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2005年度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光彩之星”和协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活动的通知
各工商所、各分会: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关于加快发展私营个体经济的意见措施,进一步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时代精神,教育和引导广大私营、个体业主“爱岗敬业,诚实劳动,守法经营,优质服务,乐于奉献”,不断加强私营个体经营队伍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促进新北区私营个体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05年度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光彩之星”和协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并加入常州市新北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可参加“光彩之星”的评选;协会各分会和协会工作人员分别参加协会先进集体或先进工作者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光彩之星”基本条件:
1、爱党爱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社会的安定团结。
2、诚实敬业。在生产经营中注重信誉,礼貌待客,优质服务,公平竞争,恪守职业道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事迹突出;技能熟练,精通管理,善于经营,效益良好,具有一定规模。
3、遵纪守法。积极参加法制教育,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服从管理,接受监督;不造假、不掺假、不售假,不短斤少两,不欺行霸市,社会信誉好;按时上报企业会计报表,照章纳税有突出贡献;模范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
4、文明健康。不制售违禁商品,反对、抵制封建迷信和“黄、赌、毒”等违法行为;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同行互助好,团结邻里好,家庭和睦好,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显著贡献。
5、乐于奉献。致富思源,发展不忘国家,在扶贫、济困、资助教育、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等社会公益事业中成绩显著;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响应协会号召,踊跃参加义务为民服务、优质优惠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
协会先进集体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2、理事会、“三自”检查队等组织机构健全,工作人员到位。
3、办公场地落实,办公设施基本齐全,主要规章制度公示上墙。
4、协会活动开展正常,工作台账记录齐、全、准。
协会先进工作者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协会工作。
2、遵纪守法、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无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深受会员信赖。
3、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好,办事效率高,完成各项任务出色。
4、认真做好会员来访接待、处理工作,热情为会员排忧解难,积极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1、评选可采取参评单位(个人)自荐申报或协会、分会推荐申报的方法进行。各工商所、各分会要根据所分配的名额,严格对照标准、认真组织填写“光彩之星”和协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呈报表,评选、推荐为协会先进集体的分会应附该分会2005年工作总结,上述材料于2006年1月15日前报送协会办公室。各单位对以往受表彰的省、市级先进,要热情地予以帮助指导,不断总结提高。
2、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广泛性、公正性,协会将对拟表彰的“光彩之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3、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评为2005年度“光彩之星”。
(1)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业主在2005年度受到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
(2)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在2005年度受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税务机关行政处罚的。
4、被评定为新北区“光彩之星”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将由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北分局、常州市新北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进行表彰奖励、并予授牌奖励。
“光彩之星”称号获得者,应将“光彩之星”牌匾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新北分局和新北协会联合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王福明同志任组长,尹家元同志任副组长(联系人:尹家元,电话:5108020)。
特此通知。
附:1、“光彩之星”推荐名额分配表
2、私营企业“光彩之星”呈报表
3、个体工商户“光彩之星”呈报表
4、协会先进集体呈报表
5、协会先进工作者呈报表
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一:
“光彩之星”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私营企业
个体 工商户
新龙工商所
8
9
春江工商所
5
薛家工商所
4
西夏墅工商所
协会
合 计
30
附件二:
私营企业“光彩之星”呈报表
名 称
负责人
住 所
职工人数
注册资本
固定资产
成立日期
经营面积
本年度产
值营业额
本年度
纳税额
经营范围
奖励情况
先 进 事 迹
工商所
、分会
意 见
年 月 日
新北工商分 局、
协会意见
附件三:
个体工商户“光彩之星”呈报表
姓 名
经营地点和字号
性 别
年龄
文化
程度
政治
面貌
产 值
营业额
从事个体经营时间
行业
何时受过何种奖 励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新北工商分 局 、
备 注
附件四:
协会先进集体呈报表
单 位
何时受过何种奖励
工商所、分会
新北工商分局
、协会意见
附件五:
先进工作者呈报表
工作单位
文化程度
协会职务
何时参加协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