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区事故情况 全区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457起,死亡142人,同比下降11.9%。其中道路交通事故(重伤以上)438起,死亡133人;工商贸企业事故4起,死亡4人;建筑施工企业事故4起,死亡4人;火灾事故160起,死亡1人;全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指标为154人)。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健全了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体系。一是实行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区政府与6个镇、3个街道及5个区政府职能部门签定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再把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基层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格局。同时,政府“一把手”与区政府有关副区长就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也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现了区领导班子共同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了有效的安全生产目标控制体系;二是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了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把安全生产纳入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总体规划,量化细化了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三是积极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达标活动。每年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达标考核细则内容,使达标活动更加贴切我区实际。年底由区安委办组织严格的考核,对考核结果实行重奖和重罚,从而建立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较好地促进了各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全面上台阶、上水平。 (二)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年初,区安委会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牵头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有重点、有深度地开展了多项专项整治。除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危行业、区域的专项整治外,还特别加强了对区域范围内的45个加油站的安全监管,先后2次分别与中石化、中石油公司联系召开有关监管工作协调会,制订安全监管具体实施方案。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企业的专项整治,结合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过程,按照有关规定,督促区内112家化工企业、225个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17家非煤矿山企业(砖瓦厂)进行了安全评价,并按照评价报告要求进行整改,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到年底为止,已有101家化工企业领到安全生产许可证,2家无法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化工企业将被要求关停或转产;245个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领到了经营销售许可证;17家非煤矿山企业也已上报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材料,这使我区安全生产许可企业整体素质得到较大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得到一定提高。自去年下半年以来,还把专项整治拓展到其他各行业各领域,如电镀行业、铸锻行业、水泥制品行业和正在部署实施的冶金行业专项整治等等。 (三)大力地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在多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条款中都有明确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政府的一项法定工作。一是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单位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活动。在去年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的基础上,今年又向区内633家企业发出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函,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告知承诺书的要求,依法履行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累计告知企业数突破2000家;二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开展了多样的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投入了一定的经费来加大对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安全生产月”期间,在春江镇新华村农民广场,举办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其他安全生产重点企业专家现场咨询会,200家企业向10多位安全生产专家咨询请教了各方面问题,收到很好的效果。三是精心组织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按照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常新政﹝2006)31号)文件要求,集中精力,全面普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先后组织举办了非煤矿山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班13期,参加企业培训人员1567人员,危险化学品企业“三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班4期,参加培训人员652人。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的企业数累计突破1000家。 (四)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随着我区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和人员的逐步到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正在规范有序地展开。一是加强了日常的执法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整改,并跟踪督查整改情况。共签发责令整改指令书158份。二是严肃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对每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全年办理各类安全生产行政违法案件25起,调查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死亡事故17起,使许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被查处。三是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举报,做到件件有核查记录、整改措施、整改结果,共核查来信和举报22件。 (五)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和队伍建设。经过近四年的努力,全区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从区级、乡镇级到村级等三级行政监管网络基本健全,各镇(街道)都设立了安管办,机构、人员均已得到落实。今年,由于区机构变动,我们及时将园区办、滨江办纳入了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为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察执法工作,弥补我区基层行政执法力量的不足,我们探讨研究、策划成立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执法中队。今年,我们分两批把各镇(街道)安管员派去参加省安全生产监察员培训班,并取得了监察员证,使他们具备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资格。之后,我们将全区划分为三个片区,把各片区的镇(街道)的安管员集中起来,分别成立三个执法中队,业务上在区执法大队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填补了我区基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的空白。成立了区政府安全生产专家组,聘请了13名不同行业的技术专家为专家组成员,为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尽管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但安全监管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由于区域大,企业数量多,区、镇(街道)两级安监人员严重偏少,造成监管力量严重不足。二是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大部分企业不愿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来彻底整改事故隐患和存在问题,即使整改也仅注重表面[FX:PAGE]应付而不治本,敷衍了事,使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三是许多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依然存在先生产后安全、先发展后安全、先效益后安全的错误观念。甚至不依法履行批准、审批、验收等相关法定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擅自投产运行。四是各级政府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不到位。虽然都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但多属纯理论的东西,不切实际,未经过实战演练来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