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6年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北分局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工商所、机关科室:
根据《 2006 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和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局、市局《 2006 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现将《 2006 年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同时,请各工商所按照以下要求将有关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分局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经检大队):
每季度第一个月3日前,书面报送上季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及查办案件的有关情况。2006 年12 月25 日前,报送2006年度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附件:2006年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北分局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06年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北分局
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2006 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和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省局、市局《2006 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现就2006 年我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严格执行《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坚决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认真做好直销企业的市场准入、行为规范和监督管理工作。
工作目标:按照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和国家工商总局、省局、及市局的要求,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打防结合,惩治并举,努力构建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的长效机制;围绕我区打击传销工作的工作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好禁传工作,使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全区各级工商机关作为打击传销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应注意结合本地实际,广泛开展禁止传销的宣传教育,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深入向广大群众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和意识。通过专项治理,力求我区参与传销人数明显下降,力求传销和变相传销发案数有所下降,为规范我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常州”做出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分局成立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区工商系统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对直销企业直销行为的监管和规范,查处传销和违规直销案件,并对市局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单位,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的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网络监控以及接报、转办、处理、反馈、沟通等规章制度。定期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打击传销和直销监管工作的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联打联防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大要案件,进一步摧毁传销网络,严防传销进入学校。重点打击“拉人头”传销、利用互联网传销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重点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仓储、经营培训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行为;协助公安机关严惩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工商所对辖区内的重点地区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摸清底数,集中力量,适时组织几次有影响、有成效的集中行动,彻底捣毁传销网络和窝点,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营造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要继续坚持露头就打,建立防范和预警体系,巩固打击成果,严防传销渗入扩散。
要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加强督查督办,对涉案人员多、群众反映大的传销组织,坚决予以铲除。对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单位和骨干分子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要坚决查处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违法行为,严惩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积极会同教育、宣传等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定期交换情况,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针对学生特点,编发宣传材料,举办专题讲座,通过剖析典型事例,揭示传销惯用手法,揭露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提高广大学生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自觉抵制传销。
要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出租房屋的管理,借助“红盾进社区”等活动,发挥居民(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作用,及时掌握情况,发现线索,严厉惩治为传销活动提供仓储、培训场所和住宿等便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三)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掌握情况,监督直销企业切实落实企业保证金制度、信息披露制度、退换货制度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行政指导,规范企业经营。对直销企业违法招募直销员、违反规定举办培训班、不法计酬等行为,以及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开展直销员培训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公平、有序的直销市场秩序。
(四)建立健全监管网络。要依托现代化手段,逐步建立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的监管网络,建立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数据库,掌握直销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违规情况,做好直销企业信息报备和披露工作。汇总整理传销案件资料,将传销组织的头目、骨干分子记录在案。会同公安、电信管理等部门,加大对利用互联网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的监控和打击力度。同时,利用监管网络交换信息,掌握动态,指导工作。建立电子服务平台,便于群众查询和投诉举报。
(五)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以《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打击传销成果,揭露传销违法性质和欺诈本质。在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搞好宣传工作,广泛采取公布典型案例、现身说法、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宣传车、张贴画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依照《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警示、提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打击传销工作,形成全社会携手抵制、共同打击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从创建“平安常州”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打击传销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
(二)认真部署,落实责任。各工商所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整体安排,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阶段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逐级落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位。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整治合力。针对传销活动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的协作机制,组织开展联合行动。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公安、通信管理、经贸、教育等有关部门的协作,整合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打击传销和直销监管工作。
(四)把握政策界限,严格依法行政。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 ,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支持、保护合法,加强教育指导;依法处罚违法;坚决打击、取缔传销活动。要坚持依法办案,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坚决防止和纠正案件查处失之于宽、软和以罚代刑的现象,做到依法、严格、公正执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注重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和请示汇报,对重点案件、重点区域实行督查督办,对查处传销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研究,协调解决。全区工商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工作动态,研究解决重大、突发问题,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信息通畅,反馈及时。开展整治工作的情况和整治成果,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机关,并通报有关部门。
四、工作安排
(一)6 月,分局对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工商所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公布举报电话。
(二)7-9 月,组织参加市局组织的打击传销和直销监管专题培训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11-12 月,结合《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 颁布实施一周年,组织专项宣传活动,宣传法律法规,曝光典型案件,报道执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