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和谐社会、保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持续发展的“关键年”,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的“落实年”,是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的“攻坚年”。全区上下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服务全区经济发展的大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抓好专项整治,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强化监管,提高水平,巩固和发展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一、继续强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一要继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动员发动,对辖区和下属条线企业单位告知面要求在80%以上,力争达到100%,尤其要加强对新办企业的告知,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二要继续强化落实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继续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硬化指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目标责任落实到位。区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新北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暂行规定》,抓好本系统、本条线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三要加大区政府对各级各部门的考核力度。一是对区政府有关部门实行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依据政府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制订相应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年底由区安委会组织考核验收,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区政府部门和行政主要领导给予重奖,对不合格的部门和行政“一把手”进行重罚。二是加大对各镇、街道行政“一把手”的考核奖惩力度。在执行原来考核奖惩的基础上,把镇长、街办主任的安全生产保证金由往年的3000元提高到5000元,实行重奖重罚。对连续三年考核优秀或不合格的镇、街道和区政府部门分别给予加倍奖罚。四要继续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达标活动,要根据变化的新情况、突出的新问题、工作的新要求,调整、修改、完善考核细则内容,使达标考核活动取得更多更好的实效,尤其对各类事故指标统计口径的界定和事故扣分办法将采用新的、更科学合理的统计计算方法。
二、继续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1、化工安全专项整治。按照省、市开展化工专项整治要求,在区“化治办”的统一部署下,区安监部门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一是在上半年,对去年调查登记的所有化工生产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实行限期整改,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自7月开始,将逐个进行验收。二是实行安全分级监管,明确化工生产、储运、使用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由区安监部门重点抓,直接管。请化工专家根据这些企业的危险危害程度,分成A、B、C、D四级,A和B级为危险危害程度相对较低,管理相对较好的企业,C级次之,D级为危险危害程度相对较高,管理相对较差的企业。定期通报各级企业的安全现状、安全管理、隐患整改情况,督促较差的企业通过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整改事故隐患逐步向上一级企业提升。同时联合经贸、科技、金融、财税等部门,由区政府发文明确对A级企业给予积极的扶持和鼓励,对D级企业进行必要的限制和约束,停产停业甚至关闭。三是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点隐患的整改和有关单位领证前承诺整改的事故隐患要继续跟踪督查,直到隐患和问题整改到位为止。2、道路交通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整治要围绕城市交通管理的工作要求,由公安分局负责牵头,制订整治实施方案。重点解决“三难一乱”,深入治理超载超限,严格危险品运输管理,严肃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违章行为,加强对农村道路的安全监管和对危险路段的整治,要把整改事故隐患、整顿道路交通秩序作为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要以压降事故为最终目的,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以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为载体,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重点开展“三合一”建筑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纠正“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加强对商场、学校、医院等消防重点单位的监管,并突出农村和社区消防安全监管,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由区城建局牵头负责,制订整治实施方案。要以防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严格从业人员岗前教育,加强对房屋建筑、拆迁及市政工程等安全整治,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动态监管,建立健全乡镇建设施工安全监管机制。4、文教卫生系统安全专项整治。区社会事业局牵头负责,重点要针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卫生院)及文化娱乐场所,制订整治实施方案。对中小学的整治重点放在锅炉、危房、接送学生车辆等方面,做到锅炉等压力容器定期检测,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发现危房和火灾等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管,要求做到手续规范齐全,车辆安全可靠。要会同消防部门加强对游泳馆、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火灾事故隐患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三、继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一是配合化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监管,督促限期整改企业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事故隐患和存在问题的整改。二是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督促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依法按时上报监控状况,定期组织对各重大危险源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三是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安监部门要与监察、环保、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瞒报、谎报事故、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四是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对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要及时核查,做到件件有核查记录、处理结果和信息反馈。
四、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要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的要求,认真组织办好各类安全培训班:一要办好非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法定的安全生产培训班,力争使区内各行各业的所有生产型企业接受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的学习培训。二要办好危险化学品企业“三员”法定培训。三要办好建设工程和施工单位法人、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等安全培训。四要办好各类学校校长、医院院长、后勤管理人员及娱乐场所负责人等人员的安全培训。五要办好全区安监系统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抓好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的职业资格培训。特别要加强危险化学品一线操作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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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一是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必须与经济发展和面临的安全形势相适应。要通过各种渠道,采用各种办法,逐步充实监管人员,加强监管力量,注重对现有监管人员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的培训学习;要花大力气,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这支监管队伍建设成思想过硬、业务精干的骨干队伍。二是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要在去年演练的基础上,针对演练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总结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专题培训,在此基础上再组织实战演练,努力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效果。各镇(街道)今年也要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制定切合本辖区实际的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在应对突发事故时“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三是安全监管要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把监管融贯到为企业服务中去。要公开办事程序,承诺办事效率,办事规范,程序简化,耐心热情,积极主动。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组和安全生产协会的作用,引进、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管理经验和先进工艺技术,为全区企业提供安全技术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