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星级文明市场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在全区开展星级文明市场的创建活动,创造诚实、文明经商的环境,根据省文明办和省工商局《关于开展星级文明市场创建活动的通知》(苏工商[2006]25号)精神,现就全区星级文明市场的创建作出如下通知。
一、指导思想:
星级文明市场的创建,是倡导诚实守信,文明经商的良好社会风气,创建文明城市的必要环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同时星级文明市场的创建,能促进全区商品交易市场设施的升级改造,提升市场管理水平,做强做大全区商品流通市场,促进全区经济繁荣发展。
二、工作措施:
根据市级要求,评比星级文明市场,必须从一星级报起,由区文明办、区经济发展局和区工商分局共同组织实施,每两年评选一次,日常工作由区工商分局负责,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自评申报。市场开办者要在所在地文明办、区经济发展局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下,依照《星级文明市场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切实认真地开展创建活动。要从市场基础设施、经营服务设施、开办者规范、经营者规范等方面,逐条逐项梳理,对不符合相应星级标准的项目,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落实创建目标,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按相应星级文明市场标准提出申报意见,填写《星级文明市场评比申报表》报区工商分局,此项工作在2006年9月25日前结束。
2、审核推荐。对基本符合相应星级文明市场创建标准的,由市场开办者在规定时间内,向区工商分局报送星级文明市场申请材料。区工商分局会同区文明办、区经济发展局组织审核,在审核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
3、评定验收。申报一星级文明市场的,由区文明办、区工商分局、区经济发展局组织验收、认定,市文明办和市工商局组织抽查;申报二、三星级文明市场的,由市级文明办、市工商局组织验收、认定,省文明办和省工商局组织抽查;申报四、五星级文明市场的,由省文明办和省工商局组织验收、认定,星级文明市场牌匾由相应认定机关授予,要事前公示,事后向社会公告。
三、工作要求
1、要大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星级文明市场的数量、质量是一个地区、城镇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综合体现。星级市场特别是星级农贸市场的创建,是文明城区、文明乡镇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各级务必对此有足够的认识。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各类市场开办者及经营户进行创建星级文明市场内容的宣传教育,使创建星级文明市场活动深入人心,推动评选工作积极、健康、平稳地进行;广泛调动市场开办者、经营户的积极性,使星级文明市场创建活动,真正成为政府重视支持、市场开办者、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一项民心工程。
2、要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创建。对照有关创建工作的内容、标准和要求逐项落实,坚持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广大群众反映强烈、迫切需要的一些实际问题。并结合政府关于市场长效管理的要求,把星级文明市场创建活动贯穿于日常市场监管工作的始终,通过评选创建活动,使经营的文明素质和市场的文明程度共同得到明显提高。
3、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搞地区平衡,不求数量,使选出的市场真正成为同类市场的先进。通过评选活动,树立典型,带动全区文明市场整体上标准上水平,同时,进一步提高全区各市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推动市场经济进一步繁荣发展。
附件:1、星级文明市场考核标准(暂行)
2、星级文明市场考核评分细则(暂行)
3、2005—2006年度星级文明市场申报表
区文明办 区经发局 区工商分局
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一:
星级文明市场考核标准(暂行)
工业品市场
一星级(星级市场考核得分在100分以上)
(一)基础设施
1、场地标准:棚顶市场或室内市场。
2、面积标准:市场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
3、环境标准:市场内外环境整洁,通道畅通,通道宽不小于2米,场内通风、采光良好。
(二)经营服务设施
4、标牌设施:设立营业区位分布图或导购图,有必要的公示栏。
5、市场办公设施:设立市场办公、值班室,配置相应的管理设备用具。
6、消费者服务设施:设立公平尺、服务台。
7、消防设施:符合消防设施设置规范要求、配备灭火器等常规灭火设施。
8、卫生设施:统一配置保洁桶,供水排水设施良好。
(三)市场主办单位规范
9、开办规范: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时办理年检及变更登记,企业档案健全。
10、管理规范:市场布局合理。设立固定摊位,必要的管理制度规范、齐全。入场经营主体资格合法,经营者档案齐全,统一悬挂《营业执照》,特殊行业办理有关经营许可证。
11、服务规范:设立日常管理服务机构,职责明确。
12、上市商品规范:上市商品划行归市、陈列整齐有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计量、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规定;上市商品明码标价并公布当日指导价;上市商品符合国家允许上市出售的范围;建立上市商品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进货销货台账制度、问题商品退市(召回)制度、先行赔偿制度。
13、秩序规范:场内交通畅通,通道无车辆、货物滞留。有市场治安管理组织,治安秩序和经营秩序良好。
14、卫生规范:保持市场内整洁卫生,柜台货架无灰尘杂物存积,全天卫生清扫不少于2次。
15、消防规范:定期检查消防设施,重点部位禁止使用明火,灭火设备使用功能正常。
16、其他:市场主办单位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密切。管理效能、市场秩序良好。按时足额上缴市场管理费和税收,市场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年成交额500万元以上,入场经营户50户以上。
(四)经营者规范
17、主体规范:经营者档案齐全,领取并统一悬挂《营业执照》,按核准登记事项经营,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18、交易行为规范:商品陈列规范、摆放整齐、分类明晰。计量规范准确。不销售国家禁止上市的商品、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
19、信用规范:服从市场管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信用、守法经营、货真价实、公平交易。不弄虚作假和欺骗消费者,不哄抬物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文明经商。
二星级(星级市场考核得分在120分以上)
具备一星级市场基本条件
1、面积标准:市场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2、环境标准:通道宽不小于2.5米。
3、标牌设施:设立政策法规、价格行情、违章查处公告专栏。
4、市场办公设施:设立市场、工商、税务管理办公室。
5、消费者服务设施:设立投诉电话。有停车场所。
6、消防设施:设置消防栓等常规灭火设施,市场装修符合消防管理规定。
7、卫生设施:设置洗手间。
8、管理规范:制定物业管理、商品质量管理、卫生、经营、服务、消防、治安、财务等系列规章制度。
9、卫生规范:市场配备保洁人员,营业设施洁净卫生,做到无垃圾、苍蝇。
10、其他:年成交额1000万元以上,入场经营户100户以上。
(四)经营者规范(同一星级标准)
三星级(星级市场考核得分在140分以上)
具备二星级市场基本条件
1、场地标准:室内市场或楼层市场。
2、面积标准:市场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
(二)经营服务设施及规模
3、市场办公设施:设立市场治安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建立群防组织,及时调处治安纠纷,市场无恶性治安案件。市场主要部位设置监控设施,安全保卫措施落实,安排夜间值班。
4、消费者服务设施:专用营业房装饰、灯光布置良好,设试衣镜等相关设施。停车场内车辆分类停放、专人管理。车辆进出秩序良好。
5、消防规范:建立消防组织,明确消防责任。
6、其他:商品辐射面较广,市场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经营户300户以上,年成交额5000万元以上。
7、交易行为规范:价值50元以上的商品出具信誉卡。主要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制度。
8、信用规范:经营者佩戴经营服务证,了解政策法规常识。建立行业小组,实行自律管理。认真开展文明摊位竞赛等活动,教育、引导经营者提高自身素质。
四星级(星级市场考核得分在160分以上)
具备三星级市场基本条件
1、面积标准:市场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
2、环境标准:市场周边环境良好,有绿化带,多个进出口,通道畅通,通道占场内面积的30%以上。地面铺设地砖或其他防滑材料,墙面色彩协调,有美化装饰。
3、市场办公设施:分区设立监督岗。市场档案、市场信息实行计算机管理。
4、消费者服务设施:分区设立服务台、公平尺、顾客休息专座、小件商品寄存处等服务设施。有相应的通讯、银行、饮食服务网点。
5、消防设施:分区设置消防报警装置,分区设置防火隔离装置。
6、管理规范:市场工作人员统一服装,在服务台列岗服务,热情引导顾客,制订市场便民服务守则,为交易双方提供周到服务。工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7、服务规范:统一设立市场事先赔偿基金,事先赔偿制度落实。提供兑换零钞、商品包装、寄存、托运、质量检验、信件传递、信息咨询、售后服务等服务项目。
8、其他:商品辐射面广,市场效益和社会效益优良。年成交额1亿元以上,入场经营户400户以上。
9、交易行为规范:推行上市商品质量预检制度,建立商品进货销货档案。出售价值40元以上商品出具信誉卡。
10、信用规范:党团组织在市场工作活跃,市场精神文明建设良好。
五星级(星级市场考核得分在180分以上)
具备四星级市场基本条件
1、场地标准:根据需要设置自动扶梯和电梯,建筑具有特色。市场分区布局科学合理,整体布局功能优良。场门宽敞,场牌醒目美观。
2、面积标准:市场营业面积50000平方米以上。
3、环境标准:多个进出口,交通畅通。场内温度及湿度控制设施优良。
4、市场办公设施:在互联网建有本市场主页,开通信息互联网络。
5、消费者服务设施:营业设施先进。设试衣室、试用电器、维修部等设施。设立广播、闭路电视。
6、消防设施:分区设置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设置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7、服务规范:设迎宾员,热情为顾客导购。市场工作人员熟悉市场管理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素质较高。
8、消防规范:设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场内禁止吸烟。
9、其他:商品辐射面广,市场效益和社会效益优异,市场信誉很高。市场年成交额10亿元以上,市场摊位利用率95%以上。
10、交易行为规范:出售价值30元以上商品出具信誉卡。主动协商解决买卖纠纷。提供包装、送货、安装服务,售后服务质量优良,消费者满意。
11、信用规范:经营者热情服务,使用文明经营服务用语,全程站立服务。
农副产品市场
1、场地标准:棚顶市场或室内市场,水泥地面,场地、墙面整洁。
2、面积标准:市场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上。
3、环境标准:市场内外环境整洁,通道畅通,无场外摊。场内通风、采光良好。通道占场内面积的15%以上。
4、标牌设施:设立摊位分布图和必要的公告专栏。
5、经营设施:场内摊位砖混结构,柜台瓷砖铺面。水产品、家禽、肉食有专用设施。生熟食摊点分区设立,商品分类标志清楚,商品摆放整齐统一。
6、市场办公设施:设立必须的办公与值班室,配置相应的管理设备、用具。
7、消费者服务设施:设有农药残留检测(速测)点,有经过培训的检测人员。设立公平秤、服务台。
8、消防设施:设置必须的消防设备,符合消防规定要求。
9、卫生设施:配置保洁桶,设立垃圾箱和集中清运设施。有排水排污设施。
10、开办规范: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时办理年检及变更登记,企业档案健全。
11、管理规范:市场布局合理。规章制度齐全。入场经营主体资格合法,经营者档案齐全,统一悬挂《营业执照》。特殊行业办理有关经营许可证。建立农药残留速测机制,各项检测制度规范,坚持检测日常化、制度化。
12、服务规范:设立日常管理服务机构,职责明确。提供计量较验、信息咨询等服务项目。
13、上市商品规范:上市商品划行归市、陈列整齐有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计量、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规定;不销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商品;不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上市商品符合国家允许上市出售的商品范围;建立上市商品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进货销货台账制度、问题商品退市(召回)制度。
14、秩序规范:场内交通畅通,通道无车辆、货物滞留。及时处理市场治安纠纷,市场治安秩序良好。
15、卫生规范:市场定时清扫,市场内无积水,垃圾清运及时,保持市场整洁卫生。营业用具清洁卫生。熟食、肉食、饮食行业经营者持个人健康证、卫生许可证。
16、消防规范:定期检查消防设施,重点部位禁止使用明火,灭火设备使用功能正常。
17、其他:市场主办单位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密切。管理效能、市场秩序良好。按时足额上缴市场管理费和税收,市场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年成交额500万元以上,入场经营户50户以上,摊位利用率85%以上。
18、主体规范:经营者档案齐全,领取并统一悬挂《营业执照》,按核准登记事项经营,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19、交易行为规范:商品陈列规范、摆放整齐、分类明晰。计量规范准确。不销售国家禁止上市的商品、未经检疫的畜禽产品、农药残留检测不合格产品等。
20、信用规范:服从市场管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信用、守法经营、货真价实、公平交易。不弄虚作假和欺骗消费者,不哄抬物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文明经商。
1、面积标准:市场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2、环境标准:通道占场内面积的20%以上。
3、标牌设施:设立政策法规、价格行情、违章查处公告、商品检测结果公告专栏。
4、经营设施:水产品、家禽、肉食分区设置。熟食摊点单独分设,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商品分类标志牌、柜台、货架整齐统一。
5、市场办公设施:设立市场、工商、税务管理办公室。
6、消费者服务设施:设有上市商品检测室,有经过培训的检测人员。设有停车场所。
7、消防设施: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必须的常规灭火设施。
8、卫生设施:统一配置保洁桶,垃圾清运及时。有配套的公共厕所。
9、管理规范:制定物业管理、农产品检测、卫生、经营服务、消防、治安、计量器具检查、财务等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速测机制。
10、服务规范:市场工作人员接受政策业务培训后上岗。市场统一设立先行赔偿基金,对经营者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害实行先行赔偿。提供兑换零钞、供应开水等服务项目。
11、上市商品规范: 上市商品明码标价并公布当日指导价;建立上市商品先行赔偿制度。
12、秩序规范:建立市场治安管理组织,有专人负责市场治安工作。
13、卫生规范:市场配备保洁人员,定位、定时清扫。实行摊位卫生保洁责任制。经营者服务整洁卫生,熟食、肉食、饮食行业经营者持个人健康证、卫生许可证,统一穿着白色工作服。
14、其他:年成交额1000万元以上,入场经营户100户以上,摊位利用率90%以上。
15、交易行为规范:明码标价。
1、场地标准:室内市场或楼层市场,非棚顶市场,装修良好。
2、面积标准:市场营业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
3、环境标准:市场周围环境良好。场内通道占场内面积的25%以上。
4、经营设施:摊内规范统一。水产品设活鱼池,家禽设隔离场地设施、冲水设施,熟食设专用营业房。统一营业用具,统一使用货物中转箱。
5、消费者服务设施:设立无公害农产品销售区。配置食品检测仪器,能检测农药残留、甲醛、吊白块等,配置经培训的专职检测人员。分区设立公平秤、服务台,有投诉电话、小件商品寄存处等服务设施。有专用停车场所,对自行车、三轮车、汽车实行分类停放,专人管理。
6、管理规范:各项管理制度规范齐全,管理人员统一配带管理标志。建立食品检测机制,各项检测制度规范。
7、服务规范:提供商品寄存、信件传递、售后服务等服务项目。
8、秩序规范:设立警卫值班室,安全保卫措施落实,及时处理市场治安案件和纠纷,市场治安秩序较好。
9、卫生规范:实行垃圾袋装化;实行半净菜上市。
10、消防规范:建立消防组织,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场内禁止使用明火。灭火设备使用功能良好。
11、其他:年成交额2000万元以上,入场经营户100户以上,摊位利用率90%以上。
12、交易行为规范:计量准确,校验准确率达98%以上。
13、信用规范:经营者统一佩带经营服务证。主动协商解决买卖纠纷,服务质量良好。
1、场地标准:建筑结构合理,装修优良。
2、面积标准:市场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3、环境标准:市场整体布局、功能优良。场内通风、采光、温度控制设施优良。通道占场内面积的30%以上。
4、经营设施:摊位柜台设置规范美观,瓷砖或不锈钢铺面。设冷藏设备。家禽设专用隔离场地和加工场,熟食设封闭式营业间,有空调设备。固定摊位统一使用电子秤或双面弹簧秤。
5、市场办公设施:分区设立监督岗。市场档案、市场信息统计工作计算机管理。设立电视监控系统。
6、消费者服务设施:市场设立设施良好的食品检测办公房。分区设立服务台、校验处。设消费者监督联络站。设立相应的银行、通讯、饮食、储运、寄存等服务网点和设施。设立顾客休息专座。
7、消防设施:分区设置消防报警系统。根据需要设分区防火分割设施。
8、卫生设施:公用厕所设施较好。
9、服务规范:市场工作人员统一服装,佩带工号牌。分区设立服务台,列岗服务,为顾客导购。
10、卫生规范:市场配备保洁人员5名以上,分区定位进行全程清扫。墙面、通道、环境洁净。实行净菜上市,推行小包装和半成品菜销售。
11、其他:市场效益和社会效益优良,年成交额5000万元以上,入场经营户300户以上,摊位利用率95%以上。
12、交易行为规范:商品陈列规范、美观。全部商品和摊位明码标价。计量准确,校验准确率达99%以上。
13、信用规范:文明经商、热情服务,主动协商解决买卖纠纷。建立行业小组、个体劳协组织,发挥“三自”作用。建立党、团组织。认真开展文明摊位竞赛活动。
1、场地标准:市场建筑美观、有特色,场门宽敞,场牌醒目美观。装修优良。
2、面积标准:市场营业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上。
3、环境标准:市场整体布局、功能在当地首屈一指。市场周边环境优美、道路宽敞、有绿化带。
4、消费者服务设施:市场设立仪器先进、检测品种较多的专用食品检测室。
5、卫生设施:每户配备垃圾筒,垃圾袋装化。
7、服务规范:《江苏省——市场食品放心工程责任合同》签订率达100%。对肉、菜、粮、奶制品、豆制品、禽类产品进行索证索票。商品货款实行统一电脑结算;可使用信用卡、支票等方式结算。
8、管理规范:建立经营户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开展诚信摊位评比活动。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建立电脑网络自动化办公系统。
9、其他:市场管理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市场辐射面广,交易兴旺。市场文化有创新。年成交额2亿元以上,入场经营户300户以上,摊位利用率98%以上。
10、交易行为规范:经营户自觉并配合市场主办单位做好进场食品的检测工作。
附件二:
农副产品星级文明市场考核评分细则(暂行)
基本分200分
序号
类型
小类
考 评 内 容
基本分
扣 分 原 因
1
基础设施(30分)
场地标准(10分)
室内楼层
3
室内市场扣1分,棚顶市场扣2分
2
市场建筑具有特色;外观整洁
一项不符合扣1分
市场门面设计科学,醒目美观
4
通道占场内面积30%以上
不足30%扣1分,不足15%不得分
5
设置自动扶梯或电梯
6
面积标准(10分)
营业面积15000米方米以上
10
营业面积5000米2—15000米2扣2分;3000米2—5000米2扣4分,1000米2—3000米2扣6分,500米2—1000米2扣8分
7
环境标准(10分)
市场周围环境优美,有绿化区和绿化带
8
场外无马路市场,占道经营
9
市场内科学划分交易区,分区布局合理
市场内通风采光好
11
设有中央空调
12
室内装修优良,色彩美观
13
地面铺设高档防滑地砖
一般地砖扣1分;水泥地面不得分
14
经营门面字号、灯箱广告形式统一;设计美观
15
经营服务设 施 (60分)
标牌设施(3分)
设置营业区位分布图
0.5
16
设置政策法规、信息、违章查处公告专栏
17
设置电子价格行情显示屏
18
设置商品检测结果公告专栏
1.5
19
经营设施(11分)
摊位柜台设置规范美观,货架整齐统一
20
柜台不锈钢铺面
瓷砖或花岗岩铺面扣1分
21
设置农民自产自销区域
22
家禽区有专用封闭隔离场地和加工场地,有冲水设施
23
水产品设活鱼池,供水、排污设施好
24
熟食设置封闭式营业间,有空调设备
25
固定摊位统一使用电子秤或弹簧秤
26
统一营业用具,统一使用货物中转箱
27
商品分类标志牌
28
市场办公设施(8分)
设立市场管理办公室;档案室
一项不符合扣0.5分
29
设立工商、税务等管理办公室
一项不符合扣1分
30
设立市场治安办公室
31
设有广播、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32
在互联网建有市场主页,开通全国信息互联网络
33
消费者服务设施(25分)
设消费者监督联络站
34
设立服务台
35
设立校验处
36
有相应的银行、运输、饮食等服务网点和设施
37
配有公用电话
38
设立并公示投诉电话
39
设有顾客休息专座
40
设有开水供应点
41
设有小件商品寄存处
42
有与市场规模相配套的专用车辆停放场地
43
配备专人负责车辆分类停放管理,车辆停放有序
44
设立无公害农产品销售区;设置明显标志、标明商品名称、产地等内容
缺一项扣1分
45
设立仪器先进、检测制度健全的农药残留检测专用检测室
设立有一定规模的农药残留检测专用办公房扣2分;设立设施一般的农药残留检测用房扣4分;设立农药残留速测点扣6分
46
消防设施(8分)
配置消防栓、灭火器等常规灭火设施
47
市场建筑结构、摊位分布和市场装修符合消防管理规定
发现一处违规扣1分
48
设置自动报警系统
49
设有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50
卫生设施(5分)
摊位统一配置垃圾桶和集中清运设施;配置公用垃圾筒
1项不符合扣1分
51
供水、排水设施良好
52
卫生间设施、装璜档次较高;定时专人保洁,无异味
53
市场开办者规范 (73分)
开办规范(4分)
依法办理企业登记
54
及时办理年检及变理登记
55
市场档案资料齐全,装订规范统一
56
管理规范(16分)
建立经营户信用记录;信用公示制度
57
建立先行赔偿基金;实行先行赔偿制度
建立基金,无先行赔偿文字记录扣1分
58
开展文明经营户评比活动
文明经营户占总户数50%以上不扣分;文明经营户占总数30%—50%扣1分;文明经营户占总数10%—30%扣2分
59
重视发挥党团组织和行业组织的作用
60
农产品检测制度健全,坚持检测规范化、制度化
61
制定商品质量管理制度
62
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63
制定经营管理制度
64
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市场档案等信息管理健全、先进
65
服务规范(2分)
设立市场日常管理服务机构,职责明确
66
市场服务人员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67
上市商品规范(18分)
上市商品划行归市、陈列整齐有序
68
上市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计量、卫生、安全等方面规定
69
上市商品符合国家允许上市出售的商品范围
70
与市场经营户签订《江苏省——市场食品放心责任合同》,签订率100%
签订率90%—100%扣1分,90%以下不得分
71
与无公害基地签订《江苏省无公害蔬菜买卖合同》
72
建立上市商品索证索票制度
73
建立上市商品进货查验制度
74
建立上市商品进货销货台账制度
75
建立上市商品问题商品退市、召回制度
76
秩序规范(4分)
建立市场治安管理组织,治安秩序良好
77
通道无车辆、货物滞留
78
场内交通畅通
79
楼道上下便捷
80
卫生规范(10分)
墙面、门窗、玻璃等洁净
81
地面干燥
82
地面、通道干净,无灰尘、垃圾
83
摊位内地面、墙面整洁、干净
84
下水道无积污和异味
85
柜台货架无灰尘、杂物存积,营业设施洁净卫生
86
营业房内墙面、窗门干净
87
市场配备保洁人员,全日制责任到人
88
场内除四害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每视野内不超出3只苍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每2000米延长米内环境鼠迹不得超过5处
89
消防规范(7分)
建立消防组织;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
缺1项扣1分
90
定时、定点检查消防设施
91
建立消防日间、夜间巡查制度
92
无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和违规使用电器,禁止使用明火和经营易燃易爆物品
93
经营者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紧急疏散方案
94
其他(12分)
市场开办者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密切配合
95
年成交额2亿元以上
年成交额1亿元—2亿元扣1分,年成交额5000万元—1亿元扣2分,年成交额2000万元—5000万元扣3分,年成交额500万元——2000万元扣4分
96
市场摊位利用率100%
摊位利用率95%—100%扣1分,摊位利用率90%—95%扣2分
97
商品辐射面广,市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优良
98
经营者规范(37分)
主体规范(4分)
经营者领取并统一悬挂《营业执照》,按核准登记事项经营
证照悬挂不统一扣1分;有一起无照或超范围经营扣1分
99
接受上岗培训,遵守市场各项规章制度
100
交易行为规 范(25分)
商品陈列规范、摆放整齐、分类明晰
101
计量规范准确
校验准确率99%以上不扣分,95%—99%扣1分,95%以下不得分
102
无假冒伪劣商品
发现一件扣1 分
103
熟食经营者统一着工作服、手套、口罩、帽
104
无“三无”商品
105
销售商品出具销货凭证
106
所有商品建立进销货台账
107
明码标价
标价率为98%以上不扣分,标价率为90%—98%扣1分,标价率为90%以下扣2分
108
净菜销售
109
开展售后服务,提供包装、送货服务
110
全部行业统一营业服装
主要行业统一营业服装扣1分
111
信用规范(8分)
遵守市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市场管理
112
佩带统一的经营服务证
113
经营者文明用语,礼貌待客
114
实行站立服务
115
经营者诚实信用、守法经营,不弄虚作假和欺骗消费者
116
经营者不哄抬物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
工业品星级文明市场考核评分细则(暂行)
(基本分200分)
基础设施(35分)
场地标准(15分)
室内市场扣3分,棚顶市场扣6分
通道占场内面积40%以上
30%—40%扣1分,30%以下扣2分
营业面积50000米方米以上
营业面积20000米2—50000米2扣2分;10000米2—20000米2扣4分,5000米2—10000米2扣6分,2000米2—5000米2扣8分,2000米2以下不得分
市场内布局美观,通风采光好
营业用房装饰、灯光布置好
设有中央空调及湿度控制设备
一般地砖扣1分;水泥地面扣2分
经营服务设 施 (48分)
标牌设施(2分)
设置政策法规、信息、违章查处、电子价格行情显示屏
市场办公设 施(8分)
在互联网建有市场主页,开通信息互联网络
消 费 者 服务设施(20分)
设消费者投诉点;设立并公示投诉电话
分区设立服务台
设试衣室、试用电器、维修等设施
停车场面积达市场占地面积的30%以上
20%-30%扣1分,10%-20%扣2分,10%以下不得分
可进行网上交易;商位内配备上网设施
一项不符合扣2分
消防设施(13分)
按规定面积设置防火分区和安全出口
有垃圾集中清运设施;配置公用垃圾筒
市场开办者规范 (80分)
管理规范(15分)
建立基金,无先行赔偿文字记录扣2分
文明经营户占总户数30%—50%扣1 分,文明经营户占总数10%—30%扣2分,文明经营户占总数10%以下不得分
服务规范(6分)
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投诉处理率达90%以上
80%—90%扣1分,80%以下不得分
商品货款实行统一电脑结算;可使用信用卡、支票等方式结算
上市商品规范(14分)
卫生规范(8分)
其 他(22分)
年成交额50亿元以上
年成交额10亿元—50亿元扣3分,5亿元—10亿元扣5分,5000万—5亿元扣7分,1000万—5000万扣9分,1000万元以下不得分
摊位利用率95%—100%扣1分,90%—95%扣2分,85%—90%扣3分
入场经营户500户以上
300户—500户扣1分,100户—300户扣2分,100户以下不得分
经 营 者 规 范(37分)
主体规范(5分)
专营、专卖、总代理、总经销等具备相应条件
交易行为规 范(24分)
校验准确率99%以上得2分,95%以上得1分,90%以下不得分
主要商品实行"三包"制度
全部商品明码标价
明码标价率98%—100%扣1分,95%—98%扣2分,95%以下不得分
附件三:
2005-2006年度星级文明市场申报表
市场名称
负责人姓名
市场地址
联系电话
开业时间
2006年1-10月市场成交额 万元;2006年1-10月税收 万元。
市场面积: 平方米;
其中:室内 平方米; 棚顶 平方米。
自查得分
检查得分
申报文明市场星级
主要事迹:
辖市、区文明办意见:
年 月 日
直属局、城区分局意见:
市文明办意见:
常州工商局意见:
注:此表一式三份,上报常州市局一份,直属局、城区分局和工商所(分局)各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