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常州市新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构编制方案》(常发[2002]32号)精神,为进一步理顺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适应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你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调整如下:
一、“常州新区教研室’’更名为“常州市新北区教研室”,挂“常州市新北区教育基建装备办公室’’和“常州市新北区教育督导室”牌子,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常州新区妇幼保健站’’更名为‘‘常州市新北区妇幼保健所”,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三、“常州新区计划生育站’’更名为‘‘常州市新北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四、设立“常州市新北区文化市场管理所",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五、设立“常州市新北区社会福利中心”,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金额拨款。
六、“常州市新北区招生办公室’’经费来源调整为财政全额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