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基层
工商所”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工商所、机关科室及经检大队:
为认真落实市纪委《关于开展“做勤廉好干部,建和谐新农村”活动的实施意见》(常纪发〔2007〕7号)精神,按照市局“关于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基层工商分局(所)’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分局各工商所的政风、行风建设,决定在各工商所中开展以“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服务质量、深化行风建设、提高办事效能、树立良好形象”为主题的创建“人民满意基层工商所”活动。现就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领会建设“服务型、监管型、法治型”工商的深刻内涵,以提升执行力为抓手,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进一步强化基层工商所的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效能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履行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职责,为新北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更好地为新北区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服务。
二、创建目标
各工商所要以加强职业道德、公正执法和优质服务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三个“一流”为目标,积极开展“人民满意基层工商所”创建活动:围绕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设施,争创一流的服务质量。围绕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收费、执罚行为,争创一流的行政能力。围绕作风建设,廉洁从政,提高办事效率,争创一流的队伍形象。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分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红旗任小组组长,何平任副组长,小组成员为:王福明、任夷芳、陈晓、陈含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主任为:蒋伟芳,成员为分局各机关科室和工商所负责人,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指导、督查、协调及推荐报批等方面的工作。局领导根据分工和联系点负责联系各工商所创建工作情况,机关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对创建工作要加强业务指导,监察室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监督。各工商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各工商所所长负责本单位创建工作,为本单位创建的第一责任人,分局各业务科室负责对工商所本条线业务工作的指导和考核,为创建的第二责任人。各单位(部门)要各司其职,把创建工作与文明工商所的创建工作有机结合在一起,使创建工作切实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四、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各工商所要根据分局制定的政治业务计划,结合本所实际,抓住重点,开展好有针对性的形势教育、宗旨教育、法制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和业务技能教育。重点要组织工商所干部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及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增强干部的政治鉴别力,提高政治敏锐性,提升为民服务的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二)不断规范执法与服务行为。要围绕“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服务质量、深化行风建设、提高办事效能、树立良好形象”的总体要求,开展创建活动,不断充实完善创建活动的内容。要健全“所长负责制”、“目标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绩效考核奖惩制”、“所长接待日制”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提高办事效率。重点要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制,公开服务标准和办事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主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群众、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创建活动的一个关键环节。各单位要始终坚持以民为本的指导思想,实行“开门创建”,进一步广泛了解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认真梳理、排查、找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措施,加快整改,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要在指导服务群众、解决群众困难、帮助群众致富上下功夫、创新路、出实招、见成效,为推进“和谐常州”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五、创建活动的方法步骤
(一)动员阶段(2007年7月)。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分局开展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动员和部署。各工商所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并于7月底上报分局创建领导小组。
(二)创建阶段(2007年7月~11月)。各单位要按照创建工作任务和要求,认真排查本单位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入开展工作纪律整顿,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并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争创活动,营造人人争先的良好氛围,把创建活动与查纠问题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分局将组织开展明查暗访。
(三)考评阶段(2007年12月)。分局根据创建标准和工作实绩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迎接市局创建领导小组的考核。
(四)总结提高阶段(2007年12月)。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深入查找差距和问题,认真整改,并制定巩固、深化、提高的措施,并提出下一阶段的创建目标和措施。
六、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各单位(部门)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主题,把抓好创建活动作为落实国家局“四个统一”要求和市局十六字方针,作为深入推进效能和政风与行风建设、作为全面打造 “三型工商”的有效载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齐心协力把基层工商所建设得更好,推动创建活动不断深入。
(二)突出重点。创建活动要突出把握好三点:一是抓住一个“根本”。始终把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作为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建设一支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职业道德水平和较强行政、服务能力的干部职工队伍。二是着力抓好“两头”。既要加强对基础薄弱、问题较多的单位的指导帮助,努力促使他们改变面貌;又要大力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作用,促进整体水平的提高。三是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要加强教育和培训,夯实干部职工爱民为民、依法行政、遵纪守法、公正廉洁的思想道德基础、业务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效能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加强监督,强化社会监督、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
(三)注重实效。要始终把服务人民群众放在突出位置,始终抓住求实效这个关键,着眼于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着力于解决思想作风、执法和服务、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抓出实实在在的效果,惠及于民、取信于民。通过一系列创建活动,力求使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行政能力有明显提高,本单位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有明显提高,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要防止形式主义,搞走过场,把工作抓紧抓实,注重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四)加强督查。各单位(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科所要实现联动,机关科室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分局将加大对创建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了解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指导,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对创建活动开展不力,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基层工商所,一要通报批评,二要责令限期整改,三要追究责任人责任,四要作为年度考评重要依据,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常州工商局创建人民满意分局(所)评分标准
二○○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常州工商局创建人民满意分局(所)评分标准
序号
项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分值
评分
备注
一
政治坚定
(15分)
(1)政治立场坚定,积极拥护、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
(3)班子团结协调、开拓进取,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班子成员表率作用好。
(4)思想政治工作有专人负责,政治思想教育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有总结,全年集中进行政治学习不少于12次。
(5)党组织健全,按规定建立党支部,并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分
完成好15分,较好12分,一般9分。未教育计划的扣1分,相关台账资料不齐全的扣1分,扣完为止。
二
业务精通
(20分)
(1)干部年龄、文化结构合理。形成35岁以下、36岁-45岁、46岁以上年龄的梯次结构。班子成员全部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全体干部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50岁以下大专文化程度要达到85%。
(2)全员熟悉经济户口管理业务知识,分局领导能运用业务软件查看各类工作信息。
(3)全体干部通过岗位资格考试,持有省局统一核发的岗位资格证书。
(4)登记事项核定准确,登记前置审批符合要求。
(5)掌握辖区内经济户口情况。
(6)日常监管、处罚、收费等具体行政行为做到实体合法,程序规范。
(7)严格执行省局下发的执法办案三项制度和四项规定及阳光执法五项制度。
2分
完成好20分,较好18分,一般16分。有一项不达标扣1分,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三
制度健全
(18分)
(1)工商所(分局)职责范围明确,所(分局)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基本制度健全。
(2)有目标管理责任制、规范的奖惩考核制度和办法。
(3)配备专(兼)职财务人员并持证上岗;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银行账户、固定资产管理规范。
(4)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执法责任等进行公示。
(5)政风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和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落实。
(6)全面推行所(局)务公开制度。
完成好18分,较好15分,一般12分。工作制度未建立的有一项扣3分,不健全的有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四
作风优良
(1)工作人员着装规范、仪表端庄、待人礼貌、用语文明,解答问题耐心、细致、准确。
(2)作风正派,服务意识强,社会形象好,无“吃拿卡要报”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3)办事高效,分工明确,团结和谐,配合默契。
(4)为群众和企业服务质量高,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5)热情、文明接待、受理消费者投诉;合法、合理处理消费者纠纷;消费者投诉办结率100%。
(6)健全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认真整改。
(7)创建“服务型工商”和服务地方经济工作成效明显,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肯定。
完成好20分,较好18分,一般16分。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有一起投诉经查实的扣3分,扣完为止。
五
清正廉洁(17分)
(1)制定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设立兼职纪检监察员,按照苏工商监(2004)483号文件要求落实有关制度和工作任务。
(3)设有固定的服务监督电话和意见簿、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至少设有一处固定的廉政文化园地;全年至少开展一项廉政文化活动。
(5)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廉政教育;主要领导全年至少讲一堂廉政党课。
(6)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六项禁令”等各项廉政规定,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完成好17分,较好15分,一般13分。不达标的扣1分,少一项扣2分。干部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实行一票否决。
六
环境优美
(10分)
(1)工商所(分局)所址设置在中心乡镇,牌匾名称、标志醒目规范,设有导向标志和办事指南。
(2)有优美整洁的环境,室内外卫生清洁。
(3)有适应现代管理的办公场所及设备:工商所(分局)办公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注册受理室设置齐全,并有方便群众的便民服务窗口,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及行政执法车辆。
(4)有相对固定的宣传栏。
(5)有固定的干部职工活动健身场所。
完成好10分,较好8分,一般6分。不达标的扣1分,少一项扣2分。
总 计
100分