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江镇人民政府,常州市申联化工有限公司:
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依据《常州市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单位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常安﹝2008)15号),决定对在常州市申联化工有限公司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整改督办。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和督办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隐患整改和跟踪督查工作,尽快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存在隐患
单位名称
隐患部位概述
责任部门
常州市申联化工有限公司
液氯汽化器加热无温度控制手段,液氯钢瓶使用放置不规范,无排污口,氯化、加氢、重氮化控制手段落后,部分设备腐蚀严重。
整改责任单位:常州市申联化工有限公司
督办责任单位:春江镇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