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生事业的宏观管理,合理配置并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提高卫生服务能力,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两个率先”的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江苏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坚持“预防为主”,突出农村卫生、预防保健、中西医并重三个战略重点,建立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完善“医疗救治、公共卫生、医疗保障、卫生执法”四大服务体系,初步形成“资源配置优化,机构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明确,规模发展适宜,医疗技术先进,预防控制有效,监督执法到位”的卫生格局,努力为社会群众提供质优、价廉、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使我区卫生事业整体水平和主要健康指标达到省市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功能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健全服务网络。制定并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建立以区级医疗卫生机构为中心,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十一五”期间重点建好由政府举办的代表区域发展水平,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于一体的区级中心医院以及集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于一体的区公共卫生中心。
2、完善服务功能。政府举办的区级卫生机构既是医疗、预防和保健的服务中心,也是业务指导和培训中心,承担全区预防、保健、医疗、急救等服务及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的业务指导与培训职责。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提供以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康复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服务,并受区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规定的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残疾人康复等工作,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和转诊服务。
3、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制定并实施《新北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和《新北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以现有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卫生机构为基础,组建规模适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发展和完善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努力为群众提供低成本、广覆盖、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突出问题。“十一五”期间,重点改造三井卫生院、新桥卫生院,新建薛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罗溪卫生院、孟河、春江中心卫生院,并逐步将现有105个村卫生室进行合理规划,整合资源,调整布局,按《常州市城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基本标准(试行)》要求,改建成6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到“十一五”期末,全区范围内建成网络健全、功能完善、机制灵活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主题,以调整和优化卫生人才结构为主线,以建设卫生事业管理人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卫生高级技能人才三支队伍为重点,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聚集、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人才全面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实施科教兴医战略,抓好卫生人才的培养工作。“遵循实事求是、按需施教、保证质量、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在职人员继续教育,提高人员学历层次,培养适合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十一五”期间,我区在提高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的基础上,按照社区卫生人才需求的总体目标,抓好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适应卫生事业发展形势的需求,抓好卫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有计划的培养一批懂经济、懂法律、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和技术的卫生管理干部。
5、发挥中医药服务优势。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加快中医事业发展步伐;深入开展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创建工作,以区为单位通过省级考核评审;将中医药工作指标纳入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评估指标体系;继续完善全区城镇中医医疗保健网络,做好配套建设,改善服务条件。进一步继承和发扬孟河医派特色,在新建孟河镇中心卫生院增挂孟河中医院(或孟河国医馆)牌子,重点发展中医特色专科。全面加强孟河中医院内涵建设,提高中医科技水平,建成一批在全市领先的中医专科,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和农村的作用,加速培养中医药人才,完善人才结构,提高中医队伍整体素质。建立比较完善的、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完善中医机构配套建设,努力发展中医药的特色优势,每所卫生院形成各自的中医专科特色。
(二)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建设
1、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项卫生防病措施,提高卫生综合管理水平。制定出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寄生虫病、职业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制定疾病控制技术方案和对策措施;负责疾病的调研、监测、预测预报,对卫生突发事件组织调查和处理;开展公众的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指导活动;指导和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进行预防保健服务和技术咨询等工作;承担卫生监督检验及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为卫生监督提供技术支撑等。
加强疫情监测工作,巩固已消灭或基本消灭的脊髓灰质炎、鼠疫、丝虫病和麻风病的成果,控制霍乱、疟疾、乙脑、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的流行,防止暴发流行。加强重大疾病的监测,做好重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继续做好计划免疫接种工作,保持计划免疫相关疾病的低发病水平。重点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结核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猪链球菌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设立我区艾滋病固定监测点;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对肺结核病人的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免费治疗的有关政策。进一步加强卫生院规范化防保科建设,严格落实疫情报告的制度。
2、提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健全机制,提高突发事件的实时报告速度、组织指挥能力、应急处理效率和科学防治水平,认真落实国家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政策措施,坚决遏制重大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加强法定传染病实验室诊断监测,做好紧急疫情、突发原因不明疾病的监测和重大自然灾害的疾病监测。加强对重大疫情、中毒事故的报告,进一步提高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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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妇幼保健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坚持“儿童优先、母婴安全”的原则,不断提高保健工作质量,降低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保障。认真落实妇女、儿童两个规划纲要,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大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的力度,规范婚前医学检查、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咨询、优生遗传等专项技术。积极开展产前筛查及诊断工作,进一步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提高筛查质量;加强对全区托幼机构的管理。
4、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建立和完善除四害网络队伍及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卫生单位及卫生镇(街道)、村(社区)的创建工作;继续巩固改水改厕工作成果。
做好健康教育的深化工作,并配合做好建设健康城市的前期规划工作。建立全方位、高水平的公众健康教育网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形成多方位、立体式的教育架构;围绕重点疾病的防治,有针对性地提高居民自我保健能力;加强重点行业、高危人群的健康教育;通过建立社区、学校、工厂、机关等健康教育示范点,推动全民健康教育工作。
(三)巩固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1、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多种形式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重点推进新型农村合作保险制度的落实,进一步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偿的公平、公正、公开。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用药合理、检查规范,逐步降低医药费用和服务成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资金的运作,简化结报手续,提高结报效率。
2、建立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配合民政部门落实好农村居民医疗救助制度。
(四)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
1、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卫生部印发的《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按照“精减效能、统一执法、综合管理”的原则,进一步理顺我区卫生执法监督体制,完善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推进依法行政。
2、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强化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实行综合执法,有效地加大卫生监督管理的力度。继续贯彻实施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形象,把依法行政真正落实到卫生行政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五)构建与小康生活水平相适应的新型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体系。在巩固发展农村初保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农村经济新形势和小康生活水平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初保体系和医疗保健保偿机制,使农民能够经济、方便地获得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卫生服务。重点加强基础卫生设施建设,改善饮水和生活环境的卫生状况,提高健康水平。实施三级预防,积极推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社区综合防治工作。加强老年性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工作,扩大精神卫生服务的覆盖面。
(六)建立健全信息网络
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区现代化的卫生管理、医学信息咨询和医学教育网络信息系统,大力推行医院的数字化信息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资源、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妇幼保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数据库,到2010年,我区卫生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是:建立起包括电子政务、医保互通、社区服务、居民健康档案、网络健康教育与咨询等为内容的信息化服务系统,逐步将网络延伸到镇(街道),实现预防保健机构、卫生行政、卫生监督及医疗机构之间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三、主要指标
1、卫生事业建设
(1)区级医院建设。大力推进区级医院建设,首期规模在250张床位,到2010年发展为350张床位的二级甲等医院,其中50--80张床位建成为面向外宾的特需小区,满足新北区的特需群体。
(2)区公共卫生中心建设。2007年前,建成一个适应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健康保健需求、技术装备基本齐全的集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卫生信息处理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置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市一流、省内先进的公共卫生中心,使之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3)卫生信息网络建设。“十一五”期间,投入50万元用于网络建设,投入50万元用于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硬件建设,投入100万元用于软件开发使用。
(4)三井、薛家、孟河、罗溪、春江卫生院建设。2006年前孟河中心卫生院、薛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易地新建;2007年前三井卫生院原址改扩建;2008年前,罗溪卫生院易地新建;2010年前新建春江镇中心卫生院。
(5)医疗仪器设备更新。“十一五”期间,区财政投入1000万元,用于区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所的仪器设备建设;投入1500万元,用于中心卫生院、重点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仪器设备更新。
2、床位总量控制。2010年,每1000人口病床控制在2.5张。
3、卫技人员总量控制。 到2010年,每1000人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数控制在4名以内,其中每1000人口医生数1.8名,每1000人口护理人员数1.4名。公共卫生医师的配置标准到到2010年为2人/万人。乡村医生原则上每个中心卫生室或联村设室配置2-4名。到2008年,村卫生室医生应由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替代。
4、社区卫生服务。2010年,全区人口在步行或乘车十五分钟距离内可获得常见病的诊治及基本的药物和预防接种。2006年,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80%以上;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100%。2008年,基本建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的较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5、初级卫生保健。2008年,全区各镇达到初保先进区标准;2010年全区达到农村卫生基本现代化标准。
6、农村中医工作。培养中医专科医生10名,建成特色中医专科医院1所,全区80%以上的镇卫生院建立健全中医科、中药房,50%以上的镇卫生院建成特色中医专科。
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全区95%以上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大病覆盖率95%以上;人均合作医疗基金150元以上。
8、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专科医师、护理队伍和卫生管理人员的培养和培训,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十一五”期间,建立由行政部门、用人单位、个人共同出资的机制,培养全科医生50名,培养具有硕士学历的高级医疗卫生管理人员3名,培养学科带头人5名。新增医师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新增卫生管理人员和护士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十一五”期末,全系统高、中、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分别达到100%、80%和60%。
9、爱国卫生。2010年,有100%的镇达到省级卫生镇标准,100%的街道达到市卫生街道标准;30%的村达到省级卫生村标准,80%的社区达到市卫生社区标准。坚持开展除“四害”工作。2010年,农村饮用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
10、疾病预防控制。有效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病,确保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区政府下达的指标内。法定报告传染病总发病率“十一五”期间年平均发病率降至350/10万以下(含肺结核)。消除碘缺乏病危害,控制血吸虫病,消灭丝虫病。计划免疫以镇(街道)为单位“五苗”接种率2010年达到95%以上;基础免疫各单苗接种率95%以上;乙肝疫苗首次及时率及“两脑”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2010年全区80%以上的镇村开展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对生产环境中有毒有害因素的工业企业监督监测率达100%。
11、食品公共场所卫生。依法加强对食品、涉水产品、化妆品、消毒用品等直接与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的物品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城市和农村生活饮用水监督率到2010年均为100%,监测覆盖率分别达到95%、95%、95%和90%以上。劳动卫生、学校卫生2010年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监测覆盖率达到95%以上。
12、卫生执法。开展“四五”普法教育,继续完善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卫生执法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卫生监督行为,保证公正执法,全区卫生系统办案正确率达到95%以上。加强对社会医疗市场的规范管理,查处无证行医等违法行为,保证医疗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加强对室内空气污染物质、垃圾粪便无害化管理、医院的消毒工作和污水污物处理情况的卫生监测。
13、妇幼保健。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2010年婚前医学检查率分别在达80%以上;2010年出生低体重发生率不超过4%。孕产妇保健覆盖率2010年达95%以上,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5%以上。大力推行住院分娩,2010年,农村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消除新生儿破伤风。4-6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95%以上。2010年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分别在10/万以下。妇女病普查普治率,2010年城市和农村分别达到85%和75%。
14、健康教育。2010年,健康教育普及率城区达100%,农村达85%以上。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90%和80%。基本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0%和70%。
四、保障措施
1、政府重视、组织到位
卫生发展规划是政府对卫生事业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需要政府各有关部门共同履行职责、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以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十一五”期间,我们将成立卫生规划领导小组,建立定期会议制度,由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卫生、财政、劳动、物价、人事等部门组成,加强有关政策措施的研究,着力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2、加大投入、合理使用
完善投入补偿机制,促进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全面推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制度。卫生部门所属医疗机构执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按期将药品收支结余上交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经考核后,统筹安排,合理返还。卫生行政部门集中的药品收支结余资金,主要应于用弥补医院的医疗成本和发展建设,也可根据需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和预防保健事业。按照公共财政和分级财政体制的要求,区政府要规范对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偿机制。政府对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保障人民健康负有主要责任,因此在动员社会广泛筹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资金的同时,政府用于卫生事业投入的增长原则上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的幅度,同时要保证对卫生投入的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财政部门在努力保证财政投入不低于财政支出增长幅度的同时,加强对卫生资源合理配置,优化卫生资源的利用。
3、深化改革、激活机制
引入竞争机制,改革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卫生行政部门和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之间的关系,通过加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力度,从“办卫生”转向“管卫生”,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行经营权和所有权适当分离,扩大公立医疗机构的运营自主权,使之成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事分开、管理科学的事业单位法人。加强对医疗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的监管,探索卫生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打破医疗机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盘活卫生资源,促进卫生资源的优化重组。
改革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逐步做到根据院长的任职标准,采用公开竞争、择优聘任为主的多种形式任用医院院长。实行单位内部岗位责任制,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医疗服务质量。要以病人为中心改进服务态度,改革不方便患者的工作程序和制度,方便患者就医。完善医疗卫生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机制。进一步完善人事代理和分配制度,逐步建立能真正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分配制度,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加强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强化成本核算,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办法,依据医疗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调整不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并逐步加以完善。
4、部门协作,落实措施
加强卫生资源管理,重点是加强对医疗服务资源的审批和监督管理。按照规划总量、控制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在设备配置上,要完善管理法规,加强对大型设备调控力度,建立严格的“计划、论证、申报、审批、采购、反馈、评估”等大型设备引进及使用管理工作程序。卫生行业实行准入制,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及本规划,负责全区新增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本规划确定的卫生资源调整,必须按规划要求落实到位。属于政府管理的卫生资源调整,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办理,财政等部门负责检查督促;属于企业、个人管理的卫生资源调整,由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运用法律法规、规划指导等管理手段,给予合理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