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对流通环节
食品安全加强监管的实施意见
各工商所、机关科(室)及经检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关于〈2006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工商消字[2006]第18号)以及江苏省局《关于〈2006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工商消字[2006]第74号)的精神,现就分局进一步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和经济发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既是工商部门的职责所在,也是工商部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体现执法为民的重要载体。分局要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目标,以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为主题,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食品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全面推进食品市场监管制度建设,积极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二、主要工作
(一)推行分类监管,严把食品准入关。利用企业年检实地调查,结合经济户口巡查,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清理规范工作,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食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有效性进行依法审核、清理与规范,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主体逐户进行排查,对持证持照依法生产经营的,核实其登记事项,认真填写《基层工商分局(所)清理检查食品经营主体情况登记表》;对证照不全或无证无照的,责令限期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能办理的,办理变更登记或立即组织人员予以取缔。通过清理和规范,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经济户口档案,并以此为基础,积极推行食品分类监管和按风险度监管。以经济户口为依托,建立本辖区内的食品经营者静态和动态监管档案,根据包装食品、散装、裸装食品、冷冻食品、现场制作食品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的不同特点和对消费安全的风险程度,以及企业经营性质、经营规模、信用状况,消费者申诉举报、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实、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和日常监管等综合信息,确定监管等级或类别,以提高食品质量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建立自律体系,规范经营行为。指导企业根据“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原则,建立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承诺、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在巩固和提高大中型企业自律制度落实质量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农村地区的食品批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自律制度推进工作。并从实际出发,开展食品经营者场厂、场地挂钩和创建放心食品店、放心食品市场、放心消费城市等活动,多形式多途径完善食品市场准入体系。2006年底,全区大中型市场、商场、超市和专业批发市场自律制度实施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及个体工商户达到65%以上。
(三)加强质量监测,健全处理机制。推行企业自检、消费者送检和工商部门抽检相结合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制度,强化对食品质量的监测。把监测作为监管食品质量的重要手段,坚持日常监测与快速检测、定向监测与不定向监测相结合,做好食品质量监测数据登记、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发布真实可靠的监测信息,正确引导和警示消费。对不合格食品及时规范有效退市,杜绝受检者转移货物或将不合格商品退还厂家,帮助经营者制定改进措施,强化不合格食品退市监督,防止已退市的食品改头换面二次流入市场。
(四)创新监管方式,抓好制度建设。要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六查六看”的要求,落实五项制度确保五个到位。五项制度为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管理制度、市场巡查制度、违规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制度、及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和移送制度。五个到位即:完善基层工商所对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到位;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和市场巡查到位;食品质量监管和监督经营者建立与落实自律制度到位;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和取缔无照经营到位;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和预警与应急处置到位。各部门要通过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监管到位,提高食品安全监督控制能力。
(五)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力度。结合各所实际,针对食品季节性、节日性、区域性消费特点,以与人民群众生活和健康安全最密切及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的食品为重点,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食品集散地和城乡结合部及农村为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下半年,集中开展三次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一是在7、8月份,开展以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主要解决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二是在10月份,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开展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专项执法检查。三是以“五一”、“十一”、中秋、国庆、春节为重点,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主要解决销售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问题,特别要把月饼市场专项检查和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通知精神对奶制品的专项检查作为重中之重,确保节日消费和重点食品消费安全。
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经销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案件,尤其要抓好对大要案件的排查和查处工作。要健全食品违法案件受理、查办、督办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严格办案纪律,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对流通环节食品违法案件涉及生产环节的食品质量问题,既要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又要将有关情况通报质检、卫生等部门。对涉嫌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六)加强宣传教育,构建监管网络。通过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增强食品经营者法制观念、食品安全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延伸12315消费维权网络,在大中型商场、超市和社区、学校、村镇全部建立投诉、举报站(点)和聘请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形成便捷高效、运行通畅的投诉举报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落实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工作责任和人员力量,结合12315行政执法网络建设,形成全系统上下贯通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快速反应体系,提高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区域间、地区间、内设机构间以及与食品药品、质检、卫生、农业、公安等职能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充分发挥消协、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和整体优势。
(七)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开展豆制品、肉类食品、奶制品和保健品专项整治工作。
豆制品、肉类食品、奶制品和保健品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根据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常州工商系统豆制品、肉类食品、奶制品和保健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和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为了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分局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豆制品、肉类食品、奶制品和保健品专项整治工作。其中,豆制品、肉类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由监管二科扎口负责;奶制品和保健品的专项整治由消保科扎口负责;整治情况分别由监管二科和消保科按时上报市局相关部门。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领导,经研究决定,分局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由消保科扎口,具体负责全分局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工商所要在分局的领导和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切实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切实做到所长亲自抓,分管所长具体抓,有关人员按职责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10月份以前,主要抓好专项执法检查和重点整治工作,年底前,主要抓好逐级检查和建章立制工作,并结合当地实际和整治工作的特点,边整治、边检查、边规范,确保收到实效。
(二)健全责任制度,严格责任追究。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监督检查责任制,结合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分局领导、内设机构及基层工商所的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特别是要注重发挥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监管执法是否到位和是否依法行政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认真总结经验,注重调查研究。对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要注意及时总结推广,促进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分局将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交叉检查,认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及时研究和解决专项整治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同时,要做好相关业务培训工作,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做好食品市场监管工作提供素质保障。
各工商所于今年11月20日前上报2006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全年统计报表。对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并视不同情况,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启动预案,严加防控,妥善处置突发问题,切实维护好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六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