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工商所、机关科(室)及经检大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和新北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区开展“建设平安新北,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的决定》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平安新北”创建成果,深入推进“法治新北”建设,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在创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与其他综治单位形成齐抓共管的良性互动关系,不断促进创建任务的全面落实和圆满完成,经分局研究,决定就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依照新北区创建首批“法治江苏合格区”的总体部署,要遵循全区创建工作的“保稳定、创安全、促发展”的整体思路,从确立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平安创建工作的紧迫感和工商部门的创建责任感,认真贯彻区创建工作会议的重要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认真查找分局在创建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努力做到思想认识上有新的提高,工作思路上有新的开拓,创建实绩上有新的发展。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分局把参与综合治理和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日常政治业务工作的开展中。为此,分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局长党红旗任领导小组组长,各副局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分局在创建工作中的八项职责任务,将各业务科室作为创建工作的责任科室,西夏墅工商所为与孟河镇的共建责任点。分局领导按照分工和联系点,要经常性地深入各科所,加强对创建工作的调查研究,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理性思考和有效指挥,使创建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各责任科室要充分发挥工作职能,调动本单位(部门)干部参与创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西夏墅工商所要围绕联系点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共建联系活动,确保共建工作的制度化与规范化。年终,分局对各单位(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中。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围绕“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任务”,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建设服务型机关”的号召,依照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要求,分局将以加强基层建设为重点,以服务新北区经济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目标,以不断创新工作举措为落脚点,积极地、及时地总结和分析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及问题,探寻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使创建工作永葆活力,健康发展。在创建举措的落实过程中,各责任科室和西夏墅工商所要对照八项职责任务,做好台账记录并收集好活动照片等相关资料,对开展的活动要按时逐项记录;对与共建单位结对开展的活动,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分局将在年终对台账进行检查、汇总。相关单位(部门)对活动的进展情况要及时汇报;对创建信息要及时上报,并纳入信息工作的考核中。各单位(部门)要狠抓创建工作举措的创新和落实,进一步强化平安建设责任,确保平安建设更加扎实有效的开展。
附件:1、《关于印发〈2006年度区综治委成员单位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工作检查考核办法〉的通知》
2、创建工作台账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