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北分局
创“三优”服务承诺》的通知
各工商所、机关科(室)、大队、培训中心:
现将《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北分局创“三优”服务承诺》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五年七月十二日
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北分局创“三优”服务承诺
一、完善服务举措。推行“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开辟重大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说清制、一审一核制,推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提醒服务、联席会议制、重大项目一事一议、向企业发放服务指南等个性化服务机制。
二、落实限时办结制。企业、群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事,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在以下承诺期限内办结有关事务:(1)申请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结并核发名称核准通知书;(2)企业、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设立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3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3)企业、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核发营业执照;(4)注销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发放核准通知书;(5)企业申请户外广告登记,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6)企业申请动产抵押登记,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发放《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证》;(7)申请举办展销会,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决定,报市局审核;(8)办理经纪人资格年检,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9)对群众的申诉、举报或投诉,在7天之日内作出受理答复,受理后在30天之内作出处理结果。
三、推行政务公开。公开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工作制度、工作电话,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的五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常州高新区关于改进收费管理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切实规范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行为,进一步优化新北区投资发展环境,切实维护群众、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五、强化行政效能监督。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六项(条)规定》,加大内部监督制约力度,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开通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对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坚决按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