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单位:
《社会事业局党工委关于规范干部任免工作意见》已经党工委讨论通过,并报区委组织部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社会事业局党工委关于规范干部任免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体制,理顺工作关系,强化干部宏观管理职能,根据区委《关于印发<中共常州高新区工委(新北区委)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的通知》(常新委[2005]27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规范所辖干部任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1、局内设处处长、副处长,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
2、区属局管事业单位正副职,内设科室正副科长(主任)。
3、中小学正副校长、助理,内设处室正副主任,中心小学所辖村小正副校长、所辖幼儿园正副园长。
4、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正副院长(主任)、助理,院务会成员,内设科室正副科长(主任),所辖服务点负责人。
二、管理权限
1、区委管理的干部
(1) 局内设处处长,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
(2) 区属完中校长。
2、区委委托组织部管理的干部
(1)区属局管二类事业单位(疾控中心)正副职、三类事业单位正职。
(2)区属完中副校长。
3、局党工委管理的干部
(1) 局内设处副处长。
(2) 区属局管三类事业单位副职。
(3) 初中、小学正副校长。
(4) 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正副院长(主任)。
(5)中小学校长助理、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院长(主任)助理。
4、单位管理的干部
(1)区属局管事业单位内设科室正副科长(主任)。
(2)中小学内设处室正副主任,中心小学所辖村小正副校长、所辖幼儿园正副园长。
(3)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院务会成员、内设科室正副科长(主任)、所辖服务点负责人。
三、任免主要环节
(1)局内设处处长,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
民主推荐→依据推荐情况酝酿提出初步考察人选→区委组织部确定考察对象→区委组织部进行考察预告、组织实施考察→局党工委向区委报送任免请示→区委组织部拟定任免方案→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见面谈话→提拔的进行任前公示→区委发文→局依据区委文件下文公布。
(2)区属完中校长
民主推荐→依据推荐情况酝酿提出初步考察人选→区委组织部确定考察对象→区委组织部会同局党工委进行考察预告、组成考察组考察→区委组织部拟定任免方案→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见面谈话,并与所在镇党委沟通→提拔的进行任前公示→区政府发文任免。
民主推荐→依据推荐情况酝酿提出初步考察人选→区委组织部确定考察对象→区委组织部会同局党工委进行考察预告、组成考察组考察→局党工委向区委组织部报送任免请示→区委组织部讨论决定→见面谈话,其中完中副校长人选需与所在镇党委沟通→提拔的进行任前公示→区委组织部发文→局依据区委组织部文件下文公布。
(1)局内设处副处长,区属局管三类事业单位副职,初中、小学正副校长,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正副院长(主任)
民主推荐→依据推荐情况酝酿提出初步考察人选→局党工委确定考察对象→局党工委进行考察预告、组织实施考察→局党工委讨论决定→见面谈话,其中初中、小学正副校长和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正副院长(主任)人选需与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沟通→提拔的进行任前公示→局发文任免。
其中,局内设处副处长任免前须书面征得区委组织部同意,局内设处副处长、初中正副校长、小学校长、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院长(主任)任免后一周内向区委组织部报送任免文件。
(2)中小学校长助理、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院长(主任)助理
民主推荐→依据推荐情况酝酿提出初步考察人选→局党工委确定考察对象→局党工委进行考察预告、组织实施考察→单位向局党工委报送任免请示→局党工委讨论决定→见面谈话,并与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沟通→提拔的进行任前公示→局党工委发文→单位依据局党工委文件下文公布。
(1)区属局管事业单位内设科室正副科长(主任)
民主推荐→依据推荐情况酝酿提出初步考察人选→局党工委确定考察对象→局党工委会同单位进行考察预告、组成考察组考察→单位向局党工委报送任免请示→局党工委讨论决定→见面谈话→提拔的进行任前公示→局党工委发文→单位依据局党工委文件下文公布。
(2)中小学内设处室正副主任,中心小学所辖村小正副校长、所辖幼儿园正副园长,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院务会成员、内设科室正副科长(主任)、所辖服务点负责人
单位组织民主推荐→依据推荐情况酝酿提出初步考察人选→组织实施考察→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发文任免→一周内向局党工委报送任免文件。
四、其它
1、局党工委提名完中正副校长人选,任免其它学校正副校长、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正副院长(主任),批复校长助理、院长(主任)助理前,应征求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意见,任免或批复通知应及时抄送单位所在镇(街道)。
2、镇(街道)党(工)委在调整属地管理的中小学、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党组织负责人前,应征求局党工委的意见,任免或批复通知应及时抄送局党工委。
3、镇(街道)在任免单独建制的幼儿园负责人前,应征求局党工委的意见,任免通知应及时抄送局党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