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街道、各乡镇计划生育协会:
现将《2003年全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落实。
二○○三年一月二十七日
2003年新北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要点
2003年,全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按照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央“两办”6、8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省计生协会工作的部署和全市计划生育的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协会工作的新路子,切实加强基层协会组织建设,提高协会自身素质,不断拓展协会服务领域,广泛深入地动员组织群众开展各种宣传服务活动,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全区协会工作上水平。
一、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决定》和两办《通知》
各级协会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关于加强计生协会的指示,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计生协会的地位和作用,努力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计生协会工作的重视和领导,把协会工作纳入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之中,争取解决协会编制,建立健全精干的办事机构,配备专职秘书长,保证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真正做到有人干事、有钱办事,使计生协工作与计生委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同表彰,为计划生育协会顺利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坚持分类指导,继续抓紧抓好基层协会的组织建设
基层协会是协会工作的基础,把基础夯实,协会工作就有了保证。各级协会要进一步加大整建工作力度,在去年计生协会普遍整建的基础上,按照江苏省合格村(居)协会的标准,开展检查、验收、评比。检查工作、验收结果在八月底上报区计生协会。要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对作用发挥好的基层协会,帮助他们总结经验、巩固成绩、制定新的发展计划,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争创合格村(居)计划生育协会,对一般的基层协会,在提高基层干部对协会的认识、解决日常工作有人抓、建立制度、健全网络、开展活动等关键环节上下功夫;对不起作用的基层协会,要作为工作重点来抓,集中力量,进行具体的帮助和指导,使其尽快健全组织网络,开展活动、发挥作用。通过整建,力争全市85%以上的村(居)级协会达到合格村(居)计划生育协会标准。建好会员之家,做好协会台账,特别强调计生合格村(居)和计生协合格村(居)的建设要同步发展,齐头并进。
各级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生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把加强社区、大中型企业、改制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及集贸市场、流动人口集中地的协会组织建设作为今年协会工作的重点工作,完善组织机构,健全组织网络,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组织广大会员积极承担起联系群众、沟通信息的责任,丰富会员小组和会员联系户活动内容,努力拓展城市计生协会的服务领域,适应城市体制改革和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抓好1—2个典型,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同时争取在各乡镇、街道范围内的大型集贸市场建立协会组织。区协会将对各类企业的协会工作进行调研,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单位建立协会的活动。
三、大力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抓好群众性的宣传教育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已正式颁布,这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域的一部基本法律。各级协会要在党委政府和计生部门的统一部署下,组织理事、会员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热潮,通过对各级会长、理事和广大会员的层层培训,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基本精神和重要内容迅速传播到广大的会员之中。通过培训,要明确协会作为协助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团体,始终要围绕当地政府的中心工作和计划生育的总体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各级协会要充分发挥与群众关系密切、朝夕相处、易于沟通的优势,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以有专长的理事、会员为核心,结合“5·29”、“9·25”等重大活动日,积极开展针对性强、有实际效果、深受群众欢迎的宣传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学知识宣传到户、到人,帮助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根据中国计生协和省计生协的部署,今年的5·29“全国会员集中活动日”,统一突出向未婚青少年传播“青春期健康知识”这个重点,各级协会要早作安排和准备,把活动搞得既轰轰烈烈,更要扎扎实实。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各种宣传手段,开辟多种渠道,扩大协会的宣传面。要组织好基层协会的广大干部、理事、志愿者读好用好有关计划生育的报刊,并组织做好《人生》、《婚育之友》杂志的征订发行工作,使其真正成为各级协会和育龄群众工作、生活中的良师益友。
运用典型推动,是做好协会工作的一个重要方法。各级计生协会要在本地“培养2—3个标准较高的典型”,总结、宣传推广协会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辐射作用,以此推动全区协会工作上水平。同时,各级协会要注意总结经验,交流信息,及时向区协会上报。
四、广泛深入地开展“两为”活动,不断拓宽服务领域
根据中国计生协的号召和省计生协的部署,各级协会和广大理事、会员要深入开展“我为协会尽责任,我为国策做贡献”。“两为”活动是计生协的一项富有成效的群众性创建活动,使协会的作用体现在每个理事、会员的身上,使协会的活动更加经常化、群众化。中国计生协会将下发开展“两为”活动的实施意见,将此项活动纳入年度协会工作计划中;纳入理事、会员的工作职责中。同时,要抓好1—3个村(居)的试点。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物质文化需求也在不断的增长,围绕全省开展的生殖健康六大工程,扩大活动范围,拓宽服务领域,满足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生育等多方面的需求。在农村扶贫开发与计生相结合和少生快富的活动,要依托社区、融入社区,提高协会会员的服务意识,要为计划生育困难户、下岗职工、待业青年、流动人口等排忧解难,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帮助办理营业执照,帮助解决子女入托、入学、就医等方面的困难。在城乡计划生育工作中,要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要为青少年和老年人提供生殖健康的宣传,在服务上有新的作为。今年,每个村(居)计生协会要积极参与帮助3—5户计划生育困难户,增强协会的生命力和凝聚力。
五、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村(居)民自治是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制度,是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发展的必然趋势。各级计生协要认真贯彻中国计生协[2001]62号《关于基层计生协会参与村民自治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各村(居)协会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协助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委员会,与计生专干密切配合,参与制定村(居)民自治章程,理事、会员要积极参与村(居)民主评议、民主议事活动,充分发挥会员的骨干带头作用,带动群众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真正体现人民群众是计划生育的主人,使基层协会在村(居)民自治中建设协会、发挥作用。
六、各级协会干部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各级协会干部要加强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学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学习国务院颁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学习历次国家计生协代表会上领导讲话,认清“十五”期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新形势、新特点,围绕计划生育工作中心,发挥协会的积极作用,积极培训协会干部。各级协会工作者要树立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的思想,注重调查研究,坚持面向基层、指导基层、服务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各级协会要根据协会工作发展的实际需求,指导基层协会以《村计划生育工作手册》、《城市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手册》为内容做好协会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使广大协会理事、会员掌握适应新时期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实实在在地为群众服务,提高协会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