项目、执业许可证、预防性卫生监督项目的资料审查及审核,承担发证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2)承担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发证工作。
(3)负责预防性卫生监督项目的初审、竣工验收和监测资料的收集。
2、监督一组
(1)负责食品生产企业、餐饮业、单位食堂、旅店业等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审核、年度复核及各项卫生监督,并参与上述单位的新、改、扩建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
(2)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负责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患的调查处理、应急控制,参与其它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3)受理职责范围相关的投诉、举报并进行调查,对违反相应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立案报告,并根据程序进行行政处罚。
(4)承担辖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监督及卫生保障工作。
(5)制订并组织落实食物中毒的防治规划和措施,组织和参与食物中毒的抢救,搞好资料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6)掌握饮食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负责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7)深入城镇、农村,对不同人群的营养状况和膳食进行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合理的营养建议。
(8)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食品、饮食单位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
(9)深入学校食堂、饮食行业、食品生产企业了解和掌握食品卫生管理状况,进行卫生监测。
(10)开展食品健康危害因素的预防与控制。
3、监督二组
(1)负责食品批发零售市场、超市、副食品、化妆品、卫生用品、消毒药械等市场产品的卫生监督。
(2)负责游泳池、舞厅等公共卫生场所的卫生监督。
(3)负责辖区医院传染病防治、一次性医疗用品、污水处理、消毒杀虫及食堂的卫生监督。
(4)负责上述单位的卫生许可证的审核、年度复核,对有害健康事故、食物中毒等的调查处理,对违反相应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立案报告,并根据程序进行卫生行政处罚。
(5)负责上述单位的有关投诉、举报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
(6)调查和掌握严重危害当地人民健康的环境污染情况,研究环境危害因素对居民健康的影响,提出改进意见。
(7)加强饮水卫生管理,开展生活饮用水危害因素卫生监测。
(8)开展医院污水处理的卫生监测。
(9)开展化妆品及其不良反应危害因素卫生监测。
(10)开展公共场所、室内环境和其它环境危害因素监测。
4、监督三组
(1)负责有毒、有害作业单位的卫生监督和事故的调查处理。
(2)负责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用品、消毒药械、卫生杀虫剂、化妆品生产企业申领卫生许可证审核,持证企业卫生许可证年度复核及经常性的卫生监督工作。
(3)负责辖区自来水厂、单位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单位、二次供水专业清洗队伍、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申领卫生许可证及持证企业年度复核。
(4)受理上述单位的有关投诉、举报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对违反相应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立案报告,并根据程序进行卫生行政处罚。
(5)参与职责范围相关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6)调查、掌握所辖地区大、中、小学的基本情况和学生生长发育状况,研究儿童少年多发病的发病规律及影响健康成长的因素,提出改进措施。
(7)开展学生预防保健、因病缺课、退学及死亡情况监测和学生学习生活环境的卫生监测,学生使用的用品卫生质量监测。
(8)对学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预防性卫生评价。
(9)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治与管理。
(四)检验科。下设:
1、微生物检验组
(1)开展病原微生物检验、血清学检验、分子生物学检验和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水源性疾病、医源性感染、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病原学检验,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检验依据。
(2)为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符合检验要求,检验结果准确,实验室要建立质量体系,并能规范运行。
(3)不断引进和研究国内外新的检验技术,进行现场或实验室验证,不断提高检验水平和检验质量。
(4)开展质量控制工作,做好计量仪器的质量管理,实验室内的质量控制,实验室间的质量控制。
2、卫生检验组
(1)开展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用产品、水和涉水水产品、化妆品、日用化学品、保健用品,其它与健康有关的物品材料、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及生活居住场所空气质量及有害物质的监测检验。
(2)开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有关样品和影响人群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有害物的检测,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疾病预防与控制对策和卫生监督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需求提供技术服务。
(3)建立新方法或改进原方法以满足检验工作需要,提高检验工作水平。
(4)开展质量控制,加强实验室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五)综合计财科(健康教育所)
(1)综合协调单位内部事务。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单位办公会的组织安排和会议拟定事项的督办;对上级机关来文及布置任务的督办;催办负责文件的收发、运转和管理。
(2)制订卫生防病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年度经费的预、决算并执行;负责单位收支管理、资产管理。
(3)负责行政、后勤管理(包括车辆、器械、电器的调配、使用,办公用品的购领与分发)。
(4)负责单位内安全保卫和卫生工作的实施。
(5)负责人事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职称评聘、劳动工资、津贴管理等。
(6)负责职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对外宣传报导。
(7)与社会各有关部门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促进全社会共同开展健康与健康促进工作。
(8)围绕卫生工作及疾病预防与控制的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有计划、有组织地搞好经常性健康教育活动,使目标人群都能知晓疾病预防与控制和卫生保健知识。
(9)针对自然灾害与事故及疾病暴发流行时,开展应急性健康教育。
(10)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城市社区、农村、医院、学校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1)有计划地制作各种实用、有效、生动活泼、形式各样的资料,为各项健康教育活动服务,并开展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